安徽省三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白内障科、青光眼科、角膜病与眼表疾病科、斜视与小儿眼科、眼视光科、、屈光手术科、玻璃体视网膜病科、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门诊手术室、手术室、化验室、放射科、供应室、药剂科、眼科功能检查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5名护士;手术室每手术台至少配备2名护士; (三)每病区应至少配备1名中级或以上职称的眼科医师;
(四)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应由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麻醉科应至少配备一名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手术室应为层流净化手术室。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简易呼吸器 电动吸引器 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心电图机
血球计数仪 尿十项分析仪 显微镜 冰箱 离心机 分析天平 药品柜 敷料柜
器械柜 消毒灭菌设备 电烤箱 紫外线灯
(二)专科医疗设备:
眼科检查台 视力表
裂隙灯 裂隙灯显微镜 直接和间接检眼镜 压平眼压计 非接触式眼压计和其他类型的眼压计 电脑验光仪及镜片箱(检影验光)
自动视野计 眼科A/B超机 角膜内皮计数仪 角膜曲率计 角膜地形图仪 眼底荧光造影仪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 视觉诱发电位仪 同视机 婴幼儿视觉评估系统 房角镜 三棱镜 三面镜 立体镜
眼科激光治疗仪 眼科手术显微镜
超声乳化仪 玻璃体切割仪冷冻机 高频电刀 双极电凝器
(三)床单元设施配置应与三级综合医院相同
六、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应制定有符合国家的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 应制定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资金:注册资金:300万元;有医疗用房投资:5000万元;
无医疗用房投资:1.2亿元。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眼科医院)
安徽省二级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产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围产监护室、麻醉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产内科。
(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张产床配3名助产士,每3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具有二级医院该专业的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每张产床配3名助产士,每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
(五)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六)营养人员不少于1名。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产科母婴同室每张床 占使用面积6平方米,婴儿床占使用面积2平方米。
(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计。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产床
心电图机 婴儿保温箱 心电监护仪 无影灯 万能手术床 胎心监护仪 万能产床 显微镜、
麻醉机 万能显微镜 妇科检查床 电冰箱 恒温箱 分析天平 X光机 离心机、 高速离心机 生化分析仪 尿分析仪 B超
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 敷料柜 洗衣机 器械柜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
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资金:注册资金200万元;有医疗用房:2000万元;
无医疗用房:1.2亿元。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妇产医院)
安徽省三级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并设专业组)、围产医学科(爱婴区及高危 产科)、计划生育科、高危新生儿科,NICU急诊科、麻醉科、预防保 健科、中医妇科、中西医结合科、ICU、产内科、内分泌科;
(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科、 手术室、B超 室、病理科、遗传室、消毒供应室、信息资料科(病案科、统计室)、营 养室、图书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每张 产床应配3名助产士);
(三)每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三级医院该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职 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 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床占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新生儿床占使用面积2平 方米;
(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胎心监护仪 心电图机 B超
心电监护仪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X光机 移动式X光机 妇科检查台 腹腔镜 产床 宫腔镜 婴儿保暖箱 显微镜
婴儿远红外线辐射温箱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生化分析仪 自动分析仪 酶标分光光度仪 酶标分析仪 分析天平 尿分析仪 电冰箱 恒温箱 器械柜 敷料柜 石蜡切片机 冷冻切片机 蒸馏器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紫外线灯 血气分析仪 万能显微镜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高速离心机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离心机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
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资金:注册资金:500万元;有医疗用房投资:3000万元;
无医疗用房投资:1.5亿元。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妇产医院)
安徽省二级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和诊台:
住院床位总数60张至149张, 耳鼻咽喉诊台及诊椅15台至29台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耳科、鼻科、咽喉气管食管科、麻醉科、预防保
健科、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听力室、消
毒供应室、内镜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诊台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从事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专业不少于8年的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至少在三级医院进修1年的主治医师; (四)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每诊台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诊室诊台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 麻醉机 心电监护仪 体外除颤器 分析天平
恒温培养箱 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 消毒灭菌密闭柜 脉博氧饱和度监测仪 自动血压监测仪 硬质支气管镜及相应器械(国产或进口) 纤维食道镜 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 超净工作台 酸度仪 抢救床 专科检查台 手术显微镜
耳用电钻 纤维(或电子) 喉镜及相应器械(国产或进口) 硬质直接喉镜
纤维气管镜 硬质食管镜及相应器械(国产或进口) 显微镜 鼻内镜及鼻内镜手术器械(国产或进口) 鼻内镜显示系统 鼻科动力系统(国产或进口) 离心机 电冰箱 敷料柜 器械柜 电烤箱 紫外线灯 洗衣机 双极电凝器 高频电刀 血气分析仪 自动生化分析仪 尿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纯音听力计 声阻抗
(二)门诊每台单元设备:
耳鼻喉科诊台 1台 耳鼻喉科诊椅1个 立灯1个 器械盘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不少于20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镜、鼻咽镜、压舌板等 电动吸引器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