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系统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修改)(2)

2019-04-09 16:25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IV级:发生一般事故。 Ⅲ级:发生较大事故的。 Ⅱ级:发生重大事故的。 Ⅰ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6.1.2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分为IV、Ⅲ、Ⅱ、Ⅰ四级。

(1)IV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煤矿企业或县级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IV级响应后,立即请求集团公司或市级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3)Ⅱ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启动IV、Ⅲ级响应后,立即请求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4)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应急预案。报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响应前,应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响应。 6.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6.2.1应急指挥

(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启动基层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企业专项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请求上级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4)调度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由单位主要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调度值班人员接到启动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6.2.2应急行动

(1)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或指定地点后,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2)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险救灾组(救护队),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专家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抢险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6.2.3资源调配

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成员等救援资源;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物资资源的调配工作。 6.2.4应急避险

(1)当35KV运行回路供电中断时,地面变电所停电,变电所值班人员迅速验证备用电源是否有电。如备用电源有电,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2)35KV回路停电时,变电站值班人员立即向工区、调度室、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同时与当滕州电局调度中心联系。由滕州供电局调度中心组织抢修并恢复供电。在因停电发生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迅速有秩序处理事故,及时地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全面检查变电站内的设备,并做好记录。 若全矿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启动矿井停风预案,进行撤人避灾。

(3)如发生电力火灾时,发现火灾人员应立即设法通知相关地点人员切断电源或直接切断电源,在初起火源的进风侧扑灭火源,或运用现场的灭火器及防火沙直接扑灭火源。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立即汇报调度室,联系消防部门请求支援。当威协胁到工作人员安全时,要紧急疏散现场工作人员,扩大隔离范围。

(4) 井下偏远地点发生停电事故后,且伴有停风、气温上升,经电话联系确认后,根据停风时间,确定是否撤人,执行矿井停风事故撤人预案,撤人路线按照矿井停风事故撤人预案中的撤人路线。 6.2.5扩大应急

(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2)由本矿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必要时本矿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6.3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35KV供电系统发生停电事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当35KV运行回路供电中断时,地面变电所停电,变电所值班人员迅速验证备用电源是否有电。如备用电源有电,作如下操作即可恢复供电: (1)断开运行的35KV断路器、隔离刀闸; (2)合上35KV备用电源隔离刀闸、断路器;

(3)合上备用主变进线刀闸和断路器; (4)合上6KV进线隔离刀闸、断路器; (5)合上6KV母线联络开关;

(6)按负荷重要程度(主通风机、副井绞车、井下水泵……)依次恢复各分盘的供电。

35KV回路停电时,变电站值班人员立即向工区、调度室、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同时与当滕州电局调度中心联系。由滕州供电局调度中心组织抢修并恢复供电。在因停电发生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迅速有秩序处理事故,及时地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全面检查变电站内的设备,并做好记录。 若全矿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启动矿井停风预案,进行撤人避灾。

2、6KV及低压供电系统发生停电事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供电系统一类负荷均为双回路供电,当运行回路的电源及开关部分发生停电事故时,立即倒入备用电源及开关运行;若是电动机故障,立即更换备用电机。 (2)非一类负荷发生停电事故时,可根据事故原因进行抢修。

(3) 事故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抢修或处置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以防事故的扩大和二次发生。

3、如发生电力火灾时,发现火灾人员应立即设法通知相关地点人员切断电源或直接切断电源,在初起火源的进风侧扑灭火源,或运用现场的灭火器及防火沙直接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应注意: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对准火源扫射。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立即汇报调度室,联系消防部门请求支援。当威协胁到工作人员安全时,要紧急疏散现场工作人员,扩大隔离范围。火灾扑灭后,抢修人员尽快排除事故、恢复送电。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进行厂房抽排风,确保事故处置人员恢复送电的安全。

4、主变压器损坏时,由指挥部现场指挥处置,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上级部门。

5、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电网、确保生产安全为原则,采取隔离措施确定停电的范围。

6、及时向当地电力公司、重要用户通报事故情况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7、制定恢复实施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伤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重要负荷供电。

8、本应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设备恢复正常供电为结束点,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

9、发生停电事故后,井下偏远地点应急处理措施为:

(1)偏远地区如遇到停电事故后,且伴有停风、气温上升,经电话联系确认后,根据停风时间,确定是否撤人,执行矿井停风事故撤人预案。

(2)如果电话也同时停电,则立即执行撤人方案。 (3)撤人路线按照矿井停风事故撤人预案中的撤人路线。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

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图表资料: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及井下供水、注浆、压风管路系统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生产调度程控电话安装图、井下排水系统图、矿井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

矿井供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地面35KV变电所,主变选用S9-3150/35/6.3型两台,配变选用S9/1600/35/0.4两台,分别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下井选用6KV双回路供电,地面主副井提升机、主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均采用双回路供电。一旦出现全矿停电、单一线路停电或各种保护失灵事故,会影响全矿安全生产,出现人身触电,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

1.2 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事故可能发生在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各采区变电所及架空线路。

1.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主要发生事故季节为夏天雷雨季节和冬季干燥季节,可能影响整个矿井或某一区域供电、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

1.4 事故前可能的征兆

设备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发生明显变化;机电设备异响、发热、异常振动等。

2、应急组织与职责

(1)成立应急自救小组 组 长:徐现成(矿长)

副组长:蔡高峰(生产矿长) 张晓明(总工程师) 赵序跃(安全矿长) 潘守国(机电矿长) 刘艳山(安全副总) 甘志雄(技术副总) 孙远平(生产副总) 孙长太(防冲副总) 叶选宏(通防副总) 吴敬永(救护队长)

成员: 党群办公室主任(靳晓峰)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孙力) 综合管理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

生产技术科科长(晁福海)通防科科长(曹大鹏) 安全科科长 (罗贤忠)机电科科长(孔德伟) 运营管理科科长(杨韧) 供销科科长(董文胜) 财务科科长 (厉强) 保卫处处长(褚福来) 其他各职能科室成员

(2)应急处置自救小组职责

①组长: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立即汇报申请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积极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和自救。

②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按照指令,召集小组成员及工区有关人员,协调现场自救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③技术负责人:负责救援方面措施的编制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④现场负责人: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自救,若事态扩大,立即请求增援。

3. 应急响应

3.1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通讯工具及上级电话号码; (2)应急照明设备;

(3)急救箱及药品、饮用水及食品。 3.2 现场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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