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 2007.12),成立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落实普查经费,开展宣传,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开展普查培训;清查普查对象等。
2、全面普查阶段(2008.01-2008.05),普查前的清查,入户调查,数据汇集、整理和录入,建立档案,审核验收。2008年5月底前,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负责将本地区普查数据汇总,分别报县污普办和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审核。
3、总结发布阶段(2008.08-2009.07):建立全县农业、农村污染源数据库,编制溧水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报告,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和职责
由于农业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内容复杂、普查任务重,技术性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农业部门要与环保、统计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办公室设立在县农林局,在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工作。农业普查工作组从种植、畜禽、水产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并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都要经过逐级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县污染源普查农业、农村组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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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和?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分别制定全县农业、农村污染源普查方案,编制农业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争取专项经费,组织协调全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五、普查经费
江苏省的实施方案明确普查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并明确经费使用范围。2007年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追加,2008年和2009年经费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分年度按时拨付。
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六、普查资料填报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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