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质量管理推行“科学管理,质量为先;遵纪守法,关爱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诚信守诺,追求卓越”的方针。
5、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施工前必须会同安全员搞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安全施工作业的优劣者,实现安全无事故。
6、管理工地日常事务,考察作业人员工作状况,查处违规违章、违法行为。团结同志,全心全意为员工利益而工作。
7、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8、定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卫生、环保、安全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培训。 3.2.2 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各项施工规范,执行下达的各项有关规定。
2、负责工点的技术工作,参加图纸会审,参与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
3、指导各专业班组按图纸要求或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4、协助技术员解决生产施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配合质检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把好质量关。
5、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对分部、分项工程做好质检内业。
6、对工程项目所需检验的每个科目,必须做好准备,按国家统一要求,报关质检站进行试验。
7、工程竣工前将所有内业资料图纸整理完毕,按标准和要求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3.2.3 施工员
1、全面负责工点施工生产的现场组织和指挥工作。
2、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熟悉图纸和设计要求。
3、根据地方政府有关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暂设建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设臵。
4、会同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专业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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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5、组织指挥各班组按施工进度计划,图纸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每一分项分部工程完工组织班组组长进行自检,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下道工序的施工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进行。
6、施工前必须会同安全员搞好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好各种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周转材料的充分利用。 3.2.4 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负责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3、隐蔽工程必须会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各工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跟班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4、监督检查各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5、真实填写质检内业,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发放工资和奖金的依据。
6、及时收集各班组的工程质量检查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7、及时反映施工质量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
8、协助和指导施工班组广泛开展“三位一体”达标活动,研究分析所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制定预控及整改措施。 3.2.5 安全员
1、安全员是工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项目部(分部)负责。
2、贯彻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3、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4、制定项目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资金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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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5、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项目部。 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7、实行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3.2.6 材料员
1、认真学习建筑材料基本知识和有关建筑材料保管要求,认真负责地收好、保管材料。
2、材料入库时必须做到:检验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材质证明;材料与单据相符时及时入库并做好标识,分别作好登记。
3、入库材料应分类堆放,妥善保管,严防受潮、变质、丢失,经常检查仓库的门、窗、锁的完好情况,加强防火、防盗。
4、及时、真实办理结算、入帐,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发现帐、物不符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回收利用好废料、边角料,如:木料头、钢筋头、水泥袋、铁桶等,建立回收台帐。
6、建立领料台帐,指导控制材料消耗,对周转性材料要认真盘点,妥善保管,准确入帐。没有领导批准,材料不得外借,严禁私人动用材料。
7、对施工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设备要认真入帐,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做好与其他架子队、工地借用材料的往来帐。 3.2.7 试验员
1、正确执行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规范; 2、对原始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试验检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或质检员报告; 4、负责检测原始记录的校核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工作;
5、严格按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作好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管工作。
3.3 特殊工种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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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负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复审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作业记录检查、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特殊工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架子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钢筋工、电气焊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自卸车、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土石方机械司机);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等。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核对其特殊工种作业有效证件,并对其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3.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要求
⑴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⑵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⑶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⑷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⑸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⑹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⑺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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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设备及内线安装
⑴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臵于断开位臵。
⑵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⑶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⑷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⑸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⑹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⑺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3、外线及电缆工程
⑴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⑵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⑶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⑷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⑸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⑹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臵临时拉线。
⑺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斤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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