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伸试样
所有拉伸试样,粘接接头均处于试样的正中间。 (二)试验方法
拉伸试验应当按HC/T2378《石墨粘接剂粘接抗拉强度试验方法》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粘接接头的抗拉强度。
(三)剪切试样
试样的形式、数量与试验方法应当符合HG/T 2379《石墨粘接剂粘接剪切强度试验方法》的规定。
六、合格指标
(一)每个试样的剪切强度应不低于被粘接件材料标准规定的最低值; (二)每个试样的抗拉强度应不低于被粘接件材料标准规定的最低值。
附件5
石墨浸渍T艺评定
一、浸渍工艺评定一般程序包括:拟定浸渍工艺指导书,制取浸渍试件和试样,检验试件和试样,测定浸渍深度是否满足所要求的使用性能。对拟定的粘接工艺指导书进行验证性评定。
二、评定的一般规则
新的工艺制定后实施前应进行评审,并且变更以下任何一个重要因素都需要重新对 工艺进行评定(重要因素是指影响浸渍产品抗拉强度、抗弯强度、抗压强度和增重率的浸渍工艺因素):
(一)浸渍件表面杂物的改变; (二)浸渍剂牌号的改变; (三)浸渍剂生产厂商的改变; (四)烘房干燥的温度和时间的改变; (五)真空和压力的改变;
(六)任何聚合温度或时间的改变; (七)石墨件拼接间隙和密度的改变。 三、试件的准备
试件的尺寸应满足制取标准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弯强度和增重率试样10件的要求。
四、性能试验
浸渍石墨试件应当按下列标准的要求进行抗拉、抗压、抗弯强度、线膨胀系数和增重率试验:
(一)抗拉强度试验应当符合HG5 1329<<不透性石墨材料抗拉强度试验方法》的规定;
(二)抗压强度试验应当符合GB/T13465.3《不透性石墨材料抗压强度试验方法》的规定;
(三)弯曲强度试验GB/T13465.2《不透性石墨材料抗弯强度试验方法》的规定; (四)增重率试验应当符合HG/T2060《浸渍石墨增重率和填孔率试验方法》的规定。 五、合格指标
每个试样的强度性能试验数值应不低于被浸渍件材料标准规定的最低值。 附件6
玻璃钢制压力容器成形和粘接工艺评定
一、玻璃钢成形和粘接工艺评定(CPQ)应由非金属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 员按拟定的工艺指导书进行。成形和粘接工艺评定应当由本单位技术熟练的粘接人员(不得聘用外单位人员)操作。经评定合格的工艺应保存至工艺评定失效为止。 二、评定的一般原则
新的工艺制定后实施前应进行评定,并且变更下列任何气个重要因素都需要重新对工艺进行评定。
(一)纤维种类、纤维表面处理剂种类、纤维制造厂改变; (二)树脂种类、树脂制造厂改变; (三)固化剂种类、固化剂制造厂改变; (四)填料种类、填料制造厂改变; (五)内衬材料的改变
(六)设计结构、产品质量改变;
(七)纤维含量、纤维铺放方向、纤维铺层结构改变; (八)工艺方法、工艺参数改变; (九)固化工艺改变。 三、评定内容 (一)工艺可行性;
(二)工艺方案的正确性、可行性和可检验性;
(三)工艺的正确性及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工艺控制要求的合理性; (四)工艺装备、试验设备、检测仪器选择的正确性、合理性; (五)工艺(文件、要素、装备、术语、符号等)标准化制度;
(六)材料消耗定额确定及控制的原则;
(七)工艺试验和检测的项目、要求及方法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八)工艺操作、检验人员的要求; (九)重要因素改变对上述评定内容的影响。
四、组织管理
(一)工艺评定工作由生产单位技术我责人全面负责;
(二)评定组设组长1人,由有关技术负责人或专家担任,成员若干人。 五、评定程序 (一)准备工作
工艺项目负责人提前向评审组提供评审依据和工艺设计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二)组织评审
1、评审采取汇报、审议、答辩、分析和探讨的形式,找出工艺设计上的缺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评审组组长在集中评审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从技术和质量保证的角度对该项工艺设计做出评价,并做出可否付诸实施的评审结论。
(三)结论处置
1、工艺部门应认真分析“工艺评审报告”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制定措施、完善工艺设计,并按技术责任制的规定,经技术责任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2、量部门应对评审结论的处置意见和审批后的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四)文件管理
生产单位应将工艺评定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统一整理和归档。
附件7
塑料制压力容器制作(焊接)
一、总的要求
(一)操作工艺评定应以可靠的塑料二次加工性能为依据,并在产品制作之前完成。 (二)操作工艺评定一般过程是:拟定制作(焊接)工艺指导书、制作试件和制取试样、检验试件和试样、测定试件是否具有所要求的使用性能、提出操作工艺评定报告、对拟定的操作工艺指导书进行评定。
(三)操作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塑料及连接材料必须符合相应标准。
(四)制作(焊接)工艺指导书由制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拟定,由本单位技能熟练的作业人员(不得聘用外单位人员)使用本单位设备制作的试件操作。经评定合格的工艺评定应当保持至工艺评定失效为止。
二、全塑料制压力容器成形工艺评定规则
(一)评定成形工艺时,应采用与产品成形相同的模具(如木模或钢模)。 (二)改变下列条件之一,需重新评定。 1、加热方法; 2、塑料材料种类; 3、塑料材料生产厂; 4、试件厚度与产品板材厚度。
评定合格的试件适用于产品板材厚度有效范围,见表1。 表1 试件厚度与产品板材厚度规定 单位mm 序号 试件尺寸 试件厚度 成型胎具尺寸 成型胎具材料 适用于产品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