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管理办法(2)

2019-04-09 23:03

6、报销标准:对于交通费、住宿、接待客户、误餐费用等均按照总公司营销管理办法执行; 六、报销要求

1、出差费用的报销单据上必须注明出差时间、出差单位、出差事由; 2、所有邮寄费用的报销要求附清单(邮寄时间、所寄内容、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

3、费用报销凭发票报销,白条及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4、客户来司考察时,需填写《来宾接待计划》,如极特殊的,经总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招待费用在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被招待的单位名称、列席人数、级别、招待时间; 5、市内出差所发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程序

分公司和市场部营销员在当月出差回公司后,3日内将出差报帐票据进行整理、分类、分项粘贴,由分公司指定负责人核批后,统一交至总公司财务部核销。

第五章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正规化管理,总公司推广中心决定对各营销市场部的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制定几项规定。 a、合同管理

一、代理合同必须以香港幸福女人工作坊亚洲推广中心签定,使用香港幸福女人工作坊推广中心合同专用章,并由推广中心统一授权签订本合同代表人签字。

代理合同如因客户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营销人员将合同传真推广中心审定后签订;如无特殊要求将使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 三、合同条款:

1、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总公司制定框架执行,原则上不予以其它修改,如因市场容量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必须由董事长办公会通过方可。 2、制表、复审(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上报推广中心统一管理存档,由专人进行保管。 b、合同流程

一、合同:

1、必须有甲、乙双方的盖章,我方以香港幸福女人亚洲推广中心盖章为准。

2、乙方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准确详细的经营地址和其它相关信息。 3、明确签订日期,有效期限,合同金额等事项。 二、《营销人员收益提成分配方案》(暂拟定)

1、直接客户提成10%;代理商转介绍提成10%,当月返点50%,余下部分以销售财年为一次性结算日。

2、发展代理商提成10%,当月返点50%,余下部分以销售财年为一次性结算日;

3、项目组提成分配方案:

项目组成员收益=基本工资+年终提成(目标任务量计)

公司按年利润额40%作为项目组收益,收益部分可按季度和月份进行支付,其中收益的40%随工资一起发放,剩余60%可按约定期限一次性支付(以销售财年满为结算日,即2009.5.1-2010.5.1)。 年完成销售额800万以下按销售额20%提成; 年完成销售额800万以上,1500万以下25%提成; 年完成销售额1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30%提成; 年完成销售额2000万以上,2500万以下35%提成; 年完成销售额2500万以上,3000万以下40%提成; 年完成销售额3000万以上40%提成。

项目组成员按人均分配,并保证在2年内不得退出项目,如退出视为自动弃权。(公司将制定备忘录,由项目组成员签字,公司盖章生效) 备注:视情况增补人员的提成(经项目组集体讨论通过审核后,按项目组提成分配方案执行): 三、营销人员收款制度

1、合同签订后为合同履行开始,营销人员必须在3工作日内收回该

合同款项;如果15日以上仍不能收回款项,则按合同无效处理。 2、合同回款到账一周内,市场人员将按照提成比例,当月由推广中心审核,财务核实上报董事长批准后,全额予以一次性支付奖金。 3、因营销人员的问题,造成该合同款项不能收回(成为死单),营销人员当月不得享受相关工资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营销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并有权辞退该营销员。 四、执行

本规定与推广中心项目组制定,由董事长办公会通过签字执行,起始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第六章 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市场营销人员的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际行动全面实现公司未来市场经济发展战略,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营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企业分配机制作用,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特制订本规定:

一、 营销人员素质要求:

1、热爱营销推广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认同本行业; 2、有一定市场推广工作经验,对未来有明确目标的有识之士; 3、志愿改变现状,对教育培训事业有高度使命感和责任心的人员。 二、营销分公司员工岗位: a)分公司总经理 b)分公司区域经理

f)市场推广人员(根据不同区域和考核分级别) 营销人员编制:

营销分公司在2009年市场启动前全国营销人员将定员为600人,分布于25个重点城市。 三、营销人员销售指标:

根据总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和实际状况,要求营销人员每月人均销售合同价人民币10—30万元的会员卡项。

四、营销分公司员工薪酬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市场津贴+提成+年终考核奖励

五、营销人员入、离职: 入职:各分支机构总经理及市场经理,由总公司选派或当地猎头机构招募选拔,总公司统一培训后驻派当地负责区域市场推广事宜。外派人员由总公司推广中心统一管理调配。

离职:试用期内:营销部人员如试用期内申请离职,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并与相关人员手续交接后方可办理。

六、量化考核数据报表管理制度:

1、每日定时向总公司推广中心上报交的量化考核报表(非工作理由过时不报将视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a、每日晚上19:00前报交工作日志

b、每日18:30前报交新客户资料及每日电话跟进情况登记(发邮件或传真)

2、每周定时向总公司推广中心报交的量化考核报表; a、每周六下午17:00前报交工作周总结报告 b、每周一上午12:00前报交工作周计划

3、每月30日晚上20:00前上交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七、营销人员福利组成:

◎保险金:每人每月人民币200元作为公司应该代缴的保险金部分与工资同时发放;

◎年假: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可享受两天带薪年假,年假不累计; ◎食宿:公司提供集体宿舍和午餐补足,驻外市场部员工无集体食堂的,可享受150元/月的补助,(以实际出勤为准)所有在外自租房者不享受补贴。

◎话费:分公司经理300元/月;市场经理200元/月;市场推广人员100元/月,工作人员50元/月。

◎培训:公司进行定期的免费业务推广培训。 七、市场营销人员工资组成:

销售业绩考核工资+合同签定代理商考核奖励+合同的签订提成%+所报销费用。

1、 销售业绩考核:

以销售合同回款(包括首期款)到帐额为销售实际业绩考核营销人员,(如所签合同无回款,不计销售业绩考核工资)。

2、招商加盟代理商签定合同金额实际到账*提成%,另加完成任务指标额外奖励和市场应报销费用综合计算。即有销售业绩(指有回款)时,所提取的费用才予以兑付,如无销售业绩时,其销售费用登记在个人名下,三个月后必须清帐(工资中扣除)。 1、业绩考核奖励:

a、营销分公司总经理的考核以全公司业绩为基数,按月考核,年终完成公司全年任务的100%,将给予奖励,奖励公式如下: 考核奖励工资*2%

b、分公司区域经理的考核以实际完成任务百分比提取考核工资,连续6个月完成任务50%以下,进行岗位重新确认,全年完成分公司任务100%以上的,将给予奖励:奖励公式如下: 考核奖励工资*2% 2、考核制度:

a、营销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其试用期为三个月,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将进行重新定位或者辞退。

b、对于营销分公司总经理、区域经理的考核均实行考核团队业绩的形式进行。

c、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其考评结果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3、本月工资的考核: 基本工资考核包括: a、考勤考核

b、合同签署回款考核 c、员工纪律考核

d、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及福利制度)、(员工守则)和营销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八、筹划分公司及市场区域划分:

推广中心设“幸福天使计划”项目组

项目总监1人,项目副总1人,策划总监1人,营销总监1人 下设25个副省级分公司(总代理商)

华南区(深圳市、东莞、珠海、中山、惠州、厦门、湛江、汕头 华东区(上海、宁波、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台州、青岛、 西南区(桂林、柳州、大理、昆明、成都、遵义、重庆、三亚 西北区(西安、宝鸡、兰州、天水、银川、乌鲁木齐、 华中区(长沙、武汉、株洲、合肥、

华北区(沈阳、哈尔滨、大连、包头、天津、秦皇岛、石家庄、太原 市场人员工资体系构成:底薪+提成+考核奖励 分公司经理 5000 市场经理 3000 营销员(转正) 1500 营销员(试用期) 1000 目标任务销售额: 分公司经理 300万/月 市场经理 50万/月

营销员(转正) 6~8万/月

第七章 附则

1、 本《市场营销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以文件形式公布; 2、 适用群体:公司营销人员 3、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4、 监督执行:推广中心(总公司)

香港幸福女人亚洲推广中心

2009年4月3日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实训操作流程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