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消除超大班额 学校不存在超大班(66人以上的班)。小学、初级中学每班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存在超大班额的地方,可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增加学位,消除超大班。新建校舍建筑面积基本指标按《城市普 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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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要求”达标情况统计表(分项统计) 达标学校(所) 序号 “20条底线”要求 未达标学校(所) 其中:其中: 合计 教学合计 教学点 点 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调离类别不低于重点设1 消除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2 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30度,护栏坚固 3 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 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5 学生1人1桌1椅(凳) 6 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要求的黑板 7 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 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 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 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 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12 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3 寄宿生1人1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14 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 15 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16 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17 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8 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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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20 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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