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扬府办发〔2010〕131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1
扬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设立扬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牌子,正处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按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对直属学校的教育经费使用
2
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负责市直学校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地方高等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和检查。
(五)负责市直学校并指导市属高校和省属中专校党的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贯彻党的统战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八)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职业学校和市直学校的招生工作。 (十二)规划全市教育系统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开
3
展教育教学研究。
(十三)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电化教育工作和学校教学仪器装备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系统出国留学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1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挂“外事处”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事务;负责拟订全局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负责文件、电话电传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委会、局行政办公会、局专题办公会和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社团管理和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协调与兄弟市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
4
援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出国留学有关工作;参与中外合作办学、外籍及港澳台人士独资在扬办学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教育新闻宣传的策划、审核把关工作,统一扎口新闻报道及记者采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各项目标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后勤保障工作及部分教职工宿舍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接待工作;牵头组织机关作风建设及文明处室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组织宣传处
负责市直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市直学校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的培养、考核、考察工作,承办干部任免事项;负责统战、知识分子、老干部工作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市直学校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老干部工作;指导学校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师德建设、理论培训工作,负责师德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评选和宣传工作;指导市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民性法制教育和禁毒、禁赌、反邪教等教育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德育工作。
(三)人事处(挂“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牌子)
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