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外延。权利的行使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据,并且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2、经营者仅对消费者承担合理范围内的告知义务
消费者行使知情权,相对应地是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告知义务应以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为限。经营者对消费者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该答复的范围限于消费者所需了解的一般情况即可。通常情况下,只要经营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告知了上述一般情况,就应当认为其履行了告知义务。
3、消费者应善意地通过诉讼途径要求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 有些时候经营者并不存在隐瞒事实或以虚假的广告、产品说明欺骗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可能只是因为注意上的过失而未完全尽到告知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权利往往也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对于经营者的这种过失,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多种非诉讼手段,要求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但如果消费者未用尽其他救济途径,而直接适用司法救济,则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同时也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现实中这类诉讼往往带有恶意诉讼的倾向,司法机关对于此类恶意诉讼应当不予支持,从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保护经营者不受恶意诉讼之累。
4、消费者应以受到的实质损害为由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来看,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实际损失应当是侵权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消费者如果提起知情权受到侵犯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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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以其实际受到的损害为前提。如前所述,经营者若是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是由于非恶意原因所致,且也没有造成消费者权利的实质性损害,而消费者提起小额赔偿诉讼要求经营者给予象征性地赔偿,则未免有些牵强。
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与原因
(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只有在对其所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所了解后,才会作出购买该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决定。但在市场交易中,相对于经营者,消费者处于弱势,这就导致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损害。①消费者知情权时常受到经营者的侵犯,并且渗透到日常生活消费的各个方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向消费者告知 2、对消费者虚假告知 3、对消费者的不完全告知
(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因分析
1、相关法律、法规滞后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各种新型商品、新潮服务层出不穷,很多商品和服务更是见所未见、闻所为闻。但是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标准却没有及时出台,在消费者知情权立法方面显示出滞后性,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但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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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顾仁达:《消费信息发布制度在社会监督中的影响力》,载《法治论丛》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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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这就导致了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后难以维权。
2、企业缺乏商德,不诚信经营,片面追求利润
从最近一段时间不断爆出的“塑化剂”、“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等时件中,我们可以看出部分企业缺乏商德,它们为了获得高额利润而采取不择手段的卑劣行为。这些企业没有长远发展目标,为了获得利润,往往急功近利,甚至不惜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它们这么做虽然可以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但却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甚至是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3、消费者消费观念不成熟,缺少维权意识
目前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普遍不成熟,有时过于追求品牌,有时过于追求价格。消费者的这种盲目追求、不去分析利弊的消费观念,客观上给经营者的侵权行为提供了空间。再就是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大部分消费者为了避免麻烦,对于经营者的较小的侵权行为大都听之任之,认为没有必要为了一点小事大动干戈。这样一些经营者就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不断地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是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促使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该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
(一)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民事责任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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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可以发生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因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民事责任,也就同样可以发生在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的整个过程中。该民事责任是整个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的重点,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我国《民法通则》和其他的一些商事法律、法规。
(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政责任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政责任是行政责任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严格说来,它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职责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的行政管理法规定的义务,违法经营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后者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往往也违反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行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实施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机关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刑事责任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刑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领域的刑事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刑事责任,依据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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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符启林主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论》,南海出版公司2007年修订版,第1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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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刑法》规定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罪名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卫生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劣质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虚假广告罪等。对于经营者的侵权行为触犯刑法的,可以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一)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意义
1、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合法利益实现的需要
设立消费者知情权制度的初衷,是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使得在实际上失去平衡的交易关系得以恢复和矫正。通过在法律上规定消费者知情权,一方面可以使消费者积极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使经营者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就为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创造了条件,进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是建立市场信用体系的需要
通过在法律上规定消费者知情权,可以有效遏制市场上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增强消费者同经营者的平等交易能力,建立透明的市场信用体系,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对生产与消费的有效连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前我国逐步建立市场信用体系,扩大内需,鼓励消费的经济背景下,更应该对消费者知情权加以切实保护,以使经济运行走上良性发展的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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