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公示表(4)

2019-04-13 23:56

审批 程序 办理 时限 (八)需向省政府或国家发改委等上级部门请示、报告的,委领导审定后及时上报。 (九)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申请报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相关材料。 (一)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对申请人提出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申请报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制定或调整价格、上报或缓议的决定(会签、成本调查或监审及上级部门处理的时间除外)。 (三)需进行成本调查或监审的,按成本调查或监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需要听证的价格决策,时限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特殊情况经分管委领导批准后可延时。 办理处室 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 冉曲靖、刘红文 联系人及 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0871-3113491、3113595 电话

0871-3113561 16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公示表(九)

审批 名称 审批 依据 审批 条件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的审批和审核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8号)第五条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规定可以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的收费标准和理由,年度收费额或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成本测算材料,其中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应提供相关中介机构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成本审核资料;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收费单位的有关情况,包括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 (五)对收费对象及相关行业的影响; (六)价格、财政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申请制定或调整的收费标准名称、收费主体、计费方式、收费对象、收费频次等内容有明确表述。 (一)收费标准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由收费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向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或省人民政府、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审核)的收费标准,应由省级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州市级人民政府或其价格、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以公文形式报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 17

需提交 的材料 审批 程序

(二)收费标准审批(审核)受理:价格、财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及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应予以受理;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作出修改或补充。价格、财政部门可以采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收费标准可进行专家论证。 (三)审批形式:审批收费标准的书面决定,以价格、财政部门的公文形式发布。 注:配合省财政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审批和审核。 (一)对不需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对需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的,9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对需要召开听证会的,根据听证会的有关程序和时限办理时限 作出审批(审核)决定。以上时间不包括与其他部门会签和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政府批准的时间。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正式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由于客观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决定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批 程序 收费事项 无 办理处室 收费管理处、价格管理处 刘红文、冉曲靖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0871-3113595、3113491

投诉监督电话 0871-3113561 18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公示表(十)

审批 名称 审批 依据 核发云南省收费许可证 ?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 收费单位收取经过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非营利医疗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的服务价格时须办理收费许可证。 (一)收费所依据的现行法律、法规或按收费管理权限批准的有效文件; (二)组织、人事等部门批准成立本单位(或机构)的文件;(三)?云南省收费许可证?申请表;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若受有关部门依法授权或委托代行职能并收费的,应出具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文件依据; (六)价格主管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一)申请单位填报?云南省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二)业务受理人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三)经审核,对符合?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受理,填发?云南省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般应当场告知或退还申请单位限期对申请材料作出修改或补充,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对不符合?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不予受理其申请,并说明理由。 19

审批 条件 需提交 的材料 审批 程序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处理。 标准:每套40元(含正本及外壳、副本和申请表格等),增办副证每证20元。 收费事项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云南省收费许可证工本费的复函?(云财综?2007?179号) 办理处室 收费管理处、价格管理处 联系人及 刘红文、冉曲靖 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0871-3113595、3113491 电话 0871-311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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