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2)

2019-04-14 00:00

探头板,跳板中部应设有支持物,两头要绑扎。脚手架相互间连接要牢固,脚手架板跨度间应无接头。脚手架应能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的最大重量,一般不应超过270kg∕㎡。

2.15 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建脚手架的工作负责人应对所搭的脚手架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准使用。

2.16 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如发现缺陷须立即修好。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17 工作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结构。禁止用木桶、木箱、砖及其他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石棉瓦屋结构上进行作业。

2.18 脚手架接近带电设备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禁止使用金属线,以防触电和感电下坠。

2.19 在高处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以防落物伤人。传递工具应使用工具袋。高处作业下方应设置围栏和遮拦,并悬挂警告牌,不准人员通行和逗留。

2.20 在高空作业或在高空平台行走时,要思想集中,认真观察行进路线有无障碍、孔洞等不安全因素。

2.21 生产场所的井、沟、坑、孔、洞,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施工中的预留孔和检修中需打开的孔洞,应加装可靠的临时盖板,未加盖板前必须设置临时围栏,悬挂标示牌等。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防止工作人员误踏孔洞,发生坠落事故。

2.22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照明应充足。特别危险的地方、区域尤应加强照明。

2.23 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口应用坚实的竹、木或围栏与正常的通道相隔离,并悬挂警告牌,防止误打开电梯间大门,踏空坠落。

2.24 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使用前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准用证。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电梯得安去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2.25 在施工中安装平台时,应同时安装好防护栏杆。在固定平台安装梯子时,必须同时安装好防护栏杆。楼梯踏板应选用花纹板。直钢梯高度超过3米时,应按《国标》规定装设护笼。

2.26 锅炉安装过程中,必须分层悬挂安全网,无法安装安全网处,必须拉设安全防护绳,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要特别做好设置安全设施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随着钢构架不断往上安装,必须同时完善每层梯子、平台、步道、栏杆等设施。

2.27 进入锅炉炉膛内检修,应首先查看上部受热面是否有可能掉焦,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2.28 对设备和建筑物的拆除工程,必须事先制订保证人身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中要统一指挥,专人监护。

三、防止误操作措施 重点要求:

高压电气设备都应装设防误闭锁装置。禁止将未安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验收不合格的新设备投入运行。事故处理时可不用操作票,但仍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度。事故抢修时可不用工作票,但仍须先做好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履行许可手续。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长(站长)监护。就地操作箱操作的隔离刀闸应改为远方电动操作,每把隔离刀闸应设置独立分电源。倒闸操作中禁止跳项、倒项、添项和漏项。设备由检修状态转冷备用状态,应单独作为一个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均应在运行日志和登记薄上明确记录。生产现场的设备均应有清晰醒目的名称、编号。开关柜前柜后应标出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小车式开关的停送电操作,应填用操作票,拉出和推入开关前,应先检查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3.1 高压电气设备应装设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解锁钥匙应由变电站站长、发电厂电气值班长妥善保管,按班交接。操作中如打不开锁时,应再次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是否正确。不准随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必须解除闭锁才能操作时,操作人应会同站长(值班长)在现场确认没有误操作可能,经当值调度员或值长同意后执行。

3.2 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因故退出运行时,应经本单位生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临时措施,如加挂临时机械锁等。

3.3 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发电厂、变电站,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必须严格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禁止将未安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验收不合格的新设备投入运行。

3.4 事故处理时可以不填用操作票,但仅限于为迅速处理事故,不使事故扩大而进行的紧急操作,如切除故障点、倒换运行设备、人身触电时断开电源等。操作时,仍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3.5 事故抢修时可以不填用工作票,但仅限于涉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不容拖延的紧急处理工作。如事故发生时,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生产现场又必须立即紧急处理等。开始抢修前,仍须要得到当值班负责人或调度员许可,且工作前做好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6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倒闸操作,应由操作人正确填写操作票,经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并在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正确后方能由两人同时进行操作。

3.7 操作时应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当其中一人因故离开操作现场时,应停止操作,禁止单人倒闸操作。禁止监护人、操作人同时分别操作。禁止监护人放弃监护职责自己去进行操作,以防止监护人操作时失去监护,发生事故。

3.8 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如倒母线、倒主变等(项目由各单位制订),应由熟悉的值班员操作,值长(站长)作监护。

3.9 操作中必须按操作票所列顺序依次进行操作。禁止跳项、倒项、添项和漏项操作,禁止干与操作任务无关的工作。

3.10 进行每一项操作后,操作人应在监护人监护下及时检查操作是否良好,当确认操作无误,监护人应立即在该操作项目左侧打“√”,以保证按操作票所列项目依次进行操作。严禁在尚未操作完的项目上打“√”和全部项目操作完毕一起打“√”。

3.11 进行拉开或合上刀闸的操作项目前必须有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的检查性操作项目,并由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认真检查确认。当开关在合闸位置时,严禁拉开或合上刀闸。

3.12 在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的操作项目之前,必须有验明设备确无电压的操作项目。严禁不经验明确无电压就盲目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3.13 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工作任务装设和拆除接地线、合上和拉开接地刀闸,均应在运行日志和《接地线》(接地刀)操作登记薄》上明确纪录。恢复送电前,应首先检查运行日志和登记薄中的工作任务已全部拉开。

3.14 设备由检修状态转冷备用状态,应单独作为一个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将接地线、接地刀闸、短路线等安全措施拆除转为冷备用状态后,再根据需要进行由冷备用转热备用或由冷备用转运行状态的操作。

3.15 严禁在操作中不验电,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触及电气设备,以防在操作中发生触电事故。

3.16 生产现场的设备均应有清晰醒目的名称、编号。设备变动后应立即修改名称、编号,新建扩建设备投产前,必须完善设备名称、编号。

3.17 发电厂、变电站户内高压设备,如开关、刀闸、PT等间隔,应在柜前柜后醒目位置明显标出设备的名称和编号,且前后保持一致。防止工作中走错间隔,触及带电设备。

3.18 电压等级为10KV、6KV、3KV的小车式开关停送电操作,不能当作“单一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在拉出开关和推入开关之前,必须先核对设备的名称、编号、位置,检查开关确在分闸位置。检查内容和核对设备的项目应填入操作票中。

3.19 部分单位对10KV、6KV、3KV的小车式开关的停送电操作,采用预先印制操作票方式,其操作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并经本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预先印制的操作票原则上仅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定型的操作频繁的小车开关的停送电操作。不允许在此票上增减项目,另作他用。超出此范围的其他操作,仍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

3.20 为防止隔离刀闸支持瓷瓶断裂造成人身事故,在就地操作箱操作的隔离刀闸应改为远方电动操作。每把隔离刀闸应设置独立分电源。

四、防止灼烫伤、窒息措施 重点要求:

工作时必须穿棉质工作服。运行中对部分热力设备检修时,必须从水、汽、风、油、煤、烟、气、电等各方面可靠隔绝,悬挂警告牌,执行上锁制度。高、低压加热器检修前,应先将汽侧水侧旁路侧阀门严密关闭,打开疏水门、排气门,确证压力到零方可开始工作。当松开加热器、给水泵法兰螺丝时应避免正对法兰站立,以免残压水汽冲出伤人。在容器、油箱、管道等处工作时,禁止用氧气吹扫设备和用氧气吹风。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内,必须先通风15分钟。扑灭电缆火灾时,应使用正压式防毒面具,以防吸入有毒气体中毒和窒息。

4.1 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凡接触明火、炉渣、易燃、易爆、带电设备、高温作业的工作,工作人员还必须要穿着纯棉工作服,不准穿着尼龙、化纤、棉化纤混纺的工作服,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时加重烧伤程度。

4.2 焊工应穿着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束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4.3 在室内或露天进行电焊工作,必要时应在周围设挡光屏,防止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4.4 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烫伤、触电、爆炸、火灾等的安全措施。焊工离开现场前,必须检查现场有无火种留开。

4.5 焊接或割切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和可能残存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时,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或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盖口打开,方准焊接或割切。

4.6 在容器、油箱、管道等处工作时,禁止用氧气吹扫设备和用氧气吹风。 4.7 在容器和封闭的发电机内进行涂漆、包扎绝缘、衬胶等工作时,除工作人员进出口外,至少应打开一处断面足够的通风口,并应进行强力通风。工作场所应备有灭火器、干砂等消防器材,严禁明火。

4.8 进入容器、沟道内进行进修工作,必须采取防止蒸汽或疏水在检修期间排入工作地点的可靠措施。

4.9 禁止在工作场所储存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4.10 在锅炉升炉期间或燃烧不稳时,不可站在看火门、检查门或喷燃器检查孔的正对面。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着眼睛。

4.11 冲洗水位计和开启锅炉的看火门、检查门、灰渣门时,必须缓慢小心,工作人员须站在水位计的侧面或门后,并看好向两旁躲避的退路。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4.12 锅炉吹灰时,应适当提高燃烧室负压,并保持燃烧稳定。吹灰期间,禁止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当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禁止打开检查门。

4.13 运行中需要对热力设备部分解列,进行检修工作时,必须在工作票安全措施栏上注明把检修设备从水、汽、风、油、煤、烟、气、电等各方面运行设备或系统中可靠隔绝的安全措施,悬挂警告牌,并要求上锁。

4.14 热交换器检修前,为了避免蒸汽或热水进入热交换器内,应将热交换器和联接的管道、设备、疏水管和旁路管等可靠隔离,所有被隔离的阀门应上锁,并悬挂警告牌。

4.15 运行人员只有在确证热交换器的疏水门、排气门已全部打开,且全行程打开;疏水口、排气口已没有水汽排出;热交换器的水侧、汽侧压力已到零时,才能办理热交换器检修工作许可手续。

4.16 检修人员只有在确证热交换器的疏水门、排气门已全部打开,蒸汽和热水已全部放尽,检查现场情况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开始工作。当松开法兰螺丝时应特别小心,避免正对法兰站立,以免残压水汽冲出伤人。

4.17 在给水泵解体检修拆御螺丝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先检查进出口阀门确已关闭,然后将泵体放水门打开,放尽残余存水,防止拆御螺丝后有压力水喷出伤人。

4.18 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必须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内,必须先通风15分钟,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防止SF6气体泄漏,造成工作人员缺氧窒息。

4.19 在SF6配电装置室内,不准在SF6设备的防爆膜附近停留。进入SF6

配电装置

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时,应先检测空气中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不超过规定值。工作中如闻到刺激性或不舒服的气味,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跑到有新鲜空气的环境中。

4.20 发电厂和变电站控制室内应配有正压式防毒面具。扑灭电缆火灾时,

应使用正压式防毒面具,以防灭火人员吸入烟气中的一氧化碳、氯化氢、二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中毒或窒息。

五、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重点要求:

机械的转动部分,应装有护盖、防护罩或防护围栏。禁止在运行中的皮带上进行校正皮带等维护工作。严禁未办理工作票、未经值班人员许可,擅自到输煤运行设备上进行维修工作。锅炉打焦、捅下煤管堵煤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工作人员应斜着使用工具,以防被铁钎打伤。禁止在皮带上和其他设备上站立、行走、跨越、爬过或传递工具。启动皮带前,应先按“皮带启动”警告电铃不小于30秒。

5.1 机械的转动部分,如轴端、齿轮、靠背轮、砂轮机,冲、剪、压、切设备的旋转传动部分,必须装有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以防运行触及转动部分,绞卷手指和衣服。

5.2 皮带的头、尾部滚筒应有牢固、可靠的围栏及护罩。当场地狭窄、输煤设备之间距离较近时,应加装防护(网),防止运行人员触及转动设备。

5.3 禁止在运行中的输煤皮带上进行校正皮带等维护工作,禁止值班人员在运行中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和清理落煤。在运行的皮带上用人工取煤样或拣出石块等杂物的工作,应有防止人身触及皮带或转动部分的安全措施。

5.4 球磨机运行中,禁止在传动装置和滚筒下部清除煤粉和钢球。 5.5 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禁止用手直接拨堵塞的煤。

5.6 锅炉打焦、捅下煤管堵煤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工作人员应斜着使用工具,以防被铁钎打伤。

5.7 严禁未办理工作票、未经值班人员许可,擅自到输煤运行设备上进行维修工作,严禁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进行输煤设备检修工作。严禁在工作人员未撤离工作地点和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启动输煤设备。

5.8 输煤设备、转动机械等检修必须要切断电源,采取防止转动、移动的可靠措施。检修后进行开停试运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

5.9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设备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

5.10 设备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工作。如果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5.11 转动机械检修后试运行启动时,除运行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先远离,站在转动机械的轴向位置,防止转动部分飞出伤人。

5.12 无论运行中或停止运行中,一律禁止在皮带上和输煤系统其他设备上站立、行走、跨越、爬过或传递各种工具。如需跨越皮带必须经过通行桥。

5.13 应采用“皮带机拉线开关”代替皮带机“事故停机按钮”。值班人员在启动输煤皮带前,应先按“皮带启动”警告电铃,且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秒。

六、防止起重伤害措施 重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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