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改造招标文件(8)

2019-04-14 09:33

注: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2.3.6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3.7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2.3.8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2.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积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5 工作联系和工作制

2.5.1 当投标方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后双方现场总代表应通过协商确定总工作时间表和月工作计划。投标方技术人员应在招标方独立安排下完成已确定的工作时间表中的任务。

2.5.2 工作时间表的任何改动应由双方总代表通过协商解决。

2.5.3 投标方技术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但应遵守招标方现场工程进度所要求的一切规定。

2.5.4 工作进度、每日做的主要工作、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及解决方法都应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2.6 其它

2.6.1 投标方提供项目系统装置第一次投料后12个月内解决故障技术服务。

如果发生导致装置停工的故障,无论是工艺技术方面的、操作方面的或设备故障,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的72小时内,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进行事故分析,并且根据事故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书面报告。

如果装置发生小的故障,无论是工艺技术方面的、操作方面的或设备故障,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的书面通报、电话通报后24小时内作出判断分析,并将意见返回用户。必要时将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2.6.2 投标方承诺对合同装置运行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服务

工艺技术方面、操作方面和设备方面的故障,可以协助招标方进行事故分析,提供避免事故发生的建议及改进措施供招标方参考。

投标方在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的最新成果信息,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便于招标方对合同装置的发展进行参考和决策。

33

投标方获得的其它专利技术在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的最新成果信息,也应及时提供给招标方。

34

附件7 包装和运输

1 概述

1.1 投标方应包装所有提供的设备,防止运输和贮存中的磨损和破坏。 1.2 在设备发运前,投标方应将运输程序和具体安排交给招标方确认。

1.3 对一些特殊设备,投标方应根据设备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给招标方提供有关的注意事项、具体措施及有关附加条件。 2 包装要求

2.1 每个包装件必须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应与装箱单一致。

2.2 所有设备在出厂前应打上金属标签或其它牢固地依附在设备上的永久性材料作为标志。

2.3 特殊设备要根据制造厂的具体要求进行包装。

2.4 按合同供应的设备和器材、推荐的备品、备件与工具及试验设备应分别单独包装。

2.5 工具和试验设备的包装箱上明确所配给的设备和系统。

2.6 所有备品、备件应包装在适用于永久保存的箱内,并分系统、分类包装。 2.7 必要时在包装箱内装入去湿剂。

2.8 设备和器材进行必要的保护,如铭牌、密封面等,以防运输中损坏。 2.9 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2.10 设备发运前将设备内的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方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2.11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存储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2.12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保护。 2.13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2.14 包装箱内应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要另用小盒装好放入箱内。 2.15 风机组设备及其附件应采取防潮、防锈蚀等措施,保证12个月内不发生锈蚀

35

和损坏。如果超过12个月时,一般应进行检查,并重新作防锈处理。

2.16 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2.17 包装件上应有以下标志:

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件等); 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宽×高)、设备名称、毛重(公斤)、发货单位、收货单位; 设备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级。 3 大型设备运输与吊装

3.1 大型设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现有运输限制条件,在满足临界运输尺寸前提下,尽量设计成可整体运输设备,如不能整体运输,应尽量减少现场组焊次数。考虑运输尺寸等限制条件,招标方具体大部件运输的尺寸限制要求如下:(车货的总尺寸)

高≤3600mm,宽≤3600mm,长33000mm,重量180吨; 高≤4400mm,宽≤4400mm,长16000mm,重量180吨; 高≤4900mm,宽≤4900mm,长13000mm,重量200吨; 高≤4900mm,宽≤6000mm,长7000mm,重量200吨。

3.2 因运输条件限制,在基础设计文件中应列出建议现场组焊的设备以及焊缝数量。对于需现场组焊的大型设备,设计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现场组焊的要求(如焊接、探伤、水压试验、热处理、吊装等)。 4 运输和验收要求

4.1 设备发货及运输均由投标方负责,交货地点为招标方指定的接货地点,投标方要统筹考虑好设备的防冻问题,如衬胶罐和衬塑管等。

4.2 投标方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30t,以及长度超过13m,宽度超过3.0m,高度超过3.0m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填写在下表中。

大(部)件情况表

长×宽×高 重量 厂家名货物发运输方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备注 运地点 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称 36

4.3 投标方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4.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大件部件的实际尺寸草图和包装后的发货(车上)尺寸草图。 4.5 投标方设备运输距离应不大于投标方所在地到招标单位所指定的接货地点的距离。超出招标单位指定的运输距离所发生设备运输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须对所用投标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等>)、运输距离做出详细说明。

4.6 投标方应负责将设备和器材运输到现场。货物到现场后,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开箱检查,进行详细的验收。

4.7 对于包装箱内的货物与清单上不符、运输中的损坏,应由投标方负责补齐,但不应另外付款。 5 贮存要求

货物在现场验收完成后,招标方按照投标方的要求贮存货物。在保证期内货物发生问题,投标方负责重新供货,不再收款。

37


生活饮用水改造招标文件(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称重压力传感器HX711AD模块电路+程序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