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效率要达到40%及以上,脱硫后不再释放出二氧化硫,比如使系统中有足够的碱性物质与二氧化硫反应,生成稳定的盐类物质或采用活性炭吸附制酸等方法进行脱硫的设施数。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指报告期末企业实有的废气治理设施的实际废气处理能力。
【废气脱硫设施脱硫能力】指脱硫设施的实际去除二氧化硫的能力,计量单位为千克/小时。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指报告期内维持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设施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脱硫设施运行费用】指报告期内维持脱硫设施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设施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二氧化硫去除量】指报告期内燃料燃烧废气和生产工艺废气经过各种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去除的二氧化硫总量。
二氧化硫去除量=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去除量+生产工艺过程中二氧化硫去除量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去除量】指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各种废气治理设施后去除的二氧化硫数量。它可以根据实测、物料衡算或经验公式计算求得。
【生产工艺过程中二氧化硫去除量】指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各种废气治理设施后去除的二氧化硫量。它可根据实测、物料衡算或经验公式计算求得。 【当年新增设施去除的二氧化硫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新增的废气治理设施去除的二氧化硫量。 【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硫总量。
二氧化硫排放量=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生产工艺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指燃料燃烧过程中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硫量。它可以根据实测、物料衡算或排放系数计算求得。
凡安装连续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当地环境监测站联网的单位,必须采用实时监测数据的汇兑数作为排放量数据。未安装连续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单位,在采用实测法计算排污数据时,为保证监测数据能够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须多次测定样品取值,并须经当地环境监测站认定。
未安装连续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单位采用实测法计算的排放数据,须与使用燃料含硫率计算得出的排放数据进行对照验证。如计算结果偏差较大,应进行核实调整。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量】指在燃料燃烧过程中排入大气的达到排放标准的二氧化硫量。
【生产工艺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指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入大气的二氧化硫量。它可以根据实测、物料衡算或经验公式计算求得。 【生产工艺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量】指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入大气的达到排放标准的二氧化硫量。 【氮氧化物去除量】氮氧化物去除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各种废气治理设施去除
的氮氧化物量。
【氮氧化物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企业排入大气的氮氧化物量。
【氮氧化物排放达标量】指排入大气的达到排放标准的氮氧化物量。 【烟尘去除量】烟尘是指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中夹带的颗粒物。工业烟尘去除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利用各种废气治理设施去除的烟尘量。 【烟尘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企业排放烟尘量。
【烟尘排放达标量】指达到排放标准的烟尘排放量。 【工业粉尘去除量】工业粉尘指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能在空气中悬浮一定时间的固体颗粒。如钢铁企业耐火材料粉尘、焦化企业的筛焦系统粉尘、烧结机的粉尘、石灰窑的粉尘、建材企业的水泥粉尘等。不包括电厂排入大气的烟尘。
工业粉尘去除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对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各种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去除的粉尘总重量。它可以根据实测计算求得。
工业粉尘去除量=(除尘设备进口粉尘平均浓度-除尘设备出口粉尘平均浓度)×除尘系统排风量×除尘设备运行时间
除尘系统进、出口的粉尘浓度,应以实测的数字为准。 【工业粉尘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企业排放的粉尘量。工业粉尘排放量可以通过除尘系统的排风量和除尘设备出口排尘浓度相乘求得。
【工业粉尘排放达标量】指达到排放标准的粉尘排放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量,包括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物、脱硫石膏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酸性或碱性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的pH值小于4或pH值大于10.5者。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危险废物产生量+冶炼废渣产生量+ 粉煤灰产生量+炉渣产生量+煤矸石产生量+尾矿产生量+放射性废物产生量+脱硫石膏产生量+其他废物产生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处臵量-处臵往年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易氧化性、毒性、腐蚀性、易传染性疾病等危险特性之一的废物。按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填报。其计量单位(吨)保留2位小数。
【治炼废渣】指在冶炼生产中产生的高炉渣、钢渣、铁合金渣以及有色金属矿渣等。
【粉煤灰】又称飞灰或烟道灰。指燃煤电厂锅炉、煤粉炉在燃煤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中的细灰,主要从烟道气体收集而得,应与其烟尘去除量基本相等。 【炉渣】指企业燃烧设备从炉膛排出的灰渣,不包括燃料燃烧过程中去除的烟尘。 【煤矸石】指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低、比煤坚硬的黑色岩石。通常由煤矿开采、洗煤及耗煤单位排出。 【尾矿】指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矿石经过选矿或水冶作业后,存于水溶液中的残留脉石、矿砂等,统称为尾矿。尾矿产生量是指选矿厂和水冶厂排出的尾矿量,包括赤泥。选矿厂包括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石的选矿厂。赤泥指以铝土矿为原料的氧化铝厂的生产废料。
【放射性废物】指含有天然放射性核素,并其比活度大于2×104Bq/kg的尾矿砂、废矿石及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指放射性浓度或活度或污染水平超过规定下限的固体废物)。
【脱硫石膏】指发电厂用于脱硫的湿式石灰石/石膏法工艺中,吸收剂与烟气中SO2 等反应后生成的的副产物。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设备每处理一吨二氧化硫大约产生脱硫石膏2.7吨。
【其他废物】指工业垃圾、污泥及燃料燃烧过程中去除的烟尘等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垃圾指机械工业切削碎屑、研磨碎屑、废砂型等;食品工业的活性炭渣;硅酸盐工业和建材工业的砖、瓦、碎砾、混凝土碎块等。污泥指工业废水处理中排出的、以干泥量计的固体沉淀物。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的往年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是指按可能导致资源回收、再循环、直接再利用或其他用途的作业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实际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对往年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量。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指报告期内企业以综合利用或处臵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专设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止污染大气、水体的措施。
粉煤灰、钢渣、煤矸石、尾矿等的贮存量是指排入灰场、渣场、矸石场、尾矿库等贮存的量。 【危险废物贮存量】指将危险废物以一定包装方式暂时存放在专设的贮存设施内的量。
【工业固体废物处臵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臵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臵的往年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处臵方式如:填埋(其中危险废物应安全填埋)、焚烧、专业贮存场(库)封场处理、深层灌注、回填矿井及海洋处臵(经海洋管理部门同意投海处臵)等。 【危险废物处臵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将危险废物焚烧或者最终臵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危险废物量(包括当年处臵的往年危险废物贮存量)。
【危险废物送往集中处臵厂的处臵量】指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运往集中处臵厂进行处臵的数量。
【工业固体废物处臵往年贮存量】指报告期内企业按照《关于固体废物处臵、综合利用的作业方式的规定》的要求,处臵的上一报告期末企业累计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的量。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排放方式如:
1.向水体排放废油类、废酸碱及其他高浓度液态废物;
2.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海洋的滩场和岸坡倾倒、堆放和存贮废物; 3.利用渗井、渗坑、渗裂隙和溶洞倾倒废物;
4.向路边、荒地、荒滩倾倒废物;
5.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作填坑、填河和土地填埋固体废物; 6.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堆臵的废物;
7.未经海洋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向海洋倾倒废物; 8. 其他去向不明的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计算公式是: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量-(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处臵量-处臵往年贮存量) 【危险废物排放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排到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外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