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工会同意;
13、做好大会的宣传工作; 14、做好大会的各项会务工作。
第五条 基层单位召开职代会、工代会换届大会,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提交书面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召开。 请示的主要内容及参考格式(见附件1)。
第六条 成立大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工作。一般设有:组织组、秘书组、提案组、合同组、会务组。 1、组织组。主要任务是:
(1)负责代表选举工作,包括确定代表名额和比例、指导代表选举工作、印制代表登记表、编制代表花名册、做好代表的统计分析工作;
(2)提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方案和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名单(一般以组织组成员为主),并具体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提出大会日程安排,起草主持词; (4)起草大会选举办法;
(5)提出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进行考察,编写候选人简历; (6)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及成员建议名单; (7)提出代表分团(组)组成方案和代表分团(组)长建议
名单;
(8)提出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9)印制选票和选举用的各种报告单、计票统计表; (10)负责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 2、秘书组。主要任务是: (1)起草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起草大会各项工作报告; (3)起草大会决议;
(4)负责大会各种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3、提案组。主要任务是: (1)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
(2)对征集的提案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筛选、立项; (3)送给相关部门拿出答复意见;
(4)将答复结果进行汇总,起草提案答复报告; (5)会后,将答复意见反馈给提出提案的单位或个人。 4、合同组。主要任务是:
(1)起草上一轮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及新一轮集体合同起草情况的说明;
(2)起草新一轮集体合同文本; (3)起草新一轮工资专项合同文本; (4)起草新一轮女职工专项合同文本; (5)负责集体协商会议的筹备和组织;
(6)根据代表们的讨论意见,及时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提交大会审议;
(7)负责集体合同及专项合同签字仪式有关事宜; (8)会后,将合同文本印制下发给有关单位。 5、会务组。主要任务是: (1)负责文件资料、代表证的印制; (2)负责印发会议通知;
(3)负责代表报到、会议材料发放;
(4)负责主会场、分会场的代表席位的安排; (5)负责会务手册的编印;
(6)负责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报道;
(7)负责筹办文件袋、笔、本、投票箱等与会议相关的物品;
(8)负责大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会议需要,调整工作组及其主要任务。 第七条 选举代表 1、制定代表条件
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是企业职工和工会会员。在此基础上,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从文化层次、年龄结构、思想政治素质、参政议政能力、群众威信等方面,制定出合适的代表条件。
2、分配代表名额
按照代表总数和代表类别要求,根据各单位职工(会员)总数的多少及类别构成情况,合理分配各单位代表的名额。分配时,坚持代表人数多的单位照顾代表人数少的单位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3、选举产生代表
代表名额分配好后,各单位工会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类别要求,组织职工(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第八条 填写代表登记表,编制代表花名册。代表选出之后,要填写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编制代表花名册(见附件3),以便查阅校对。同时,要做好代表的分析统计工作。 第九条 审查代表资格。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确定代表资格有效或确认个别代表资格无效。当确定个别代表资格无效时,应由原单位重新选举。
代表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将代表选举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之后,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第十条 酝酿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和职代会各职能委员会(小组)委员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交叉。
1、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按会员人数确定:25~200人,设委员3~7人;201~1000人,设委员7~15人;1001~5000人,设委员15~21人;5001~10000人,设委员21~29人;10000人以上,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大型单位工会委员会,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设常务委员会,一般由9~11人组成。
工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率为5%,常务委员的差额率为10%。按差额率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差额。
2、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3~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3、女会员人数10人以上的,必须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女会员人数不足10人的,设立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查通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提交女职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同时作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十一条 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由上届工会委员会从本届正式代表中提出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提交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大会主席团一般由党委领导、上届工会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代表团(组)长和部分工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等组成。主席团人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