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学历证书、身份证号、工作岗位、职务及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等详情;每个科技人员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要归
入档案备查。 3. 知识产权部门
近3年内获得了哪些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什么?其来自哪些研发项目(RD)或与哪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PS)相关?
关联度如何? 4. 财务部门
----是否建立以研发项目为基础的专账制度? ----是否按新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日常核算? ----是否单独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四、需关注的重点财务问题 (一)研究开发费用
1. 研究开发费的归集标准:按会计规范还是税法规定? 问题:申报高企时认可的研发费归集范围和申请加计扣除时允许享受加50%扣除优惠的研发费范围并非相同,对企业而言,在日常的研发费会计核算中该如何归集?是否是必须按高企和加计扣
除要求来进行会计核算?
建议:
21
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遵循会计规范。
企业申请税收优惠:遵循税法的规定。申报高企时,则按照高企的要求填列“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数据来自日常的研发费会计核算;申请加计扣除优惠时,则按加计扣除的要求填列“研发费
归集表”,数据也来自日常的研发费会计核算。 2. 税法上对研究开发费用的界定及归集
高企认定
加计扣除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
1.人员人工
津贴、补贴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
2.直接投入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
3.折旧费与长期待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摊费用 4.设计费用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
5.装备调试费
开发及制造费。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6.无形资产摊销
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
7.其他费用
译费;
22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8.委托外部研发费
(1) 申报高企需提交: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结构明细表
(按近3年每年分别填报)
(2) 申报加计扣除需提交:
须按照税法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从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取数,准确归集并填写:“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
况归集表”
3.会计上研究开发费用的界定及核算 (1)会计上研发费的范围界定
《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为新《企业财务通则》的配套规范;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
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2) 会计上研发费的归集范围:
1)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研发材
料费)
23
2)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
人员费)
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的摊销费用;
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
品的检验费等;
6)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
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
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
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财企[2007]194号文对研发费用的排除性规定:
24
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
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
分析: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费用化处理
(3) 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
全部费用化。
----旧企业会计准则和旧会计制度,采用此观点。 ----核算科目:“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用”
全部资本化。 有条件的资本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此观点。
----核算科目:“研发支出”
(4) 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条件的资本化法 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
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若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将其
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