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FOB vessel Tianjin (4)FOB vessel San Francisco
2、在下列托收业务中,进口商可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单提货的是 (2)
(1)D/P at sight (2) D/P after sight (3) D/A at sight (4) D/A after sight 3、一批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受损,修理费用超过货物复修后的价值,这种损失应为(2) (1)实际全损 (2)推定全损 (3)共同海损 (4)单独海损 4、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的责任是 (1 )
(1)只看单据,不管货物 (2)既看单据,又看货物
(3)只管货物,不管单据 (4)看单据仔细而看货物不仔细
5、某公司出口电扇1 000台,纸箱装,合同和信用证上都规定不准分批装运,装船时有40台包装破裂,风罩变形,不能出口。根据《UCP500》的有关规定,只要货物不超过信用证总金额,交货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据此发货人 (3)
(1)可以装960台 (2)可以装950台 (3)只可以装1 000台 (4)可以装1 050台 6、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3)
(1)信用证与合同相符 (2)信用证与货物相符 (3)信用证与单据相符
7、我某出口企业以CIF术语与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未规定保险险别,按照《INCOTERMS2000》的规定,我出口企业只负责投保 (3) (1)CIC的一切险 (2)CIC的水渍险 (3)CIC的平安险
8、报关手续又称通关手续,是指出、进口商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接受海关的监督和检查,履行海关规定的手续。其中(2)是最重要的环节。
(1)向海关进行货物申报(2)单证和货物的查验 (3)货物的征税和放行 9、下列非关税壁垒措施中,直接限制进口的措施是 (2)
(1)外汇管制 (2)进口配额制(3)进口押金制 (4)出口信贷
10、根据《90通则》的解释,在下列F组术语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是(2) (1)FOB (2) FCA (3)FAS 11、凭样品买卖时,样品 (3)
(1)只能由买方提供 (2)只能由卖方提供 (3)即可由卖方提供,也可由买方提供 12、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情况有 (1) (1)倒签提单 (2)预借提单(3)备运提单 (4)已装船提单 13、共同海损属于(2)
(1)全部损失(2)部分损失 (3)单独海损(4)有时是全部损失,有时是部分损失 14、指示抬头的汇票 (3)
(1)不能通过背书转让 (2)不须经过背书转让 (3)必须经过背书转让 15、在采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在买卖合同的运输条款中不规定(3)
(1)装卸港口 (2)分批与装船条款 (3)滞期速谴条款 (4)装运时间
1.在买卖合同的溢短装条款中,如未对溢短装部分规定作价办法,按惯例应按合同价格结算。 2.影响国际分工最根本的因素是生产力的发展。
3.在信用证业务中,把信用证中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称做开证申请人,一般是指出口人;而将受开证银行委托向出口人传送信用证的银行称做_通知(或议付行)行。
4.普遍优惠制方案最核心的内容是原产地规则_,它包括的内容有原产地标准、原产地证书和直接运输。 5.非关税壁垒的特点是灵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隐蔽性。 6、国际贸易额是世界各国出口额之和。
7、国际结算使用的票据中,属于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的是支票和汇票。
8、同一产品,由于品牌、商标、款式和包装等不同会形成实物形态上的差别,而被视为 异质性的产品。
9、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叫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10、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水渍险的责任起讫为仓至仓 1、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规 定增减价格。 ( T )
2、汇票、本票、支票都可以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 F )
3、在对外贸易中,凡由出口商签发的向进口商或银行收取货款的汇票都属于商业汇票(F)
4、保兑行审核单证无误而付款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则保兑行有权向受益人索回货款 ( F ) 5、出口信贷是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出口而给予进口方和出口方的全额贷款 ( F )
6、海运提单、铁路运单和航空运单都是物权凭证,均可以通过背书进行转让 ( T ) 7、FOB、CIF、CFR贸易术语责任、费用、风险划分是不同的。 ( F )
8、为避免货物中途转船延误时间,增大费用开支,造成货损货差,我方按FOB条件进口时,最好争取在合同中规定“不准转船”。( T )
9、资本主义国家进口许可证中的公开一般许可证是为了限制进口。( F )
10、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在受益人未表示接受之前可撤销。( F )
11、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 T ) 12、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 F )
13、只要在L/C的有效期内,不论受益人何时向银行提交符合L/C所要求的单据,开证行一律不得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 ( F )
14、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坯布1 000包,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途中因船舱内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的200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应对此负责赔偿。(F) 15、在海关监管下并存入保税仓库的商品再出口属于专门贸易。( F ) 16、自动出口配额带有明显的强制性。 ( T )
17、托收方式下,银行只作为受托人替出口人收款,如果出口人出具伪造单据,造成出口人损失,银行则不承担责任。( T )
18、转口贸易是指从出发地到目的的地中间经过第三国,对第三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F ) 19、规模经济是指企业生产规模变化所引起的产量增加与生产成本节约。(T )
20、国际贸易乘数理论说明了国民收入与出口数量、就业之间的内在关系。 ( T ) 21、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为3 000箱,6/7/8月,每月平均装运,我出口公司于6月份装运1 000箱,并收妥款项。7月份由于货未备妥,未能装运,8月份装运2 000箱,根据《UCP500》规定,银行不得拒付。( F )
22、银行保函和信用证同属银行信用,因而银行保函的担保银行与信用证的开证银行 均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F )
23、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作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T ) 24、汇票一经付款人(承兑人)付款,出票人对汇票的责任即告解除。( F ) 25、根据《UCP500》规定,信用证未注明可否撤销,则该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T ) 1、 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的保证付款的凭证,因此, 口商应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 F) 2、重量吨与尺码吨统称为运费吨。( T)
3、出口信贷是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出口而给予进口方和出口方的全额贷款 (F) 4、当一国贸易条件指数大于100,说明该国的贸易条件改善。( T ) 5、FOB、CIF、CFR贸易术语责任、费用、风险划分是不同的。( F ) 6、大卫.李嘉图认为,“两优取重,两劣取轻”的比较优势原则只有在保护贸易条件下才能实现。( F ) 7、资本主义国家进口许可证中的公开一般许可证是为了限制进口。( F)
8、采用定牌出口商品时,除非买卖双方另有规定,一般都应在商品包装上注明“中国制造”字样。(T )
9、出口商采用D/A30天比采用D/P30天承担的风险更大。(T ) 10、投保平安险后,只要是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不论是实际全损还是推 定全损,保险公司都要按保险金额全部赔偿。( F)
11、只要在L/C的有效期内,不论受益人何时向银行提交符合L/C所要求的 单据,开证行一律不得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 F ) 12、凡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的货物,即使装运时间和装运地点不同,也不作分批装运。( T ) 13、倒签提单是指货物尚未装船,货主与船方勾结,由船方签发出来的提单( F ) 14、在海关监管下并存入保税仓库的商品再出口属于专门贸易。( F ) 15、自动出口配额带有明显的强制性。( T )
16、国际贸易惯例已得到各国的公认,因此,它对于买卖合同中当事人都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F ) 17、通过班轮运输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装卸,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算装船时间以及速遣费和滞期费。( T )
18、转口贸易是指从出发地到目的的地中间经过第三国,对第三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 F ) 19、规模经济是指企业生产规模变化所引起的产量增加与生产成本节约。(T )
20、国际贸易乘数理论说明了国民收入与出口数量、就业之间的内在关系(T ) 21、国际贸易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它自人类社会一出现便存在。( F ) 22、托收是通过银行进行的,所以托收是银行信用。( F )
1、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规 定增减价格。( T )
2、在国际贸易中,按FOB条件订立的合同,卖方有时也可接受买方的委托代理保险。(T) 2、询盘、发盘和接受是洽商交易不可缺少的步骤 (F ) 3、同一类商品在价格、服务、商标、规格、交货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被称之为异质性产品。( t ) 4、贸易条件改善的越好说明进口的物品越便宜,节约了外汇和加速了资本周转。( f )
5、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对卖方较为有利 (t ) 5、出口信贷是出口国政府为了鼓励出口而给予进口方和出口方的全额贷款 ( F ) 6、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FOB纽约的含义,就是在纽约港 船上交货 (F) 7、FOB、CIF、CFR贸易术语责任、费用、风险划分是不同的。(F ) 8、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固定作价都比非固定作价有利 ( f)
9、当出口换汇成本低于外汇牌价时,出口企业就有人民币盈利 ( f)
10、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在受益人未表示接受之前可撤销。( F ) 11、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 T ) 12、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 F )
13、上海某公司以CIF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与飓风全部损失,几天后,对方凭包括正本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证要求我方付款,我方以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我方的做法是合理的。( f ). 14、本票的出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债务人。 ( t )
15、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坯布1 000包,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途中因船舱内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的200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应对此负责赔偿。(F) 15、卖方信贷是由出口方银行提供的信贷,买方信贷则是由进口方银行提供的信贷 ( f )
16、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2007年6—7月,允许分批装运。卖方在交货时,应于6月和7月分别各交一批( f )
17、托收方式下,银行只作为受托人替出口人收款,如果出口人出具伪造单据,造成出口人损失,银行则不承担责任。( T )
18、我出口合同中的对外报价应与出口总成本相一致 (F )
19、一批货物毛重为30公吨,净重为28公吨,体积为4m*3m*2.4m,计费标准为W/M,则应按照体积计费。( f )
20、国际贸易乘数理论说明了国民收入与出口数量、就业之间的内在关系( T ) 21、我某出口公司向国外出口东北大豆2 000公吨,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禁止分批转运和转船,装运港:新港/青岛,目的港:汉堡” 。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分别在新港、青岛各装1 000公吨,均装在98航次的“顺风”号轮上,海运提单分别表明装运港为新港和青岛,装船日期为5月10日和5月20日,两张提单均注明目的港为汉堡。根据国际商会现行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对此项交货有权拒付。( f )
22、同一包装、同一票货物和同一提单内出现混装情况时,班轮公司的收费原则是就低不就高。( f ) 23、在采用程租船运输货物时,船方不仅要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而且要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开支。( t )
24、买卖合同与信用证的内容有差别时,卖方为了保证按期得到足额货款,应按合同来履行义务。( f ) 25、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作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T ) 26、汇票一经付款人(承兑人)付款,出票人对汇票的责任即告解除。( F ) 27、所有茶叶被海水浸泡,不能饮用,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f )
28、在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的方式下,代收行在买方到期不付款时承担向委托人按期支付货款的责任。(t)
1、 我某公司出口货物共200箱,对外报价为每箱438美元CFR马尼拉,菲律宾商人要求将价格改报为FOB价,试求每箱货物应付的运费及应改报的FOB价为多少?(已知该批货物每箱的体积为45cm×35cm×25cm,毛重为30千克,商品计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公吨100美元,到马尼拉港需加收燃油附加费20%,货币附加费10%,港口拥挤费20%)
解: 每箱体积:0.45×0.35×0.25=0.0394(立方米)
每箱重量:0.03公吨 因为:W/M,所以用M计算运费吨 总运费=0.0394×200×100×(1+50%)=1182(美元) 每箱的运费=11820÷200=5.91(美元)
FOB价=CFR价-运费=438×200-1182=86418(美元) 每箱应报的FOB价=86418÷200=432.09(美元)
答:每箱货物应付的运费为5.91美元,改报的FOB价每箱为432.09美元。 2、某公司与西欧某中间商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定我方出口某商品25 000千克,每千克15美元,CFRC2%汉堡,海运运费为每千克0.15美元。出口收汇后出口公司向国外中间商汇付佣金。 计算:(1)该出口公司向中国银行购买支付佣金的美元共需多少人民币? (2)该出口公司的外汇净收入为多少美元?(100美元=800人民币) 解:(1)购买支付佣金的美元需要的人民币的计算:
CFRC2%价=25000×15+25000×0.15=25000(15+0.15)=378750(美元) 佣金=378750×0.02=7575(美元) 需要的人民币=7575×8=60600(元)
(2)外汇净收入=378750-7575-(25000×0.15)=367425(美元) 答:该出口公司向中国银行购买支付佣金7575美元共需要60600元人民币;该出口公司外汇净收入为367425美元。
1、某公司出口产品15公吨。单价为每磅120美元(1公斤=2.205磅),该批货为纸箱装,每箱净重60磅,总数量有5%的增减幅度。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金额也有5%的增减幅度。
请问在此情况下,该批货物卖方最多能装多少箱?最少能装多少箱?收回的货款最多为多少?最少为多
少?
解:因为1公斤=2.205磅,则:15公吨=15×1000×2.205=33 075磅
总数量可增减5%,即可交货数量为31 421.25—34 728.75磅,按箱数计算(取整)则为523-578箱。即最多能装578箱,最少能装523箱。
收回的货款最多为34728.75×120=4 167 450美元;最少为31 421.25×120=3 770 550美元 答:(省略)
2、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毛重为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3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门锁属于小五金类,计收标准是W/M,等级为10级,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443.00港元,试计算应付运费多少? 1、 M=0.2×0.3×0.4=0.024(立方米) W=25公斤=0.025(公吨) ∵W>M 按W/M计收 ∴按W计收运费
运费=443(1+30%+10%)×0.025×100=1550.5(美元) 答:100箱应付运费1550.5美元。
1、 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1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银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应该向保兑行索要。因为从本案看到,开证行破产无力支付,但由于事先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保兑,既然保兌所以他就要承担在开证行无力付款的前提下,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所以可向保兌行索要。
2.某国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 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2)收货人之实收998箱,短少2箱。(3)有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斤。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人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经分析(1)可以向出口方(即卖方)提出索赔,因为这属于货物越过船舷前的责任和风险,应由卖方负责;(2)应由船方负责赔偿。因为这属于运输途中的风险,在货物装到船上后,船方给卖方出具了清洁提单,故短少货物应由船方负责。(3)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卖方已给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而其中就包括短量险。
3.西北某市一出口公司曾向日本出口30公吨甘草膏,共1 200箱,FOB新港条件成交,货值54 000美元,装运期为当年12月25日前,货物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12月上旬就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的第三天,即因火灾全部被焚。办事处只好通知内地公司赶快补发30公吨货物。试问:此风险是否可以避免?为什么? 参考答案:此风险是可以避免的。理由是:(1)该出口公司属于内陆城市,为了避免风险,及早转移风险、责任,应选择90年后出现的新的三个贸易术语中相对应的用CIP;
(2)CIP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以货交第一承运人为界,货交承运人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以后的由买方负担。而货交承运人的地点一般会选择到卖方所在地。故用此术语风险可以提前转移。
4.某年某进口公司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0吨,每吨按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成交,支付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并应于2月28日前开达,装船期为3月份,我方于2月20日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一张18万美元的信用证,2月28日美商来电称:“信用证已收到,但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捐税及各种签证费用,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的无理要求,立即回电“按FOB Vessel 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有关的出口捐税和费用,这是在《INCOTERMS 2000》中已有明确规定的。”美方又回电称:“成交时并未规定按《INCOTERMS 2000》办。根据我们的商业习惯相关费用应由你方承担。速复”恰逢这时国外市场此种钢材价格上扬,我方又急需这批钢材投产,只好又追加了1万美元了事。 请问:此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方在同外商做生意时应注意些什么?
分析:此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对美国有关FOB贸易术语的解释与国际商会《INCOTERMS 2000》解释的区别不甚了解;二是运用该术语时两者在费用上的区别6分 在同外商做生意运用此属于时应注意:8分
(1)我方业务员在对外成交前理应注意两者的区别,如果对美国的FOB术语不甚了解,以为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书写上,那就错了。其实这只是区别的一个方面而已。
(2)对美贸易采用FOB术语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采用哪一种解释,或者在签约时可向对方提出“FOB采用解释以《INCOTERMS 2000》为准。”如对方无异议,事后才能按《INCOTERMS 2000》办理。
2、我某进出口公司(N公司)与希腊某客户A公司就晴纶拉舍尔毯签订一笔合同,付款方式为50%的信用证50%的电汇,第一笔合同顺利执行。N公司及时收回货款。待下一次销售季节来临,A公司发来传真希望与N公司继续合作,得到肯定答复后双方又一次达成一笔合同,成交晴纶拉舍尔毯3 200条,成交金额为USD15.00/条CFR比雷埃夫斯,装船11月底之前,付款方式为1/3电汇作为定金,N公司在收到这部分货款后再安排生产,另1/3货款在N公司投产后通知A公司,再电汇给N公司。最后1/3货款用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在履行过程中,我方为了保证按时交货,N公司与国内某工厂签订了购货合同,在开始生产之前,N公司催促A公司付款,后者称款即付;10月17日N公司发现款还未到账再次传真催问,对方回复款已付,为了取信于我方,并将汇单申请传真过来,10月25日N公司通知客户为了保证按时交货现已投产,催促A公司将第二笔电汇款汇来;10月26日A 公司回复第一笔电汇款正在与银行查询,第二笔已经汇出;11月5日A公司的最后1/3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N公司。装运期11月底,有效期12月15日,提单后15天交单议付。11月30日在两次电汇款未到的情况下,信用证的装运期日渐临近,为了不造成新的库存,N公司把货装上了驶往目地港的船上,随后多次催促未果。结果N公司只拿到了货款的1/3。 请分析:造成此种结果我方失误之处在哪?从此案中我方应吸取哪些教训? 分析: 本案N公司受骗有如下失误:(7分)
(1)成交前没有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A公司要求2/3的货款电汇,3/1的货款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就是为了逃避海关进口税,这本身就说明该客户不是一个守法经营的人,期初就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2)没有收到定金,就盲目安排生产。
(3)未收到第一、二笔电汇款,轻易安排运输。如果N公司未收到第一和第二笔电汇款,不安排装运,即使这时货已生产出来,造成库存增加,但毕竟有货物在手里。
(4)装运后,未及早联系其他客户把货物转卖出去,称卖“路货”。 从此案中我方应吸取的教训是:(7分)
一是加强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并对客户的资信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严格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条款行事。
三是采用灵活的支付方式时,要投保出口信用险,以减少不应有的损失。
1、中国某出口公司曾向西欧某外商出售一批农产品。成交前,该出口公司给外商寄送过样品。签约时,在合同品质条款中规定了商品的具体规格。签约后,卖方经办人员又主动电告买方,确认“成交商品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中国商检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该批货物运到目的地后,买方认为,所交货物品质比样品低,要求减价。卖方则认为,合同并未规定凭样成交,而且所交货物,经检验符合约定的规格,故不同意减价。于是买方便请当地检验机构检验,出具了交货品质比样品低7%的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要求,卖方拒赔。 请问:(1)在此案中合同的性质是凭规格买卖还是凭样品买卖? (2)通过本案我们应当从中感悟些什么? 分析要点:(1)本案中,合同规定的是商品的具体规格,从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在这笔交易中,双方以商品的规格作为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并以此作为交检商品的依据,属于凭规格买卖。只要交货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我方即为履约。但是,成交前我方又向对方寄送样品时,未声明时参考样品,签约后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个电报可以理解为:交货与样品相似是合同种品质条款的补充。因此从整个交易过程来判断,这笔交易不是仅仅凭规格买卖,而是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买卖。
(2)第一、制定合同时应该严谨。尽量避免写进一些与自己签约前的做法相悖的内容。我方在此案中失误就在于已经签约的情况下,却又去电确认交货与样品相似,这完全是多余的。这样做,把一般的凭规格的买卖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买卖,使自己多承担了责任。第二、应该在合同中写进品质机动条款,以避免日后所交货物与合同约定的品质有较大的出路。第三、应该妥善保留好复样,当买方提出异议时我方可以作为申诉的证据。
2、我某出口企业按FCA Shanghai Airport 条件向印度某进口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5万美元,交货期为8月份,自上海空运至孟买。支付条件为:买方凭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货款,我出口企业于8月31日将货物运至机场交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了航空运单。我方随即向印度买方发去装运通知。航空公司9月2日将货物空运至孟买,并将到货通知等有关单据送至孟买某银行,该银行立即通知印商前来收取单据并电汇货款。此时,国际市场手表价格下跌,印商以我方交货延迟为由拒绝付款提货。我方则坚持对方必须立即付款。双方争执不下。
[问题]我出口企业交货是否延迟?买方应否付款?为什么?
分析指导:在此案件里,我方并没有违约,即没有交货迟延,因为合同中明文规定交货期为8月份,我方是在8月31日办妥了交付货运手续,并出具了航空运单。也即刻向买方发出了通知。而买方拒绝付款是无道理的。一是FCA是象征性交货,二是卖方没有违背合同,按时交了货。所以买方不能因为手表市价下跌而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