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5)新进公司员工;
(6)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 (7)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法纪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等。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方法:
安全培训需要把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实际应用或者操作结合在一起,根据不同的对对象,分别进行相应学时和内容的培训。主要采取授课附加研讨的方式进行。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先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培训教育,以提高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 25 -
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应按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高空作业、电工、焊工、厂内车辆操作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除了要通过培训、教育、考核、取证、复审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项目部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再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4)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经理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除应在入场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外还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采取临时组织学习的形式进行相关安全规范教育。 六、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三级教育
第一级:入场教育。新入场的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
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本工程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危险性较大工程部位介绍,一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知识,入场安全须知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第二级:班组教育。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在分配到班组后进行的安全教育。
内容:本工程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工程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
- 26 -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级:岗位教育。由班组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 内容: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时间计划为20学时,其中一级5学时,二级5学时,三级10学时。教育结束后进行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学习。
2、特种作业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上岗前由项目部安全员对其进行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的安全培训。
3、经常性安全教育
对职工应进行广泛的经常性安全教育,要在生产过程中自始自终坚持不断。 项目部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4、“四新”作业安全教育
当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由于其未知因素多,变化较大,极可能潜藏着不为人知的危险性,且操作者失误的可能性也要比通常进行的作业更大。因而在作业前,应尽可能研究操作者失误的可能性和预防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者及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及应急措施的应用等。
5、季节性安全教育
各部门应在雨季、冬季根据季节变化,进行防雨、防电、防洪、防冻等季节性安全教育。
- 27 -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不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施工现场不安全的物质(设备、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也是发动广大职工重视安全,参与寻找不安因素;职工自己动手解决不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二、安全检查内容
1.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打桩机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防尘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工人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三、安全检查办法
1.由项目部安全小组组织,每月在项目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完成的工程项目,特殊设备工作等进行安全检查。
2.当检查到有关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 28 -
3.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项目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益奖励评分。
4.除项目部安全小组检查外,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1、定期检查即列人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检查的间隔时间可以是一周、一季、半年、一年或其他相适应的时间。这种检查可以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
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如某单位(部门)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数、经济损失超出指标,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4、特种检查,由于特种设备的安装及工作,往往会带来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
特种检查。 五、安全检查程序
1、由本项目安全部提出建议,经主管经理审批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2、召开会议,由安全小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方法和陪检人员。
3、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对受检部门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技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4、在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评价,确定需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5.召开会议,通报检查结果,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6.由安全部拟草检查情况通报,经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和上报。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