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环境看,“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七个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从省内环境看,我省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环境治理的政策,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为节能环保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经济技术效益,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2. 面临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进一步加剧。能源消耗居高不下,污染减排压力增大,资源环境对我省经济发展的约束强度将进一步加大,必将对节能环保产业提出更高的要求。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虽然取得较大发展,但总体上看,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规模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我省节能环保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缺乏上规模、综合发展能力突出、品牌效应强大的旗舰型企业。同时,区域发展不平衡,珠三角地区发展速度较快,粤东西北地区发展较慢。此外,珠三角地区企业同质化发展明显,企业间成熟的专业化分工和差异化经营格局尚未形成,集群优势并不突出。
二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建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技术开发投入不足,技术研发能力强的企业不多,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节能环保产品。部分关键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依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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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国产化节能环保设备的性能、效率及技术水平均有待提高。
三是产业市场不够规范。节能环保产业监管体系尚不健全,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地方环境标准体系亟待完善;市场信息不透明,缺乏信息公开平台;企业同行间无序竞争等问题突出。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扩大全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和提升节能环保产业整体实力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重点工程和基地园区建设为着力点,强化政策引导,规范市场运作,加大资金投入,增强节能环保产业核心竞争力,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原则
科学规划布局,突出特色发展。继续发挥珠三角地区节能环保服务业和节能环保产品生产优势以及粤东西北地区资源循环利用优势,加强规划引导,重点发展市场需求大、技术含量高、产业化程度高的节能环保关键技术和产品,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优势产业。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节能环保产业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提高产业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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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促进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加快培育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延伸上下游配套产业链,促进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市场环境。加快制定产业相关标准,完善和落实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市场为导向,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产业服务市场化、产业化。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将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新的支柱产业之一,为完成我省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重点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工程和装备国产化项目,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研发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优势节能环保企业,建设10个省级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和基地,提升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整体实力,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居国内前列。
2. 具体目标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年总产值达6000亿元,其中,节能产业年产值达到1800亿元,环保产业产值达到4200亿元(环保设备及服务业产值1500亿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2700亿元)。着力培育若干家产业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到2015年,力争年产值超50亿元的企业达10家,超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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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50家以上。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到2015年,建立起较完善的产业组织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优势主导产业链,产品种类更加齐全,技术水平更加先进,服务范围更加广泛,实现产业集群优势,具备较强的国际及区域产业竞争力。
——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争取建设1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工程实验室。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自主研发能力,部分节能环保装备、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装备和产品。
三、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主要任务
1. 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制定完善相关的产业、土地等扶持政策,集中资源重点支持、培育和引进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和基地,尤其要着力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节能环保工作,培育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优势节能环保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规模化发展。
2. 构建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培育一批国际或国内领先,集研发、孵化、制造于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打造节能环保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融资、产品检测、技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和水平。
3. 提升节能环保产业科技创新水平。
围绕节能环保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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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科技资源对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相关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区域和国际科技合作,引导港台和国际节能环保创新资源向我省集聚。紧抓“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契机,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加快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节能环保产业创新战略联盟。
4. 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技术人才队伍。
以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为依托,通过国内外引进、与高校及科研单位共享、企业内部挖潜等形式引进和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广泛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
5. 提高技术服务业在节能环保产业中的比重。 发挥我省技术服务业优势,加快拓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认证、节能环保设施委托运营等新业务,逐步发展合同化管理的节能环保委托服务业务。
6. 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
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融资等途径,推动节能环保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优化,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引领作用强的节能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
7. 加强节能环保对外交流与合作。
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我省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采取与国外企业合资、在国外上市融资、吸收国外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等资源提升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水平,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逐步实现节能环保骨干企业的跨国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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