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的防火设计要求明显低于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住宅的防火设计涉及到的规范较多,该文系统地对住宅的防火设计进行了阐述。规范对住宅的防火设计交叉内容较多,另外,住宅建筑的开发量与日俱增,容易遇到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同时,文章将对住宅防火设计中有关规范衔接方面的问题和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进一步探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等规范均对住宅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往年的火灾案例表明住宅的火灾危险性远远低于公共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其防火设计要求与公共建筑差异较大,笔者就住宅的防火设计要点进行了 阐述。由于规范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再加上近年来住宅建筑的开发量日益增大,住宅的防火设计经常遇到一些新问题,笔者将就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1 几个值得注意的术语 1.1 商业服务网点
《建规》与《高规》规定的商业服务网点的解释不一致,《建规》规定商业服务网点仅指底层设置的公共服务用房,《高规》规定商业服务网点指底部两层设置的公共服务用房,另外《高规》明确了建筑面积不超过300 m2是指底部两层叠加的总建筑面积而非一层面积。在日常设计中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幢9层底部两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按《建规》要求需按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商住楼按《高规》要求考虑防火设计,而参照《高规》之规定该工程应按层数为9层的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可按《建规》进行设计。考虑到两个规范的衔接问题,笔者认为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可按《高规》执行。 1.2 单元式、塔式高层住宅
《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单元式高层住宅指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设计中往往遇到只有一个单元的高层住宅,因无相邻单元,不可能做到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考虑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可按塔式住宅之要求进行防火设计。
由多户住宅组成一个单元且存在多个单元的单元组合式住宅考虑到其疏散可在屋顶连通,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完全可以满足单元式住宅要求,笔者认为可按单元式住宅考虑防火设计而不需按塔式住宅考虑。
1.3 商住楼
《高规》规定商住楼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建规》中无商住楼概念,可参照《高规》中的商住楼术语执行。
高层商住楼当底部商业营业厅建筑高度超过24m时,考虑到其底部商业已经是高层综合楼,再加上上部住宅应按高层综合楼要求进行设计。 2 分类
2.1 按建筑形式确定
按建筑形式可将住宅分为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塔式住宅、底部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住宅、商住楼中的住宅,其中单元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塔式住宅、底部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住宅为居住建筑,商住楼为公共建筑。 2.2 按建筑层数及高度确定
一至九层为多层住宅,十层至十八层普通住宅为二类高层住宅,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及高级住宅为一类高层住宅。
建筑高度不超过24 m的商住楼为多层商住楼;建筑高度超过24 m不超过50 m且24 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均不超过1500 m2的商住楼为二类高层商住楼;建筑高度超过50 m或超过24 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的商住楼为一类高层商住楼。 3 高度和层数的确定
(1)商住楼应按公共建筑分类之要求考虑建筑高度的确定
有的开发商采取在设置有平屋面的建筑的屋面以下部位设置檐口造型的方法来降低高度,实际上其建筑高度并没有降下来。笔者认为建筑高度应为室外地面到坡屋面檐口、平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部的高度,当上述情况存在多种计算方法时应取其最大值。
(2) 居住建筑层数按下述方法确定
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 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 m四舍五入确定。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度超出室外地坪面高度不超过1.5 m者,住宅楼底层为高度不超过2.2 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敞开空间等考虑到其火灾危险性较低均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时,笔者认为跃层户内房间任一点到下一层户门的距离不大于22 m,其疏散
距离基本可满足《建规》要求,其跃层可不计入层数。 4 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无长边、周边不规则的高层塔式住宅要考虑设置环行消防车道。 5 防火构造
(1) 套房之间的防火分隔
上下层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 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 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对于仅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单元式高层住宅的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则要设置高度不低于1.2 m的窗槛墙,其单元之间的墙应设置为防火墙,很多设计中往往忽略了其两侧窗间距不小于2 m之要求,对于其他非单元之间套房之间的窗间墙宽度应满足1.2 m要求。 (2) 套房与其他功能房间之间的防火分隔
为防止户内火灾蔓延至供人员疏散的楼梯间,户内窗与楼梯间窗要保留1m的间距。
当住宅底层设置汽车库隔间时往往忽略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防火分隔问题。首先,要考虑汽车库开口部位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小于1.2m或设置阳台等不燃性实体挑檐防止汽车库发生火灾向上部住宅蔓延;其次,如底层汽车库设置有通向室内的门则其门建议采用甲级防火门,以防止汽车库火灾向室内蔓延。
当住宅建筑中的楼梯、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楼梯、电梯在汽车库出入口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楼梯间可设置乙级防火门,电梯间部位要考虑设置防火卷帘。
(3) 电缆井和管道井的设置位置
电缆井和管道井一般设置在作为消防前室使用的公共部位,《住宅建筑规范》对《高规》适当放宽规定住宅的电缆井和管道井可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内,但不得设置在封闭及防烟楼梯间内,以防止火灾在楼梯间内的上下蔓延。
(4) 其他值得注意的规定
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
取防火分隔措施,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其他功能空间指商业经营性场所、以及机房、仓储用房等,不包括直接为住户服务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棋牌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
高层居住建筑内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设置为乙级防火门,对于仅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高层单元式住宅户门则要考虑设置为甲级防火门。 6 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 6.1 通廊式居住建筑 (1) 安全出口数量
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设置有两个疏散楼梯的多层通廊式住宅其局部升高时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 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局部高出部分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超过三层、层面积不超过500 m2且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的通廊式住宅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 (2) 疏散楼梯形式
1~5层通廊式住宅可设置敞开楼梯间;对于6~9层的通廊式住宅其疏散楼梯形式《建规》没有明确,笔者认为通廊式住宅疏散要求类似于公共建筑,其超过5层需考虑设置封闭楼梯间,即6~11层通廊式住宅应设置封闭楼梯间;12层以上的通廊式住宅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3)消防电梯。12层以上的通廊式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 (4)安全疏散距离
1~5层设置敞开楼梯间的通廊式住宅双向疏散距离不应超过35 m,袋形疏散距离不应超过20 m;6~9层通廊式住宅考虑其设置有封闭楼梯间其双向疏散距离可不超过40 m,袋形疏散距离不应超过22 m;10层以上通廊式住宅双向疏散距离不应超过40m,袋形疏散距离不应超过20 m。 6.2塔式居住建筑 (1) 安全出口数量
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 m2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均不大于15 m的多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 m2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均不超过10 m的高层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
梯,其他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19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一般可设置为剪刀楼梯。
(2) 疏散楼梯形式
1~6层塔式住宅可设置敞开楼梯间;7~9层塔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封闭楼梯间;10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3) 消防电梯
10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 6.3 单元式住宅 (1) 安全出口数量
1~9层单元式住宅的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均不超过650 m2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超过15 m时可每个单元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其他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10~18层以下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不超过650 m2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 m,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的单元式住宅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其他应设置两个疏散楼梯;《高规》规定19层以上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18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18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 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但《住宅建筑规范》规定19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条文比《高规》严格,笔者认为应按《住宅建筑规范》执行。 (2) 疏散楼梯形式
1~6层单元式住宅可设置敞开楼梯间;7~9层单元式住宅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或将户门设置为乙级防火门;10~11层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12~18层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19层以上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3) 消防电梯
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