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分类账详解(修订版)
一、业务背景:
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对存货的核算必须采用历史成本法(即实际成本法).如果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或者定额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利于简化财务会计处理工作,有利于考核采购部门的经营业绩,促使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支出”.
完全成本法和变动成本法最核心、本质的差异在于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上,比如生产设备的折旧被划分为固定制造费用,如受外界影响企业两个月份的产量差异很大,那么这种差异反映到产品的单位成本上的差异就会很大。而事实上这种成本差异并不会被市场所认可。所以,可以把当期产品该摊的部分(通过定额确定)以变动成本的形式计入产品,而不该摊的部分(与期间相关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物料帐概念:
物料的明细分类账它平行于总账每个物料在物料分类账中都视同一个明细科目系统自动在该明细分类账中记录所有和该物料有关的业务从而可以按照期间计算该物料的实际成本(周期单位价格PUP即月末加权平均价)
三、物料分类帐的差异分摊原理
(一) 启用物料分类账的意义
1、记录差异 2、分摊差异
在期末分摊差异之后,以实现还原物料的实际成本(如果产成品使用的标准价则月末还原实际成本所产生的凭证次月要冲销)。
(二) 差异类别
1、价格差异是由于物料移动的评估价格与实际价格(或者计划价格)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1).库存初始化差异:例如561类型的入库,若实际价与标准价不一致就会产生差异; (2).PO的收货差异:PO采购价格与标准价格不一致,就会产生差异;
(3).PO发票校验差异:此种差异通常是由于发票价格与采购价格不一致产生的;但还有一种差异即物料分类账中所体现的汇率差异。
(4).物料过账转移差异:若在OX14中配置评估级别是按工厂,则跨工厂的物料转移过账,会因为两工厂的物料标准价格不同而造成差异;若在OX14中配置评估级别是按公司,则跨公司的物料转移过账,会因为两公司的物料标准价格不同而造成差异(通常跨公司调拨也会视同销售和采购业务进行,若如此其差异如前2、3的差异);
(5).标准价格变更差异:MR21/MR22或CK40N(CK11N)、CK24,以及CKMPRPN、CKME等方式的价格变更,都会造成差异(实际业务为,为了保持期间数据一致,通常若物料有业务发生,一般不允许修改标准价);
(6).生产环节结算差异:生产环节,生产订单的报工、生产收货都是按照标准价格或计划作业价格计算成本,在订单结算环节,会结转将投入与产出的差异(需要注意的是WIP不承担差异);此差异包括材料差异(一般是由于数量差异引起的差异)和制造费用差异;
(7).其他类型业务差异:如退货等。 2、因汇率产生的差异
价格差异又分类单层价格差异和多层价格差异,二者之和构成总的价格差异。简单的讲,单层差异是由于物料本身而产生的差异;多层差异是由来自于物料所处BOM的下层物料的差异而引起的该物料的差异。
(三) 差异分摊逻辑
1、差异从期初库存和入库中收集,在消耗与期末库存之中分摊 2、每单位数量的同一物料所分摊到的差异相同。 下图可以说明这两个原则: 业务 业务分类 期初库存 进 收入 消耗 销 期末库存 85.26 -5,510.19 19,185.06 13,674.87 00000000 38,791.71 39,547.01 -2,401,261.76 -2,555,846.99 8,861,125.84 8,898,800.63 6,459,864.08 6,342,953.64 00000000 00000000 数量 840.56 单级价格差异 -160,095.42 多级价格差异 56,859.85 总价格差异 -103,235.57 汇率差异 00000000 (四) SAP物料计价方式
计价方式1 计价方式2 计价方式3 原材料 产成品\\半成品 物料帐价格控制 S S V V V S 无论V+2还是V+3,差都才有3+S,差异分原料V+2,实际成本;成品S+3,异都不能被分摊,不摊后计算实际成本 标准成本,期末还原为实际成本 需要实施ML. 满足管理和财务报表需求 标准价比较准确时可不用ML,产品需要按批次计价 少量差异直接进销售成本或存货 备注 此处的价格确定包含以下两种类型: 2 Transaction-Based 基于交易 3 Single-/Multilevel 单层/多级。若选择2,物料价格控制可同时被定义为移动平均价或标准价。 若选择3,物料价格控制将只能选择标准价。
关于物料分类账的价格确定,同样是按照通常的规则,只对后续的数据有影响,历史数据将不做调整,也不允许调整,所有的之前的物料将自动设置为“2-基于业务”。 在此处可以对物料分类账的相关配置进行一个检查,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检查出来的错误也不一定都需要解决。
(五) SAP帐套参考列表
帐套种类 总分类账 分类帐 0L 分类帐名称 旧总帐 新总账 统驭分类帐 总计表名称 GLT0 FAGLFLEXT COFIT 备注 未激活新总账时,为了保证FI和CO数不可变更的SPL 3A 据的一致性,在期末执行KALC时,FICO统驭数据就写入Ledger 3A, 利润中心被看成为Ledger A,此两套帐不能配置 这两个常用帐套如有实际业务需求,可以使用自定义的帐套替代. 类似之意指和上两种SPL数据更新逻辑8A 可以配置的SPL 0F 1C 利润中心会计 销售成本会计分类帐 合并分类帐 GLPCT GLFUNCT ECMCT CKMLPP CKMLCR 物料分类帐 类似分类帐 无 利润分析 类似但是使用表格不相同,比如利润分析的表格(包括特征和值)实际上是由用户根据业务需求自定义的,这些数据一般比SPL处理要复杂,SPL通常只包括计划数据表,实际数据表和汇总数据表而已. CE1-4**** 注意:1.SPL(Special-Purpose Ledger),除法定Ledger 0以外都归于此类。
2.表T882中可以看到各公司代码启动的各种帐套。
3.每个帐套只有相应模块被启动时才产生相关凭证,.比如在产生物料凭证时不仅有会计凭证,可能伴随物料分类帐凭证,利润中心凭证,利润分析凭证,销售成本会计分类帐凭证,TR凭证等,同一个数据源能保证各帐的数据完整性。
四、 ML的主要功能:
(一) 期末差异分摊
使用ML可以将物料采购产生的采购价格差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成本差异、物料价格变更引起的价格变更差异等差异以单层/多层的方式分摊出去。
无论是标准成本法还是实际成本法,都得不到实时的绝对的实际成本,差异总是不可消除的,关于差异的帐务处理方法,一般认为有3种方法: 1.期间分配法
假使当期差异很大,原则上不允许全部转入销售成本,否则严重影响当期损益,而应在在产品,产成品和销售成本间按比例分摊。
在ML中使用实际成本核算(Actual costing),相关物料的价格控制必须是S(即标准价),价格确定必须是3(其它的价格控制和价格确定组合在本篇有详细讨论),此时,ML在平时使用期间固定的唯一标准价格核算物料的各种交易,差异都被记录在ML(表MLCRF)中.
在多层差异确定后,用户可以选择使用PUP重估或不重估当期库存,如果选择重估计库存,则当期物料主数据的价格控制自动从S到V,产生的会计凭证是:
Dr:库存 (OBYC->BSX) 如果不重估物料则使用OBYC-LKW科目. Cr:单层差异 (OBYC-PRY科目) 多层次差异 (OBYC-PRV科目) 在下个月初该凭证则被冲销回,
在标准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差异分配只是将各种差异在销售成本和存货之间进行了分配, 由存货承担的差异依然留在差异账户中并带到下期期初,并未做到“实际成本还原”。在物料分类帐中,由存货承担的差异是可以全部还原到存货中去的,如果以上期的周期实际价做下期的标准价并且重估物料,则下期期初没有任何存货差异,如图1和图2(Tcode:CKM3),并且使用ML的的Actual Cost component Split功能也可做到根据成本部件进行传说中的“成本还原”。
图1中表示物料60000056在2007/08期物料分类帐结算完后的画面,启动物料帐后,CKM3可以非常方便地分析每个物料在某期间初始库存和期初差异(差异包括价格差异和汇率差异)、本期所有的收货收据,本期所有的消耗在消耗类别下和期末库存,本例中,没有初始库存没有差异,本期没有收货,价格差异64394.32元是后勤发票校验差异,所有有金额没有库存数量,
物料的差异分配公式是:
期初差异+∑本期收货差异 = ∑本期消耗差异 + ∑期末库存承担的差异
期初差异和收货差异在本期消耗和本期期末库存间分摊,差异分摊的依据是消耗和期末库存的数量,所以,本例中期末库存的差异是40195.28 = 64394.32 * ( 5204/(5204 + 3133 ))。
在图1-[5]中,注意价格控制标志已经是V ,即平时使用标准价29496752.14/10000元/吨, 在月末加权平均价还原为29573991.33/10000元/吨,满足了平时标准价格计算抛出差异,期间还原为实际成本。
第8期物料分类帐结算时针对该料产生一正一反两张凭证。 重估物料,将标准价格控制S改成V,结算凭证如下: Dr: 原材料 40195.28 (数量5204)
->平时标准成本少计,期末加上这部分,因为价格控制已经是V,则8月份期末价格是29573991.33/10000元/吨.
Cr:材料采购差异 40195.28 (数量5204) Dr:物料消耗 24199.04 (数量3133) Cr:材料采购差异24199.04 (数量3133)
将第8期的材料采购64394.32在消耗和期末库存间分完, 如果是生产性的物料消耗层层上转后反应到产成品的销售成本和期末库存上去,不需要再冲回。
而第9期期初将冲回期末存货差异部分,在物料分类帐结算时和第8期的结算凭证同时产生,如果第9期依旧使用以前的标准价格(差异摊销至期末库存,实际单价发生变化),则冲回的会计分录如下,如图2:
Dr: 材料采购差异 40195.28 Cr:原材料 40195.28*
系统还提供一种方法是不重估计物料,将差异不分配到物料而是一中间科目(OBYC-LKW定义)。
图2中,在第9期间的标准价格依旧是8期的标准价格,所以差异是40195.28 = 5204 *
(29573991.33/10000 - 29496752.14/10000),如果第9期的标准价格设置为第8期的周期单位价格,则第9期间的期初差异将为0 。换个思路就非常容易理解,第8期在重估物料后期末实际价格为29573991.33/10000元/吨,期末库存价值15390305.09,如图1显示的当前库存值,存货价值为而第9期依旧使用标准价,标准价格是29496752.14/10000,期初库存价值为15350109.81,如图2显示的当前库存值,相当是进行了一次价格变更,当然在9期期初抛出差异,除非将上期的期末实际周期价格做为下期的标准价格。
在一些企业,下期的标准价一般在物料分类帐结算前通过成本估算(Tcode:CK40N)获得并且release为计划价格,同样,在上期物料分类帐结算时下期自动冲回的期初价格差异金额则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冲回下期期初价格差异金额 =(下期标准价格-上期期末周期价格) * 下期期初库存数量。
2.年末一次处理法
平时不处理差异,年底将累积差异一次结转,同样如果差异小,直接到销售成本,如果差异大同期间分配法在在产品,产成品和销售成本间按比例分摊。
3.直接处理法
如果产销比较平衡而差异在允许范围内,可以将所有差异全部挂在销售成本下。
上述差异分摊的做法,并未涉及差异如何在产品在产品间根据什么标准分摊的细节,ML差异分摊是按期进行的,类似国内的期间分配法(传统成本会计有分批法、分步法的成本核算,分步法又分顺序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