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东省存在的问题:
1、广东省的社会福利支出少。省民政厅在向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组汇报时表示,广东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严重滞后,如广东省现有老年人床位不到老年人口的1%,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 2、广东省内各地在接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均存在各种各样的门槛。比如要转入广州,首先必须有广州市户籍。
就转移接续而言,前些年本省、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出现农民工“退保潮”。为了改变这一状况,2010年国家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转移时除全额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外,还可以转移统筹账户中12%的资金,并规定了具体的转移程序。受现行养老金制度影响,不同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征缴标准不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城居保等制度更是“天然割裂”,转移接续工作通而不畅、耗时耗力。调研发现,各地养老金征缴标准差异很大。广东省部分地区甚至只有10%。越是沿海发达地区,养老金征缴标准越低,越往内陆,征缴标准越高,历史欠债较多的一些老工业基地征缴标准标准最高。
广东中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各地统筹账户缴费率不一,从22%到10%独有。按规定,12%的资金要转走,于是从高往底转还有剩余,但从低往高转就“吃亏”甚至还要倒贴两个点,一些费率低的省份自然缺乏积极性。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养老金征缴“各自为政”的现状,严重挑战养老金制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这也造成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市阻力加大。
四、完善广东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实现省级养老保险统筹,提高抗风险能力。胡锦涛同志在党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劳动保障部表示,用两年时间实行全国省级统筹。黄华华省长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分组讨论时表示:“广东要实行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把欠发达地区的养老保险问题解决了”。因此,实现全省统筹已列入日程。保险是一个大数法则,参保的人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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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越广,保险系数越高,抗风险能力越强。实现省级统筹,全省社会养老保险抚养比率是:7.22:1,2006年全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492.7亿元,养老金开支284.8亿元,收支相比,当年有207.9亿元积累。经济欠发达地方存在的养老基金收不抵支、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单位缴费比例高、养老金低等问题可以迎刃而解。
2、要按省规定的缴费比例来征收养老保险费。粤府[2006] 96号文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高于20%的,按20%执行”(即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而且粤府[2006] 96号文没有授权各地继续制定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高于20%的缴费比例。为实施全省统筹做好准备,改变现在多缴费,少享受的不公平现状。提高参保人缴费的积极性,减少矛盾和不和谐的情况,吸引经济发达地方的企业和外商投资办企业。
3、要提高首次养老金的计算起点。基础养老金是退休人员应领取的最低生活待遇。要按平均缴费工资的30%来确定。这是给全体参保职工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也体现社会二次分配的公平。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与缴费年限、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挂勾,体现多缴费、多享受的原则。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不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个人帐户储存总额/计发月数。要建立最低养老金保障线,保障线是:(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额+省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额)/2×40%。低于保障线的养老金应在今后三年年度调整时多增加一些,即2010年前要达到此保障线
4、要保持养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老保险政策93年以来已深入参保人的心中,98年又将养老保险制度上升为《条例》,立法保护。《条例》制定的核心内容,是对已参保人的郑重承诺。要确保已参保人利益不受损害,即“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应将粤府[2006]96号文的过渡期延长至十五年。十五年内,参保人的养老金计算和年度调整,就高选择,若按《条例》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按粤府[2006]96号文的计算,可按《条例》执行,反之,可按粤府[2006]96号文的执行。新参保人按粤府[2006]96号文执行。
(二)、要建立多层次的、统一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体系
可根据不同的经济,划分为不同的层次,享受不同的待遇,并应随着经济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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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逐步缩小差距。
1、要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基础,扩大覆盖面。把未参保的农民工、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离职、下岗的人员,愿意按规定补交养老保险费,应允许参保;城市居民、征地“农转居”农民,愿意按规定标准的8%交纳养老保险费应允许参保,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当此参保人就业,财政停止补贴,并由单位和个人合计全额交纳20%。并按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办理退休。
2、应尽快制定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的社会养老制度。实行财政向社会养老基金缴费,缴费标准和缴费比率与单位相同。财政另外建立公务员补充养老保险,支付社保养老金与公务员原收入的差额。把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从财政统包的养老体制中分离出来。这样有利于减低财政风险,也为社会养老保险增大覆盖面,提高了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公平。
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农民都应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可按标准的4%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此缴费进入个人帐户,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符合规定,可进入退休。养老金按个人帐户积累加补贴除以生存年份。未满缴费年限,可继续缴交,满缴费年限后,进入退休;或按个人帐户积累一次性退还。
(三)、要发挥公共财政在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主导作用
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制度体系,财政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主导作用。政府应改变财政在社会养老问题上的“虚位”状态。在有限的财政支出总规模条件下,给社会养老予以更多支持。防范和化解“未富先老”带来的沉重养老负担,确保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财政必须要调整每年的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保养老基金的投入。统筹解决历史隐性欠帐,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基金的预算体系,将社保养老基金,专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和决算制度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收入、开支,都要按规定接受年度审计。
五、对今后社会养老问题的意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未富先老”给我们的压力是巨大的,应努力研究和探索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及社会养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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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研究人口老化的结构问题。以及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动、劳动力流动、社会养老的征收、支付、积累等相关问题。
2、要研究参保人退休年龄的延长问题。女职工退休年龄提高到55~60岁;男职工退休年龄提高到63~65岁。
3、费改税问题。要研究社保费改为社会保障税的问题。
4、要研究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应吸收国际上的成熟做法和经验,采用社会招标,选择既安全又能负责任的机构、基金进行信托投资,取得安全、稳定的增值。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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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调查表:
个人
地区/项目
参保人数 企业缴费比例 缴费
比例
单位 广州
万人 218.7
企业性质 国企 非公 本地
深圳
442.3
户 外地户
珠海 汕头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佛山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省直 总计 附注:
1.本表统计数据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据,不含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人数。 2.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离退休人数和平均养老金数据口径为2007年6月当月值。 3.年度征缴总额、基金累计积累和年度养老金待遇支出总额数据口径为2006年全年值。 4.养老金年度调整增加额为2006社会保险年度调整额。
55.3 33.4 25.1 20.4 20.5 74.0 12.9 205.2 94.5 51.1 138.9 17.6 55.3 27.9 28.7 26.0 23.7 17.6 13.5 116.0 1718.7
国企 非公 国企 非公
% 18 14 11 10 10 16 18 18 20 18 10 18 10 10 18 10 20 22 12 20 20 20 12 17 18 18
% 8 8 8
1630 1115405 2930178 121987 1689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8
1363 135182 350393 811 805 817 939 735
62704 25769 41274
17122 28321 24776 62865
1078 55063
34512 121838 80499 35938 71126 53814 26396 62117 123033 196983 36969 159328 101009 70875 56445 56161 46320 30348
993 509 628 486 464 676 537 1114 906 600 846 486 576 654 668 608 425 364 524
90.1 32.9 58.0 44.0 37.1 33.2 47.5 37.7 82.0 81.0 47.5 37.4 46.0 47.6 41.0 44.4 35.1 26.5 33.6 91.3 64.5
48884 67602 58107 20063 38094 48032 16649 160550 68737 83380 194934 19232 101026 74803 46122 37590 24699 19004 16811 501709 2847774
45.0
444517
缴费年度征基金累计基数 缴总额 元/月人
万元
积累 万元
平均养老金年度养老
退休人数 养老年度调金支出总
金
人
元/月人
整额 元/月人
额 万元 757226
备注
1897 1168963 1338060 552570 1121 100.0
93226 233009 17777
8626
1011 398974 1122322 49377 933 156623 363427 871 114941 131444 1217 349541 596240 763 987
22971 86564
33388 19465 16023 54022 48390 13442 31767 17432
1170 65512 915 700 731 707
54017 39360 32222 27795
1019 20118
3600 842951 1544780 293501 1539
1430 4926951 8985495 2381146 920
参考文献
【1】陈澄民; 《关于完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J];南方经济;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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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期
【2】新华网http://www.laoren.com/ 《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3】找法网http://china.findlaw.cn/《广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调研报告》
【4】教育人生网2011广东申论热点预测:《社会养老保险存在问题》
【5】(英)威廉姆森,马胜杰;《当代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丛书》法律出版社;2002
【6】刘昌平,殷宝明,谢婷;《养老金研究系列丛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0
【7】陈工;《我国社会保障融资问题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2010-11
【8】董克用,王燕; 《21世纪社会保障系列教材?养老保险》;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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