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管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KMJL/监理-监指(细则)-再生水-2007(前元路)
是否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5)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与否同意采购。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6)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 (7)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以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再生水工程主要标准试验有:土的相对密度;土的液、塑限试验;土的颗粒分析;土的击实试验;含水量试验;有机质含量试验;石料的抗压强度试验;碎石的筛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压碎值试验、含泥量试验、针片状含量试验、吸水率试验;砂的筛分析试验、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机制砂及山砂的坚固性试验;砂浆配合比试验;砼配合比试验;水泥的安定性试验等。
(8)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根据批准的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分期审查承包人在实施工程时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9)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 (10)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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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 (12)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
(13)监理其他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工作。 2、施工中:
(1)采取质量监理的手段(跟踪监理措施):
①旁站及巡视: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检查承包人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对一般施工工序采取不间断的巡视检查。
②测量:对完成的工程项目尺寸进行实测验收。
③试验:当对某些工序有怀疑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抽样试验检查,承包人应与配合。
④指令及通知: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往来,应以书面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及通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提请承包人改正或重视。
⑤工地会议:不定期召开工地会议,协调各方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监理:
a、管道的材质。金属管、非金属管、阀门、密封材料及其附件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材料。
b、监理抽查管材及附件的合格性。
c、管道的连接,包括钢管焊接、粘结、法兰连接等。钢管连接一般采用焊接,必须满足焊接的相关规范。粘结连接必须符合《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和《埋地硬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7:2000)。法兰连接的密封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垫片,包括耐压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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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d、管道试验:水压强度、密闭试验、渗水试验等。
试验段不小于1000米。水压强度试验采用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压力必须保持10分钟,以无泄漏,目测无变形为合格。水压严密试验一般在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经全面检查,以无泄漏为合格。埋地压力管道(钢管、UPVC管等)在回填土后,还应进行系统最终水压试验。最终水压试验时,应作渗水量试验,保证其渗水量必须小与压力管道允许渗水量标准。
e、认真核查中线桩及水准桩的布设情况。 f、审核临时排水系统相结合的措施是否得当。
g、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h、对施工中产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继续施工。
i、安全技术监理:
1、综合要求
(1)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区、生活区是否划分清楚并具有隔离措施,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8m,主要通道是否进行硬化处理。
(2)检查施工现场出入口是否设置有“一图五牌”的标志(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施工牌)。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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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2、环境保护
(1)检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中是否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 (2)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堆放场所是否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3)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是否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3、防止水污染
检查施工先现场是否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河流。
4、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有将噪措施。
(2)夜间施工是否向有关部门突出申请,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5、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理资料
(1)、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的全貌。
(2)、在监理日志中,应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理,对施工人员严格要求,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在施工中,监理人员要抓住“检查”这个环节,尽可能增加检查时间,加密检查点,使检查工作达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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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对已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责令承包人处理改正),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要求、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九、其它有关内容
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的处理 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排水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式处理:
①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②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③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④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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