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屈態度。
2,擇居術。隋唐擇居術綜合了漢魏六朝的全部術法,陽宅術自漢以後再度盛行[3],宅第吉凶素為唐人所重。新昌坊(J8)有康氏能“自辨圖阜”,以為“其地當出宰相”,後來此宅為牛僧孺所得,僧孺果為相[4]。憲宗-文宗期此坊一躍而為高官最密集處,就是該傳說的絕好注解。再如平康坊(H5)有李靖宅,李靖歿後“久無居人”,以道術聞名的泓師認為後居此者“貴不可言”,後李吉甫居此,玄宗時果為相[5]。又如裴度宅於永樂坊(G8),有人認為他“宅據岡原”[6]是有犯罪嫌疑的。這種宅第吉凶觀普遍繼承的是隋代宇文愷營建長安時所說的“九五貴位”,較為推廣,即高官有選擇郭城東部地勢較高裏坊居住的傾向[7]。這樣的擇居觀念必導致一種聚集效應,從不同時期的最多高官住宅裏坊的興替,很可感受到這一點,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高官擇居是一種流行文化。
擇居中也有些科學的觀念,憲宗朝姚合曾有詩雲“舊客常樂坊,井泉濁而鹹。新屋新昌裏,井泉清而甘。”[8]此現象與地形有關,常樂坊地勢較低,地下水位較高,故井泉濁而鹹。這很有助於我們理解為何在道政、靖恭之間的常樂坊(J6)有唐一代高官住宅稍少這一事實。可見,從飲用水角度考慮,地勢較高的裏坊頗具優勢。
3,宅子他用。土地用途變化而導致的高官宅第的擴散,即指前期高
官宅第因變換功能或析宅而使後期高官無法入住。變換功能包括諸如宅第變成寺觀、變為園林之類。餘蔚等的研究表明唐代長安外郭城的用地,愈來愈多的為宗教界所有。其所列的私宅轉為寺觀的情況中,以高官住宅為多,高官宅第一旦舍為寺廟,“則很少再回復為私人宅第”[9]。如在緊貼皇城又靠近東市的崇仁坊(H4),太尉長孫無忌宅第在龍朔三年(663)變為資聖寺。再如興慶宮以南緊鄰春明門的道政坊(J5)曾任宰相的王縉在大曆四年(769)舍宅為寶興寺。宅第亦有變為園林的,安邑坊(I7)的奉誠園,本是司徒兼侍中馬燧的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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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唐書》卷142《柳渾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672頁。
[2]《舊唐書》卷176《楊嗣複傳附子損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4561頁。
[3]蔡達峰:《歷史上的風水術》,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07-115頁。
[4](清)徐松:《唐兩京城坊考》卷三,中華書局1985年,第77頁。
[5](清)徐松:《唐兩京城坊考》卷三,中華書局1985年,第56頁。
[6](清)徐松:《唐兩京城坊考》卷二,中華書局1985年,第44
頁。
[7]馬正林論此較詳,參見氏著:《唐長安城總體佈局的地理特徵》,《歷史地理》第三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7-77頁。 [8]姚合:《新昌裏》,《全唐詩》卷502。
[9]餘蔚、祝碧衡:《唐代長安城內土地利用形式的轉換》,《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01年第4輯,第38-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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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亦是影響後期高官入住的因素。白居易指出:“長安多大宅,列在街西東。往往朱門內,房廊相對空。”此描述了一種大宅相對閒置的情形。白氏進一步指出,因這些大宅屢屢“不利主人翁”,而使“人疑不敢買”,最後導致“日毀土木工”[1],成為凶宅。張籍也稱“長安裏中荒大宅”[2],這些凶宅、荒宅一定時段內必然會影響到宅子的再利用,使後期高官無法利用,流入平民手裏的可能性較大,如《太平廣記》卷344中就記載靠占卜為生的寇鄘只花了40貫錢就買了一座占地“約三畝”的凶宅。
析宅指高官宅第因衰敗而析為幾戶人家所有。析宅的產生,使高官宅第不再完整,相應的減少了後期高官入住的可能。唐代高官宅第往往有數院,如玄宗時裴寬“弟兄多宦達,子侄亦有名稱”,在東都洛陽“立第同居”,其宅第便有“八院相對”[3]。宅第一旦被質賣給幾家人時,一般而言要再恢復原來的宅第規模是很難的,除非有魏征子孫那般運氣。魏征宅第在憲宗朝已被質賣他姓,“析為九家矣”,憲宗為
嘉賞魏征的“諫諍匪躬”,出內庫錢二百萬贖回還賜魏氏子孫,最後憲宗還要求:“禁其質賣”[4]。
官員住宅既有一定形制要求,後期高官選擇前期高官的現成宅第確實是個便捷的方法,可以省去營建新宅的麻煩,不會有“造未成時頭已白”[5]的擔心。但是前期高官集中的裏坊都位於交通要道或靠近皇城之地,其地價肯定居高,坊內的高官宅第定會更多次的被析出、被轉手,像憲宗能運用其天子權勢、用鉅資從幾家人手中贖回一套完整的宅第畢竟只屬偶發事件。因此一些未充分開發的裏坊便顯得更有吸引力。 四,結論
本文以三品以上高官入手,復原了唐長安城高官宅第的時空分佈:靜態的看,高官住宅呈現近似的圈層結構;動態的看,經歷了單核心——擴大南移——去核心——雙核心——去核心的發展軌跡。對唐代高官而言,一面有同居的美德吸引他們繼承,一面有陽宅術的盛行限制他們的視野(此兩點使高官宅第趨於集中),這般交織中宅子他用的無奈只能讓他們,或降低自己的住房標準,或尋找新興的居住地(此點使宅第趨於分散)。可見官員的擇居行為,反映了不僅是個人選擇,還有更多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要求。
對於靜態圈層結構中,毗鄰一級區的務本(G5)、崇義(G6)二坊為何只有5處高官宅第?毗鄰新昌的升道坊(J9)為何少於5處?道政、靖恭之間的長樂坊(J6)、宣平、修行之間的升平坊(I9)為何宅第較少?在動態分析中,如何解釋安史亂後出現的兩次去核心過程?如
何理解長興、永寧、宣平、新昌突然興起之前的沉寂?這些都是筆者亟待解決的,懇望方家指教。
[1](唐)白居易:《凶宅》,《白氏長慶集》卷一,北京:文學古籍刊行社,1955年,第16頁。
[2](唐)張籍《傷歌行》,《全唐詩》卷382。
[3]《舊唐書》卷100《裴漼傳附從祖弟寬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130頁。
[4]《唐會要》卷45《功臣》。
[5](唐)白居易:《杏為梁》,《白氏長慶集》卷四,北京:文學古籍刊行社,1955年,第108頁。
此文初稿系2004年選修張曉虹老師《歷史城市地理》所作之課程論文,其時主要據徐松《唐兩京城坊考》和閻、李、楊三氏的增補得高官住宅463處。其後又參以墓誌材料及新舊唐書、《唐會要》等增補了44處,共得507處高官住宅。因尚不滿意,此稿未發表。 歷史地理研究有三個基本步驟,其一說明分佈,其二歸納格局,其三闡發成因。作為史地專業的研究生,固有空間思考之維度,然歷史積澱則遠不殆,故常感成因解析之蒼白。此課題張曉虹師曾建議,若同時考慮洛陽高官住宅之變遷,作兩兩比較則更佳。因唐中期就有皇室就食東都的史實,高官往往於兩都皆有住宅,現在只能以待將來了。 今將拙文公佈於網路,願與有識之士共同探討。
2009-11-10思彥補記於絕對邊疆(亦是絕配之地:中國上海金山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