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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规定,按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施工车辆行驶要遵守交通规则,搞好与兄弟单位和驻地的关系,维护社会治安,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环境保护,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3.3 质量保证体系
3.3.1 质量目标
严格遵守发包人发布的本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细则。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和其后的保修期内,确保按照施工图和监理人指示进行安装、埋设,仪器埋设完好率达到10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外部变形监测设施的完好率为100%,挡水建筑物内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完好率应不得少于按照施工图和监理人指示进行安装埋设总测点数量(不包括外部变形监测设施)的95%,并按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保修责任承担保修期限内的工作。 2.3.2 质量控制依据 2.3.2.1 施工依据
a)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和埋设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要求和DT/T5178-200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T/T5173-20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进行,确保仪器设备的安装和埋设质量以及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b)对于特殊仪器设备,根据仪器设备产品说明书和安装、埋设指导书进行安装和埋设。
c)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对已埋入的仪器和电缆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对仪器和电缆的损坏。 2.3.2.2 执行规范
a) 对于所有仪器设备的检验(率定)、埋设安装和观测及其它施工,都遵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b) 若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规范作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为准。必须遵照执行的现行技术规范,主要有(但不限于):
1) DL/T 5178-200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2) DL/T 5211-2005《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技术规范》; 3) GB/T 12897-2006《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4) GB/T 17942-2000《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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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DL/T 5173-2003《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6) DL/T 5209-2005《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 2.3.3 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成立了工程项目部,研究制定了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使该项工程建设能够顺利的实施和按计划完成。 2.3.3.1 基本措施
a) 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安排和监测设计技术要求,及时开展有关监测仪器及标点埋设前的准备工作。
b)重视仪器及电缆的产品质量和施工埋设质量,为观测工作的长期性和可靠性要求打好基础。
c)配备具有相应工程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实行项目管理,并选派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的专业人员,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观测设计技术要求精心施工。
d)现场监测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认真执行有关规程规范,确保观测和资料整编及时,成果真实可靠,符合精度要求。
e) 与土建施工紧密配合,尽量减少相互之间的干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3.3.2 仪器设备的购置及保管
a)按施工计划及工程进度,分批购置仪器设备,并提前20天运达工地,做好仪器埋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b)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和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及时调换,保证每一支埋设的仪器符合质量标准。
c)保持各种观测仪器设备平稳放置,不受挤压、撞击和剧烈颠簸振动,使用时严格依照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操作。
d)遇仪器埋入后因土建施工造成的损坏,及时向业主、设计、监理单位通报,找出事故原因,采取修复或补救措施。 2.3.3.3 仪器设备的检验
a)电测仪器均按要求进行检验,对于其性能指标不合格的仪器,退回厂家调换,保证所埋设仪器的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b)对各种二次仪表或设备采取必要的防尘、防潮措施,定期进行保养、率定和校正,保证测值正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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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 施工期巡视检查
对于已经埋设或安装的监测仪器设备和电缆、各观测墩、观测站等,进行每周至少进行二次以上的巡视和检查,重点巡视埋设仪器及通信电缆有无损坏,观测仪器是否工作正常,各表面监测网点、测点墩和标盘、标点是否完好,有无松动或失稳迹象,是否需维修或更换。关注埋设监测仪器及电缆部位的土建施工项目或其他施工作业是否有对监测仪器设备和电缆等构成危害的可能,如有问题及时与监理工程师及相关单位人员联系沟通,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保障监测仪器设备安全,保证了观测资料的连续性。做好巡视工作的现场记录。
3.4施工质量控制
监测部的各项施工作业都围绕着质量目标而进行,首先做到严格按监测施工程序与工艺方法进行施工,并在实施过程中主动发现和纠正错误或偏差;对于仪器设备安装埋设、观测读数及数据资料整理分析等重要环节,实行作业、检查(记录)、复核三检制度,有效地保证观测施工和观测数据、文件报告等产品质量达到设计与规范要求。
所有已经完成施工的观测仪器设备施工项目,其具体埋设时间、埋设位置与施工工艺方法均按规范要求填写《观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考证表》,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
3.4.1 仪器埋设位置的施工放样
a)仪器埋设位置的施工放样要求准确无误,一般情况下允许误差不应大于±50mm。监测水库水温的温度计与混凝土表面距离的误差不应大于±5mm。
b)若发现设计布置有误或现场条件限制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设计布置位置埋设仪器和敷设电缆时,应及时与设计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c)记录有关测点和电缆实际埋设位置,并以书面和图纸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注意保护。
3.4.2 仪器的检验与签证
a)每支仪器埋设前进行仔细检查和性能测试,杜绝已损坏或质量差的仪器埋入。 b)仪器埋入后,立刻作好埋设记录和填列考证表,由监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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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签字备查。工程竣工后要绘制仪器埋设竣工图,并附全部埋设记录和考证表。
c) 全站仪、水准仪及其附属的主要设备,均按规范定期送法定检测部门率检。 3.4.3 混凝土中仪器埋设的一般规定
a)常态混凝土中仪器埋设一般规定
对于埋设在常态混凝土中的各种仪器,在施工过程中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1)在常态混凝土中埋设仪器,根据混凝土浇筑的施工工艺或方法采取相适应的埋设方案。
2)仪器埋设时使仪器保持正确位置及方向,并对仪器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更换仪器。
3)混凝土下料时距仪器1.5m以上,振捣时振捣器与仪器的距离应大于振动范围的半径,一般不应小于1.0m。
4)应变计组周围的回填混凝土去除粒径大于40mm的骨料,由人工分层振捣密实。 5)仪器埋设后应作好标记,以防止各种原因造成仪器损坏。要求仪器顶部混凝土覆盖振捣后,守护人员方可离开。
b)碾压混凝土中仪器埋设一般规定
对于埋设在碾压混凝土中的各种仪器,在施工过程中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1)在碾压混凝土中埋设仪器,根据碾压混凝土填筑的施工工艺或方法采取相适应的埋设方案。
2)一般采取在碾压混凝土填筑层面挖坑埋设的方法,并且要求在混凝土碾压施工完成后立刻进行。
3)仪器埋设坑内回填原开挖出的混凝土料,去除粒径大于40mm的骨料,由人工分层振动碾压密实。
4)仪器埋设后应作好标记,其面层混凝土填筑施工尽量采取非振动碾压,防止因强烈振动造成仪器损坏。 3.4.4 仪器电缆敷设的基本要求
a)仪器电缆不能长时间暴露在日光下,电缆测量端头更不能淹没在水中,以防止日晒和电缆进水而影响电缆的电气性能。
b)按照设计图中仪器电缆敷设线路的设计布置或示意要求施工。因故需要改动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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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线路时,应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并将线路敷设位置测绘成图及时报送监理和有关单位。 2.4.5 监测质量控制
a)监测、测量人员必须熟悉仪器使用方法和性能,监测、测量操作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观测读数必须2个人以上同时进行,数据整理记录存档必须三人同时进行,严格执行作业、检查(记录)、复核三检制度
b)监测人员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测试完毕后签字备查。 c)监测数据及时校核,如有异常应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d)按合同要求及时向监理人提供中间监测资料分析报告,中间监测资料分析报告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写,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e)最终监测分析报告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写,项目总工校核,项目经理审查,上级领导批准。
f)在监测工作完成后,按合同要求向监理人提交有关的质量记录。
4 监测仪器设备埋设安装工艺
4.1外观变形监测仪器埋设及安装
4.1.1 正倒垂线及引张线系统 4.1.1.1 倒垂孔造孔及倒垂线安装 a)倒垂孔造孔
1) 钻孔施工放样及最终验收的位置与设计孔位的偏差小于20mm,终孔孔底高程达到设计要求。
2) 钻孔过程中,经常检测钻孔偏斜值,一般每钻进1m~2m即检测一次,若发现孔斜超限,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 倒垂孔终孔的孔径不小于Φ146mm,终孔后(埋设保护管)的有效孔径大于100mm。
4) 对安装用的保护管,其底部(孔底)用钢板进行封口,并焊封平正,保护管底部以上0.7m区段内壁加工成粗糙面,以增加垂线埋设时混凝土与钢管连接的牢固性。
5) 保护管外侧回填水泥砂浆,水泥标号425号,以振捣方式使回填的水泥砂浆与孔壁密实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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