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报酬等都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支部、村委会及村级其他组织联席会议等方式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和克服个人说了算以及各行其是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实行民主评议。继续规范和完善村民评“村官”活动,利用届中和每年的年终总结,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村级主要领导作为被评议的对象,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完成情况和个人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总结,接受党员、群众的评判。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好班子、好干部予以重奖;对群众意见大、满意度低的班子和干部要予以整改或做出组织处理。三是要实行报告工作日制度。村干部根据经济发展、村务和其他需要向群众交底的事项,年内定期或不定期有所侧重地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报告,主要村务情况由村主任报告。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做出解释和答复,以取信于民。四是要实行村务公开,对涉及全村群众利益的事情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都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正确处理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和其他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党支
部要把党的方针政策及自身做出的有关决策及时向村委会和其他村级组织通报,并通过宣传教育,将党支部的决策转化为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和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要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帮助村委会干部提高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委会和其他村级组织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要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凡属村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他们自主行使,对于破坏干扰村委会和村民自治的行为,要理直气壮地予以斗争和制止。对村委会做出的正确决策,要求党员带头落实,做出样子。另一方面,村委会和其他村级组织要自觉置于村党支部的领导之下,积极主动地 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委会在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时,应由党支部讨论决定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然后付诸实施。村委会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特别是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争取村党支部的支持。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关系。要分清职责,紧密合作。村党支部的工作和村委会的工作在有些方面是交叉、渗透的。因此有必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各自的素质,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目标,确定各自分管的内容,使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避免推诿扯皮或相互争权。同时,要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合
作,提高工作的整体效益。首先,要学会相互交流,沟通思想。村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向村委会主任传递上级的指示、工作信息,积极支持村委会主任独立开展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村委会主任应经常向党支部书记沟通思想,通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设想;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应互相通气,统一认识。其次,要襟怀坦白,理解支持。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自觉做到不争权力大小、只比贡献多少,以事业为重,大局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计较个人得失和恩怨,一切为了共同把村里的各项工作搞好。第三,发现矛盾要及时化解。在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关系处理不当发生矛盾时,乡镇党委要及时发现,分清是非,做好工作,化解矛盾,不要等问题成了堆,再去处理解决。
总之,村级班子建设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社会稳定,中央和省、市提出农村党支部要实现“五个好”的目标,其中,有一个好班子是“五好”的核心和关键,只有把村级班子建设好了,才能实现“一好”带“四好”,全面创建“五好”。因此,组织部门和镇办党(工)委要把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村干部的工作,让村干部安心工作,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