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厂及中水厂二期工程 加药装置技术规范书
停控制,设备运行状态、液位信号、报警信号和主要工艺参数监视等等,实现设备的联锁保护,设远程控制、就地手动控制的转换开关及按钮,按钮在就地时可以手动启动、停止设备;转换开关在远程控制时可以由系统控制设备的启动停止,PLC控制柜需要对每一设备在面板上显示相应的、运行、故障信号等。
控制系统配套提供触摸屏,显示该系统各流程的状态以及实时信息,并可通过该人机界面修改运行参数,控制机组启停。
就地控制柜和PLC柜分开制造。
控制系统具有实时监测所属监控工艺流程范围内的生产过程参数,并对采集的系统参数进行处理同时供上位机储存、显示等功能;具有实时监测所属监控工艺流程范围内主要设备的运行状态参数,并对其进行采集、处理同时供上位机储存、显示,配备就地触摸屏PLC控制柜需要对每一设备在面板上显示相应的、运行、故障信号等。同时要把每一设备的状态信号送至上位机,能够实现上位机对设备的控制功能。
PLC柜具备向所辖区域内的部分仪表供电的功能。
系统具有较强的自检功能和故障自恢复功能,能够承受运行中的各种干扰。 配套电控柜技术要求
设备厂家配套提供的现场箱/柜(柜内电缆厂家配套),对成套设备进行供电和控制,采用碳钢喷塑材质,柜体颜色应为浅灰色(RAL7035)。安装于墙上或经过热浸镀锌处理的角钢支架上,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室内IP54,安装支架由厂家配套提供。
现场控制箱/ 柜内主要一次元器件采用ABB、施耐德或西门子等合资品牌,控制及显示元件如选择开关、按纽、指示灯、继电器、电流互感器等应选用有运行经验的国产优质产品,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上海人民电器开关厂,北京人民电器厂等,柜内预留20%备用接线端子。
设备现场箱,设备供电和控制必须满足污水厂对设备的供电和控制的工艺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电气原理图,面板设置开机/停机指示灯、故障指示灯、起动及停止按钮、紧急停机按钮、手动/零位/自动选择开关。现场操作箱可现场控制工艺设备的运行。
现场箱满足以下功能:
A.所有户外设备需符合当地的环境温度要求。 C.箱门带锁。
D.内部接线以端子为界,端子排设在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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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现场箱具体的外形尺寸可由制造厂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保证箱内有可靠的电气距离和安全的维护空间,又便于接线的空间。
G.带观察窗。
H.就地控制箱上安装以下元件 选择开关(带锁)A-O-H 1个 运行、故障指示灯 2个
起动、停机按钮
1个
2个
急停按钮
就地箱/柜面板上设转换开关、起动、停止按钮和运行、停止、故障指示灯,起停按钮颜色分别采用红色和绿色;运行、停止、故障指示灯颜色分别采用红色、绿色和黄色。
投标方提供配套箱\\柜的安装尺寸、系统图、原理图、盘面布置图、端子接线图等,制造前须经招标方确认图纸,分考虑电缆敷设及投运后,检修、维护及更换元器件的方便,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技术规范书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4 工程技术服务
4.1 投标方应负责设备到货后的安装指导并协助调试工作,以保证所提供设备能够顺利投运,招标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4.2 在调试和验收期间及三包期内由于投标方的责任造成的设备和备件的损坏应由制造厂免费维修或调换,由于运输、到货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做好服务工作。由招标方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三包范围内。
4.3 如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招标方提供技术培训,培训维修人员和运行人员。
4.4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安装和运行操作、维修的全部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运行说明书等全部技术文件。提供资料套数按招标方要求。
4.5 投标方应向设计院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设备总图等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运行说明书以及设备基础资料等的全部文件。提供的文件应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综合进度的要求,提供文件套数为3套。
4.6 投标方还应提供给招标方能证明设备制造生产质量的全部测试、试验报告,提供份数由招标方决定。
4.7 除上述由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外,设备随机装箱资料应齐全。所提供设备资料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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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规范书(应包含详细的技术规格(包括驱动装置)、装配结构、零件材料和防护涂层等实质性投标说明);
(2)设备总体布置和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 (3)产品样本 (4)电气原理接线图 (5)元器件清单
(6)材料试验报告及材料鉴定合格证 (7)产品合格证 (8)水压试验报告
(9)焊接记录(探伤报告等)、热处理记录 (10)性能试验报告
(11)投标方提供设备组架图纸
5 招标方工作
5.1 设计原始资料
5.1.1 提供加药装置基本参数要求。 5.1.2 提供外部环境条件、安装条件。 5.1.3 负责有关设计资料的配合工作。 5.2 招标方工作
5.2.1 负责加药装置础及安装地点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照明、电源的设计和施工。 5.2.2 投标方设计文件的确认和设备的验收。 5.2.3 负责安装,并配合投标方进行装置的调试。
6 工作安排
6.1 设计联络
工程设计中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安排设计联络会,讨论技术和资料交接等有关问题。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可另行商定。 6.2 资料交接进度
6.2.1 合同(含技术协议)签订后提供的文件:投标方在本技术协议签订后两周内应提供满足招标方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第一版文件
6.2.2 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反馈意见后两周内应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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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投标方应在图纸的适当位置表示出供货分界线 交接资料清单如下表
序号 1 2 3 4 提交资料名称 提交时间 提交者 招标方 招标方 投标方 投标方 投标方 接收者 投标方 投标方 招标方 招标方 招标方 提供份数 1 1 3 3 3 加药装置安装条件(见本规范书) 加药装置运行条件(见本规范书) 装置基础、荷重资料、电源要求及其他设计要求 安装、维修和运行手册。 流量-扬程、效率、轴功率、(标明风5 机型号和规格、试验转数、试验介质和温度、叶轮直径) 6.2.4 工程设计联络会上遇到的技术问题均应写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5 所有的资料上,应标明“武清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厂及中水厂二期工程”字样。且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记。 6.2.6 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6.3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6.3.1投标方现场服务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应派出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招标方安排的时间段内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此人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工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1 技术服务内容 现场安装和培训 计划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 服务工程师 人数 6.3.2 投标方的现场服务人员职责 6.3.2.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的工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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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6.3.2.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3.2.3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6.3.2.4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6.3.3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承诺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6.4 培训
6.4.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6.4.2培训计划和内容
序号 培训内容 安装运行维护培训 计划人工数 培训教师构成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6.4.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6.4.4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便利,招标方人员的所有费用由招标方自理。 6.5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收到《设备验收合格证明》日起12个月。
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如果设备发生大的故障,卖接到招标方的通知后,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于48小时(省外)/24小时(省内)内到达现场,协助招标方处理故障。
7 质量保证和检验、验收
7.1 质量保证
7.1.1 投标方应有可操作的质量保证程序及相应的文件,并在生产本规范书中的产品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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