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记忆口诀
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赦——特赦
告——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未告诉或撤回的 死——人死了
他——其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没事——没有犯罪事实的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外国——在外国犯罪已受刑罚的 盲聋哑 自——自首 从——从犯
到中国——自动中止 宜——疑,存疑不起诉 防——防卫过当 雨——犯罪预备 避——紧急避险超限
邪——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注:法定不起诉需检察长批;酌定不起诉需检委会批。
刑诉中的免证事实: 常——常识性事实
柴——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 程——无异议的程序事实 发——法律规定的内容 推定——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 应知——审判人员应知的事实 外加自然规律或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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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出现漏罪的处理: 自诉案件现漏罪 另案移送公、检办
一般管辖的原则: 原则上犯罪地管 被告人居住地也行 注:网络犯罪、沾边就管
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管辖 离境前居住地法院 入境时入境地法院 被害若是中国人 其离境前居住地法院管
在域外的飞机轮船上犯罪的管辖飞机最初降落地 轮船最初停泊地
服刑犯有漏罪的管辖 一般由原审法院管 如果更适宜
服刑地、犯罪地也可管
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管辖 原则上服刑地法院管 逃脱期间犯罪在当地被抓 由犯罪地法院管
关于向上级法院请示: 事实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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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向上请示
变通管辖后案卷处理: 公诉案件退回检察院 自诉案伯径送现管法院 (均需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院发现起诉错误的处理 审判时发现不归已管 应当建议检院撤回
庭前审查发现检院诉了不该诉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应当退回检察院
二审的角度看回避:
发回,回避——被二审发回重审的,需另行组成合议庭;
回来,随便——发回重审后又回到了二审,原二审合议庭成员不用回避。
回避的决定: 谁的人、谁决定 谁聘请、谁决定
回避的效力: 公、检侦查员 回避决定前 侦查不能停
(审判人员遇回避、当延期) 回避前取得证据 是否有效视情定 非法定理由要求回避 当庭驳回不得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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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当陪审员的人: 安——安全机关人员 律师被——执业律师 公——公安机关人员 检——检察机关人员 法——法院人员
司——行政行政机关人员 组——人常组成人员
开除——被开除公职(包括受过刑罚的)
陪审员的条件及产生: 二十三岁以上 大专以上文化 基层组织推荐 法、司联合审查 院长提出人选 同级人常任命
可以当辩护人的人: 律师
团体——人民团体
荐人——嫌、被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监护——监护人 亲友——亲朋好友
不能当辩护人的人: 公——公安 检——检察院 法——法院 陪——本院陪审员 安——安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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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监狱
(以上是指现职人员,但近亲属、监护人除外。检、法人员需退休后两年方可) 无——无国籍人 外乎——外国人
剥自由——剥夺、限制自由的 无——无人 限——限人
利关人——利害关系人(同案犯被撤案的可以) 缓——被宣告缓刑的人
服刑——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如假释)
律师执业有关事项: 首次讯问、强制日 有权委托辩护人 检、法收材三日内 当告有权委辩人 移送起诉之日起 律师可向嫌、被核证据
(包括查、抄、复制案卷材料)
律师会见的例外: 国安、恐怖、重贿赂 要见需批准
注:1、以上是指侦查阶段
2、重贿赂是指50万以上
对非律师的限制: 阅、会、通信要许可 (律师无需许可) 起诉审判方可见
(律师在首次讯问、强制时即可会见嫌、被人) 调查、取证恒不可
(律师经许可可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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