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数量:每100㎡抽查一处,每处10㎡,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隐蔽验收: ①:基层;
②: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③:屋面热桥部位; ④:隔汽层;
⑤: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4、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的要求:
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
浸泡或受损。
(五)、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质量监控: 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①: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进场检验时应对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等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应分别符合GB50411-2007表12.2.1-1.1-2.1-3的规定,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 11 -
③: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④: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⑤: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要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GB50411-2007表12.2.2的规定。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①: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有关规定。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 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2:交流单芯电览或分相后的每相电览宜品字型(三叶型)○
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磁回路。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③: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荷电流、电压、功率。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④: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
- 12 -
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谐波电流不应超过GB50411-2007表12.2-3中规定的允许值.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进行全数检测。
⑤: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或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设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GB50411-2007《规范》第3.4.1条的规定执行。其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411-2007《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六)、建筑节能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监控: 1、建筑节能安全文明施工监控重点:
- 13 -
①: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控,特别加强外墙保温砂浆施工、门窗安装及配电与照明施工等重点部位的施工安全监控检查。
②: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有序,同时加强对成品的覆盖和保护。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控重点:
①:严格按照《环保法》监督指导施工单位保护好施工环境及周围环境。
②:施工垃圾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倾倒,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③:建筑废料要统一存放,不得对施工现场造成污染。 ④:装饰装修及节能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其有毒有害指标不得超标。
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控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二)、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
①: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
- 14 -
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②: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或厂家参加。
③: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以及检测单位的检测人员应参加。 (三)、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 1、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总合格,且其余检查总不得有严重缺陷,同时应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四)、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其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方可验收合格。 (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1、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4、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合格。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