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越岭段、黄三段施工高峰期生产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净化装置处理后灌溉利用,对水环境影响不大。运行期采取防水工程措施,绝大多数地段漏失率均在5%以下,可保护地下水水质。
7.2 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支洞施工期施工废污水处理,定期进行水环境监测。
地下水位下降防治措施。施工期在隧洞周围、断裂带、地表出露泉点、沟流等处设监测点,对排水变化情况和顶部村庄周围水田及植被进行监督性监测,加强对隧洞顶部村庄生活饮用水源的监测。对可能出现漏水、涌水的北沟和大小干峪流域,进行地表施工钻孔注浆防治水措施。
其他措施。对隧洞及其支洞穿越地表水下方岩层的洞身,采取有效的封堵措施和支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以堵为主、控制排放”的原则,并加强施工监测预报。
2、管理措施
确定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作为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与管理办法。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8 总体评价结论
引汉济渭工程的建设任务是向关中地区渭河沿岸重要城市、县城、工业园区供水,逐步退还挤占的农业与生态用水,缓解城市与农业、生态用水的矛盾,为陕西省水资源配置提供条件。
工程实施后可以提供城市(镇)生产、生活用水,同时兼顾了水能利用,将有效缓解关中水资源短缺状况,从而改善渭河由于水量偏少导致的水环境功能下降,生态恶化趋势,遏制区域地下水超采带来的地质危害,促进关中乃至陕西省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和谐社会。
经分析,工程以有利影响为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包括:工程占地对土地资源的影响;黄金峡、三河口水利枢纽兴建对汉江上游干流及其支流子午河鱼类资源的影响;黄金峡水库淹没及洋县防护工程建设对朱鹮游荡期觅食活动的影响等。综合评价认为,除耕地资源损失为不可逆影响外,其它不利影响可采取措施予以减免或消除。
工程建设单位需依据前期已批复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批复意见,通过优化施工方案、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管理,将其不利影响减小到环境可承受程度。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