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生出操次数与体育课平时成绩挂钩。因事缺操2次扣1分、无故旷操1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6.学生旷操次数每月累计达2次者,由系部给予通报批评。系部通报批评达2次者,上报学生处给予院级通报批评。一学期无故旷操8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15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40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0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团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每学期旷操达到3次者,学生干部撤销职务;入党积极分子当年不能列为重点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延长考查期半年;党员在支部大会上做检查、团员在团组织生活上做检查。
(二)班主任奖惩制度
在班主任月度津贴中分离出早操专项补贴(按180元/月的标准)。参与督操的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1.班级早操当日总分在90分以上,班主任早操补贴当日全额发放。
2.班级早操当日总分在80分-90分,班主任若到场带操,当日早操补贴全额发放;若没有到场带操,当日早操补贴扣减半发放。
3.班级早操当日总分在60分-80分,班主任若到场带操,当日早操补贴减半发放;若没有到场带操,扣发当日早操补贴。
4.班级早操当日总分在60分以下,班主任无论是否带操,扣发当日早操补贴。
5.班级早操月平均分在60分以下,且班主任不到场带操达5次以上(含5次),本月班主任工作评定为不合格。
6.早操专项补贴每次的数额由180元除以当月实际应出操天数的得数而定。
7.在早操出勤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现一次,当月班主任工作评定为不合格。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事宜由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一、为了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陇东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学生组织纪律性和集体主义观念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本校学习的各类学生都应按规定时间集体出早操,不得迟到、早退,早操时间为20分钟。
三、各班体育委员在早操做毕后,要迅速列队集合,负责清点本班早操人数,并及时向院上早操检查组报告出操人数。
四、院上统一组成早操检查组,由学生分会干部组成,负责早操考勤统计工作,院学生分会体育部长要每月按时向学工处汇总上报当月早操出勤情况。 五、各班早操人数均以出勤率计算,每周公布一次。早操出勤率高低,可作为考核班主任、学生干部、班级评估、以及评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 六、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上操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七、凡无故不上操者,均给予以下处理:
每学期旷操5次以内者,院内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并在德智体综合测评时按规定每次扣2分;6-10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停发奖学金半年,每月给以生活费15元;11-20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停发奖学金半年,每月发给生活费12元;20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停发奖学金一年,每月发给生活费10元。 八、凡每学期早操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按规定扣该班专业奖学金10%;对于每学期早操出勤率在98%以上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奖励。
九、各班必须每天检查出操情况,并将考勤结果向学生公布,对于旷操6次以上者,各班要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院上处理。 十、确因下雨等特殊情况不能出操时,各班可自由活动,不予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