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收费员计件工资制(2)

2019-04-16 00:18

户表从输入数据到第三次初始化为考核时段,必须95%收回。户表回收率考核到抄收员,回收率超过的,每超0.1%奖8元/月,未收回的,每少0.1%罚4元/月。 3、抄表准确率

(1)抄表员因未及时抄表、误抄、估抄等其它原因与用户发生矛盾,不能有理有据、耐心解释致使用户投诉(以目标办登记的为准),经核实抄表员负主要责任,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对当事人罚50元以上。 (2)杜绝误抄,一经发现后及时纠正误抄水量。

(3)严禁估抄,对特殊情况不能抄表的,经用户同意估抄的,造具花名册,注明原因报分区副主任同意后可估抄,并及时与用户协商解决抄不到表的问题,但不能连续超过2个月,违者罚20元/户、次。

(4)新增用户在移交、接收后,第一个月必须100%建账抄表,否则,罚20元/户。

(5)对串通关系户少抄、估抄、损公肥私的,由当事人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作违规下岗一年,按停薪留职对待。 4、对拖欠水费户的停水措施与违规处罚 (1)拖欠水费户的停水措施

对拖欠水费(从输入数据到第三次初始化)户表用户,抄收员应书面报告营业部(报告上应注明有无密码阀),营业部主任核实后填写一式四联的审批意见,一联交抄收员,有密码阀的由抄收员直接关闭密码阀,一联交维修队备案,对无密码阀的作

拆表处理,一联交综合考核部门作依据。营业部应在营销网络上控制拖欠水费户不能在其它网点缴存费,约束欠费户只能到公司服务大厅办理恢复供水手续,拖欠水费(从输入数据到第二次初始化)公表用户的处理须逐级报公司领导,按领导批复意见办理。

(2)采取措施不力的处罚

对出现拖欠水费,抄收员不及时按规定报告,罚20元/户,报告后营业部在3个工作日内未作出处理意见,罚20元/户。 5、欠费停水要依规处置

(1)欠费停水的基本程序:抄收员应以书面送达催费通知单(集装户以栋为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按规定告知时限日,才能采取停水措施。

(2)欠费停水后开通的基本要求:拆表停水户到公司服务大厅办理手续,在24小时内开通供水,关阀停水户到公司服务大厅办理手续,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开通供水。

(3)抄收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如不遵守欠费停水程序及开通要求而引发投诉,或抄收员错关,或对交清水费的用户未按规定及时开通供水的,罚50元/次。因工作人员错停、错关、错开对用户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与用户自行协商解决。 6、其它

(1)发现偷漏水应及时报告,及时举报偷水并经查处后,奖励50元/处。

(2)因用户水表无法正常运转(指针不动、字面不清等)致使

无法抄收的水表,每月12日前一式三联报分区副主任,并由营业部主任汇总报计量股和目标办,否则罚10元/次。 (3)所有抄收账本必须在每月10日前交输数员,抄表人员抄表本未及时交电脑操作员输入抄表数,罚50元/本、天。(账本移交必须登记,双方签字)

(4)抄表员在抄表过程中发现用水量大幅增减的,要及时报告营业部主任。由营业部主任移交稽查队查处。

(5)营业部需移交其它部门处理的问题,均移交目标办,由目标办交相关部门并督促办理。

(6)如抄收人员岗位变动或停薪留职或内退,都必须带新抄收人员走访所有原抄收用户一次,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待遇按当月抄收员待遇对待。

(7)水表需要维修、拆表的,抄收人员应予以配合。 (二)、收费大厅

1、非大厅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间进行非工作活动操作电脑的,罚电脑操作员50元/次。

2、工作时间携带小孩上班,每次罚款50元。

3、资料乱摆乱放或环境卫生差,罚当事人或当班人员20元/次。 4、因收费员负主要责任与用户发生争吵的,罚款20元/次,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投诉的,加倍处罚。

5、收费员现金必须逐天存入银行,并在一周内与财会室结算一次,月底全部结清。每推迟一天罚款20元。

6、输数员必须在接到抄表本的2天内录完抄表数。否则,罚5

元/户、天,造成用户无法交费的,罚款20元/户。

7、输数员录入抄表数的误差率每次不得超过2户。否则,罚20元/户。

8、大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回答有关咨询,热情、礼貌接待用户。否则,罚20元/次。

9、受理落户申请,并及时告知生技股,否则罚10元/户。 10、大厅人员的计件工资按所有抄收人员的计件工资的平均数计发,午餐误餐补助按10元/日发放。 11、及时补订老用水户的供用水合同。 (三)、管理人员

1、正副主任必须及时了解和掌握营业部的各种情况,及时解决和协调各种矛盾和问题,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不得推诿、上交矛盾,否则,罚款50元/次。

2、及时处理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移交营业部职能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校表、维修、稽查等),否则,罚负责人10元/户。

3、营业部主任的计件工资按营业部所有人员计件工资的平均数发放,营业部副主任按所分管的工作人员计件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五、目标工资考核

应发工资=基础工资+计件工资+奖励-扣罚

计件工资实施细则详见《抄表收费员计件工资制》。 奖励扣罚:(详见第四项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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