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1980年11月8日中办发〔1980〕75号)
附件:北京市委关于处理机关部队挤占私房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1980年9月18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妥善处理军队与地方部分房地产权属问题的通知(1988年7月18日国发〔1988〕46号)
中南行政委员会关于代管房产逾期依法收归国有问题给河南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函(1953年1月30日)
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代管房产处理意见的通知(1953年9月8日国发〔1983〕139号)
附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代管房产的处理意见(1983年8月12日)
人民日报新华社信箱:关于城市房产、房租的性质和政策的问答(1949年8月11日) 人民日报人民信箱:关于城市房屋问题答平原省人民政府民政厅问(1950年1月22日)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解答关于处理房户行使优先购买权案件,发生疑义的问题的函(1952年5月17日法监字第8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居民和资本家的城市房屋是否准许买卖的复函〔1963年12月6日(63)法研字第173号〕
附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报告〔1963年5月3日(63)法研字第15号〕
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供销合作社购买农村生产队、社员房产问题的答复〔1965年9月1日(65)财贸字第279号〕
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转发辽宁省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1980年10月30日(80)城发房字264号〕
附件:辽宁省城建局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错接、错管城镇私房处理意见的报告(1980年7月16日)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落实去台人员在祖国大陆亲属政策的通知(摘录)(1981年11月26日中发〔1981〕4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后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1982年4月5日(82)民他字第7号〕
附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报告(节录)(1982年2月5日闽法民他字〔1982〕第0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正贵与林作信、江妙法房屋买卖关系如何确认的批复〔1982年12月18日(82)民他字第1号〕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1983年12月17日国发〔1983〕19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公布前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购买或租用私有房屋是否有效问题的答复〔1984年4月17日(84)法研字第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摘录)(1984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1985
附件: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粮食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 司法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未经批准购买私有房屋合同的公证证明是否有效问题的答复〔1985年5月9日(85)司法公字第2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营企业购买私房已成使用多年经补办批准手续后可承认买卖关系有效的批复〔1985年8月10日(1985)法民字第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变更产权,其遗嘱是否有效的批复(1985年11月28日民他字第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土改前已分家析产的房屋,土改时误登在一人名下的产权仍归双方各自所有的批复(1985年12月27日法民字第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后不久被收养的子女能否参加分割土改前的祖遗房产的批复(1986年2月13日民他字第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人双方在“文革”期间互换房屋各自行使权利多年后能否反悔的批复〔1986年6月17日(86)民他字第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1986年6月20日(86)民他字第2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租赁契约履行期间发生争执新订立协议在办理公证时一方反悔并拒绝签字、受领公证书,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7年1月19日(86)民他字第1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所有权人将他人房屋投资入股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7年2月23日(86)民他字第2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契约已载明借钱借房的房产纠纷不宜确认为房屋买卖的批复(1987年4月8日〔1987〕民他字第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时部分确权、部分未确权的祖遗房产应如何继承问题的批复〔1987年4月25日(1987)民他字第4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父母的房屋遗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并视为己有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的批复〔1987年6月15日(1987)民他字第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人生前已处分的房屋死后不应认定为遗产的批复〔1987年6月24日(1987)民他字第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1987年10月22日法(研)发(1987)30号)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1956年1月18日)
附件: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1955年12月16日) 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关于加速城市私人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联合通知〔1961年5月13日(61)工商办字第2号、(61)商办联字第217号〕
国务院批转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1964年1月13日国房字21号)
附件: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1963年12月30日) 国家房产管理局对国务院批转的《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的说明(1964年7月15日)
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1982年2月4日(82)城发房字26号〕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建委《关于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1981年7月14日川委发〔1981〕44号)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抓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82年10月30日(82)城住字第445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抓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的意见(全国城镇落实私房政策经验交流会综合简报)(摘录)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1985年2月16日(85)城住字87号〕
附件: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1985年2月15日) 附件:《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说明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就有私房政策规定问题给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的复函(1985年6月5日)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就有关私房政策规定如何理解给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的函〔1985年5月28日综(85)访字第56号〕
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问答(摘自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信访工作》1985年第7、9期)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通知〔1987年10月29日(87)城房字第575号〕
中共中央关于公私合营企业的房产估价问题的指示(1956年7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财政贸易和手工业方面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摘要)〔1966年9月24日中发(66)507号〕
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关于合作商店入股房产坚持不退还实物的函〔1981年3月5日(81)供基联字05/118号、(81)商层联字第5号〕
商业部基层商业局《关于信宜县李清芬侵夺原公私合营企业房产问题的函》〔1981年5月21日(81)商层集字第19号〕
中共中央统战部、商业部印发《关于索要、强占原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商店营业用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1983年2月25日(83)商管字第5号〕
附件:关于索要、强占原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商店营业用房问题的处理意见(1983年2月20日)
内务部关于土地改革地区典当土地房屋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1950年9月30日内地151号)
司法部关于典当处理问题的批复(1951年11月9日司一通字1057号) 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同意西南财政部规定的房地产典期满后超逾十年未经回赎得申请产权登记的意见的联合通令〔1952年7月31日(52)财农字第103号〕 附件:西南军政委员会财政部报告〔1952年6月2日财农(52)字90号〕 司法部对解放前房屋典当回赎纠纷处理问题的解答〔1953年2月7日(53)司行字第20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肖成告诉请回赎其先祖已出典逾百余年并在土改时已经没收的房屋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1956年10月19日法研字第103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放前出典的封建性房地产可否由清理封建性房地产的机关赎回问题的批复(1957年7月23日法研字第1528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典当期满后逾期十年未赎,出典人及其继承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的批复(1962年9月28日法研字第69号)
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房改造中处理典当房屋问题的意见〔1965年12月3日(65)国房局字10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郭廷凤、邱培金房屋典赎案的批复〔1976年1月30日〔76〕法民字第2号〕
附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1976年1月15日(75)川法民字第25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雷龙江与雷济川房屋典当关系应予承认的批复〔1979年11月5日(79)民他字第33号〕
附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雷龙江与雷济川房屋回赎”一案的请示报告(1979年7年21日陕高法民〔1979〕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房屋典当回赎案的批复〔1980年12月12日(80)民监字第1219号〕 附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房屋典当回赎案件的请示报告(1980年3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主家庭出身的能否回赎土改前出当给劳动人民的房屋的请示的复函〔1981年6月22日(81)法民字第8号〕 附件: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关于地主家庭出身的能否回赎在土改前出当给劳动人民的房屋的请示报告(1981年5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树江与陈伯寅房屋租赁案的批复〔1981年12月2日(81)民他字第29号〕
附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张树江与陈伯寅房屋租赁纠纷案的请示报告〔1980年12月29日(80)沪高民申字第4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问题的批复〔1984年12月2日(1984)法民字第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的批复〔1984年12月3日(1984)法民字第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典当房屋在“文革”期间未能按期回赎,应作时效中止处理的批复〔1986年4月11日(86)民他字第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中几个有关问题的批复〔1986年5月27日(86)民他字第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改前地主出典的城镇房屋经过三十年能否回赎问题的批复〔1988年2月1日(87)民他字第6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私房社会主义改造中房屋典当回赎案件中的两个问题的批复(1988年9月8日法(研)复〔1988〕37号)
内务部关于寺庙房产处理的意见〔1951年6月(51)地字第7号〕
中共中央批准“关于1953年—1954年内进一步基本上肃清帝国主义国家在华残余经济势力的方案”(摘录)(1953年7月22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祠堂产权问题的批复(1957年4月29日法研字第7995号)
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党组第七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纪要(摘录)(1963年1月19日)
国务院批转宗教事务局、国家建委等单位关于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等问题的报告的通知(1980年7月16日国发〔1980〕188号)
附件:关于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等问题的报告(1980年7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寺庙、道观房屋产权归属问题的复函〔1981年2月17日(81)法民字第2号、(81)宗发字第16号〕
附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宗教事务局关于寺庙、道观等房屋产权归属问题的请示报告(1980年11月11日)
政务院关于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1950年11月6日) 外交部关于外侨遗产继承问题处理原则(摘录)(1953年1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外侨拒付房租问题的复函(1962年9月13日法研字第62号) 国务院批转华侨事务委员会、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华侨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1963院4月14日国侨杨字279号)
附件:华侨事务委员会、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华侨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1963年2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用侨汇购买私人房屋问题的规定〔1963年9月19日(63)银国清:300号、经资朱(63)字第1057号〕 国务院批转华侨事务委员会、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对港澳同胸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
的报告〔1964年10月29日(64)国房字524号〕
国务院批转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关于上海落实党的侨务政策的情况报告(1973年1月29日国发〔1973〕12号)
附件: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关于上海落实党的侨务政策的情况报告(摘录)
中共中央转发外交部党组关于全国侨务会议预备会议的情况报告(摘录)(1978年1月5日中发〔1978〕3号)
中共中央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廖承志主任在全国侨务会议、第二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上的
报告(摘录)(1979年2月3日中发〔1979〕7号)
国务院转发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80年3月5日国发〔1980〕61号)
附件: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暂行办法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中国银行对中国血统外籍高级知识分子退休来华定居的意见(摘录)(1980年9月12日)
国家城市建设总局转发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华侨、外籍人办理在华遗产继承手续的函〔1981年1月31日(81)城房办字2号〕
附件:外交部领事司复华侨及外籍人办理在华遗产继承手续事〔1980年9月12日(80)领二字第421号〕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侨汇购、建住宅中几个问题的答复〔1981年4月1日(81)侨政会字第027号、(81)城发房字81号〕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城市建设总局转发上海市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情况的通知〔1981年11月26日(81)侨政政字246号、(81)城房字第26号〕 附件:上海市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情况(1981年10月2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文革”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1982年10月21日中办发〔198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华侨买卖国内房屋问题的批复〔1982年8月19日(79)民他字第40号〕
附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华侨在国外私自买卖在国内房屋问题的请示报告〔1982年7月28日(82)粤法民政字第26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等三个文件(1982年10月21日中办发〔1982〕38号)
附件一: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1982年9月10日)
附件二: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的情况报告(1982年6月8日) 附件三:关于落实“文革”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政策的若干规定(1982年6月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情况的报告》(1983年11月3日厅发(〔1983〕121号) 附件: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情况的报告(1983年10月15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