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方工程质量监理
1.0 监理工作流程(略) 2.0 监理工作内容
2.1 土方工程系指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开挖与回填,以及挖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等的挖填土方。
2.2 承建商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对象、地质、气象、水文等条件,选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合理的施工方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多快好省地进行施工。
2.3 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土建施工图纸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来审核土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其中关键要抓放边坡(或支护)、排水、断面尺寸和标高及地基土质和回填上的干土质量密度等几个主要环节,使之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0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略) 4.0 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的事前监理 4.1 研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2 审核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4.3 复查定位放线和水准点、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土方施工。
5.0 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5.1 经常复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是否正确。
5.2 挖方和填方的边坡坡度及加固、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及标高、平面的中线位置,填方的基底处理和土方分层压实程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3 平整场地的挖方和填方的位置、标高、坡度和填土压实程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检查有无局部沉陷或过湿的地段。
5.4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其位置、尺寸、标高、边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5 填方和桩基、基坑、基槽、管沟回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6 填方和桩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加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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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80kg/m,且不能集中于某一区域。
5.7 挖土时严禁放水浸泡后再开挖和回填粘土采用撼法,以免造成建(构)筑物的不均匀沉降。
5.8 经常检查场地排水或降水情况。防止基坑浸泡、塌方、滑坡等。
6.0 土方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建商应提供下列资料(以当地建管部门当时要求为准): 6.1 土方工程施工所依据的技术文件;
6.2 土方工程定位放线和标高测量记录和验收签证; 6.3 地基验槽记录签证,隐蔽验收签证;
6.4 地基采取特殊措施的记录及允许变更的文件; 6.5 填方所用土料和其他材料的试验记录; 6.6 地基土取样平面图及试验记录; 6.7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四、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监理
监理工作流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4。
五、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地基工程质量监理
1.0 监理人员复查基槽断面尺寸、轴线和标高。基底土质应由设计人员、质监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槽,合格后,办理验槽签证。若基底土质不符合设计要求,应请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监理人员监督执行。
2.0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地基应配料正确,拌和均匀。材料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碎石级配必须良好且质地坚硬,严禁只用道渣或无级碎石铺筑。分层虚铺厚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且必须夯压密实。
3.0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分段施工时,其留槎和接槎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分层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密实。
4.0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的干土质量密度或贯入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必要时进行取样或贯入测定检查。
5.0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地基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表,见表3.3.2。 6.0 灰土、三合土、砂和砂石地基竣工验收时,承建商应提供下列资料: 6.1 配合比通知单和材料试验记录;
6.2 密度和贯入度测定分层试(检)验记录; 6.3 隐蔽验收签证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6.4 基底土质验槽签证单。
六、重锤夯实地基工程质量监理
1.0 重锤夯实法可用于处理非饱和粘性土和杂填土。一般用国产Q2-8型汽车式起重机、锤重(2.锤底直)1.5,落距3.5m左右。重锤反复夯击,能把地基表层夯实,提高其强度,减少其压缩,拌和不均匀性夯实的影响深度,约为夯锤底直径的一倍左右。夯实后,杂填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R]值可达100-150KP。若地下水位较高或者地基浅层存在饱和软土层,采用重锤夯实将产生不良效果。 1.1 重锤夯实施工工艺流程
场地平整 测量放线 挖基坑或基槽(基槽宽应大于基础底宽),由基槽夯实范围而试夯 检测试夯效果 按试夯确定的技术参数,夯击加固地基。 1.2 重锤夯实施工质量的事前监理
1.2.1 研究工程地质勘探报告设计对重锤夯实的效果要求。 1.2.2 对基坑、基槽测量放线进行验线
审核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着重审核试夯的参数。通常重锤夯击,每遍中同一夯位应连续夯两下,实际夯击应按试夯确定的最少遍数增加一遍。在其槽内夯击时,应一夯接一夯,循序进行。在一次循环中,同一夯位连续夯击两下;下一循环的夯位应与前一循环错开半个锤位。如此反复进行。
2.0 重锤夯实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2.1 重锤夯实地基试夯的密实度和夯实深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2.2 重锤夯实地基的最后下沉量和总下沉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最后两遍平均下沉量,应符合试夯要求,夯后总下沉量应不大于试夯下沉量的90%。
2.3 按设计要求的基槽(坑)底下的检测深度、检测密实度和地基容许承载力[R]值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值。
3.0 重锤夯实地基竣工验收时,承建商应提供下述资料: 3.1 重锤夯实地基的施工记录; 3.2 重锤夯实试夯报告和试夯记录;
3.3 隐蔽验收签证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七、强夯地基工程质量监理
1.0 目的与要求
强夯加固地基是重锤夯实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但却与重锤夯击法完全不同的地基夯实方法。强夯是将沉重的夯锤(不小于8t,一般在10-20t)起吊到很高的高处(不宜低于6m,通常为10-20m)后自由落下,巨大的冲击能量在土中产生很大的冲击波和动应力,反复多次夯击地面,使深层饱和粘性土液化,土体产生裂隙,孔隙水排出,土体迅速固结,随后被
破坏的土结构触变恢复,即动力固结,使土的强度和变形模量显著增大,达到加固地基的目的。
采用强夯加固地基,要根据现场的地质条件和工程的使用要求,正确选定各个参数。强夯参数有:锤重、落距、夯点布置、夯击遍数、夯击击数、两遍之间的间歇时间、加固范围或宽度等。施工队伍应有相应的技术资质、技术力量、技术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任务就是要监督施工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使强夯后的地基符合设计提出的效果要求。 2.0 强夯施工工艺流程 场地平整 测量放线,确定夯点位 夯锤及起重机就位 试夯区内原位测试 试夯 测量、记录 在该原位测试处进行试夯效果检测
按试夯后检验确定的各项技术参数夯击 测量、记录 夯锤起重机移位到下一夯点。 3.0 强夯施工质量的事前监理 3.1 分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强夯场地平面及设计对强夯的效果要求资料,根据地下水位高低,土层含水量,确定直接进行夯击还是铺填砂、砂砾层后再夯击。 3.2 对承建商资质进行审查,审核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
3.3 复测强夯场地边线和夯点布置。检查水准控制点位置是否会受强夯影响。
3.4 选定试夯区,试夯区不应小于20m×20m。在试夯区夯击前,选点进行详细的原位测试,即取原状土样,测定有关土质数据,经试夯后,仍应在此处附近进行测试及取样进行对比分析。
4.0 强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4.1 检查试夯的锤重、落距、各夯击点的夯击次数、夯击遍数和两遍间的间隔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 对试夯效果进行监测,即试夯完毕,待孔隙水压消散完,在试夯区作原位测试取土样进行。
4.3 正式夯击,重复4.1的检查。
4.4 检查夯击后地基密实度的检验情况。必要时抽查密实度。 5.0 强夯地基竣工验收时,承建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5.1 强夯地基的施工记录;
5.2 夯击密实度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5.3 隐蔽验收签证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