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2、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2009年度经审计的单位会计报表及《劳动情况表》; (3)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3、审批程序。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公积金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七、操作步骤
1、领表。单位携带U盘到受理点拷贝基数调整相关数据并领取《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2、填表。单位填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3、返表。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受理点进行基数调整和单位登记证验审:
(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最好以U盘形式);
(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
(4)200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核对。单位携带U盘到受理点拷贝调整后的职工清册进行核对,并在6月30日前将核对结果反馈给受理点,不返回或逾期返回均视作正确处理。如有差错,单位应到受理点重新调整。
5、完成调整。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并按调整后的基数汇缴2010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八、注意事项
1、单位领表前应先汇缴2010年6月份及之前欠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一旦领表后不再办理本单位的职工帐户转移、封存、销户等各类涉及单位汇缴人数变动的业务,待基数调整完成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采用电子表格形式,单位拷贝和报送需携带U盘。单位填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时,不得更改表格的格式、顺序和初始信息。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应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网上基数调整程序
1、网上注册。
单位带《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网上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妥并盖章)到中心受理点办理网上注册。操作流程为:
单位申请→受理点审核→输入单位代码→核对信息→设置密码 →签订协议
注:单位注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才能登录常州公积金中心网站(www.czgjj.com)进行相关业务的操作。
2、基数调整。
(1)操作流程(批量):
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基数调整→选择批量调整→如果调整数据还没生成过则进行批量生成调整数据→输入或选择要调整职工的职工帐号→输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保存→逐个调整→核对→批量加载→提交→中心确认 (2)操作流程(个别):
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基数调整→选择个别调整→输入要调整职工的职工帐号→输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保存→提交→中心确认
3、中心审核基数并发布是否通过提示;
4、若通过审核,单位可按新基数汇缴;若未通过审核,则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
注:实行网上调整的单位还需到受理点办理单位登记证验审。
十、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信息核对程序
1、拷贝信息。单位经办人到受理点拷贝《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信息核对表》。
2、核对、更正信息。单位经办人核对职工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若发现信息不全或有误的,进行修改更正,然后交职工签字确认。
3、反馈信息。单位经办人将信息更正后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信息核对表》(电子表格)返交受理点,并提供纸质表格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住房公积金托收程序
1、单位到公积金受理点领取《托收协议书》和《付款授权书》;
2、单位按要求填报并盖章确认后送交公积金受理点; 3、公积金受理点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积金系统并打印《托收信息确认书》;
4、单位签字确认;
5、公积金中心按协议约定办理公积金托收业务。 十二、下列相关材料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站(www.czgjj.com)查阅下载:
《关于开展常州市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情况检查的通知》;
《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指南》;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核查表》; 《住房公积金降比(缓缴)申请表》。
十三、如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的同志联系:
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处 刘建顺 88117233 公积金中心新北办事处 曹 峻 85161790 市建行营业部 李骏祥 86632288-8108 市建行化龙巷支行 黄伟宏 86606148 市建行怀德路支行 潘雯静 86852150 市建行清凉路支行 马伟华 88872517 市建行延陵路支行 孙 依 88136277 市建行新北支行 方 贞 85106783 市建行戚墅堰支行 陈天南 88773240 市工行元丰支行 龚华萍 88113971 市农行营业部 刘俊萍 88160122 市财政局 叶 隽 8568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