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
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 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 单位:株 类别 胸径cm 裸根乔木 5以内 5~7 7~10 10~13 13~15 15~20 20~25 土球苗木 5以内 5~7 7~10 10~13 13~15 15~20 20~25 裸根灌木 规格 树高m 0.8以内 0.8~1.0 1.01~2.0 2.01~3.0 3.01~4.0 4.01~5.0 5.01~6.0 6.01~8.0 8.01~10.0 1.5以内 乔木(根幅)cm 40330 50340 80360 100370 110380 120380 150380 30320 50340 70350 80360 100380 120390 1503100 1803120 2003120 30320 土球(直径3高)cm
木箱苗木 25~30 30~35 35~40 单行绿篱 双行绿篱 攀缘植物 三年生 四年生 五年生 六~八年生 丛生竹
1.5~1.8 1.8~2.0 2.0~2.5 1.2以内 1.2~1.5 1.5~2.0 1.2以内 1.2~1.5 1.5~2.0 1.0~2.0 2.0~2.5 2.5~3.0 40330 50330 70340 30320 50330 60340 30320 50330 60340 50340 70350 80360 2003200390 25032503100 30033003110 第一章 绿地整理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10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c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形。 (四)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有差距时,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六)伐树挖树根项目定额已包含装车、外运费用,不得调整。如摘冠需使用平台升降车,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屋顶花园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屋顶花园基底处理中种植基质回填,无机基质执行回填轻质种植基质子目,其他基质执行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九)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按北京市《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标准要求必须客土,应办妥洽商手续,方可客土。 (十)土方运输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渣土外运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绿地起坡造型按设计图示尽寸以体积计算。
(三)原土过筛以体积计算。按附表1.1规定计算。 (四)渣土外运以体积计算。
1.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每平方米0.05m3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有差距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挖土方与填土方之差计算。 3.筛土项目、客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按附表1.1规定计算。
4.除以上规定渣土量计算外,其它均按“原土原还”原则,不得计算渣土量。
(五)挖土方分普坚土和砂砾坚土两类土壤类别,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 (六)拆除各种垫层、基础墙、钢筋混凝土以体积计算;拆除路面以面积计算;拆除道牙以长度计算。
(七)伐树、挖树根按数量计算。 (八)砍挖灌木不分规格按数量计算。
(九)割、挖草皮、绿篱色带、清除地被植物按面积计算。 (十)挖竹子按数量计算。
(十一)屋面清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作法按面积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按长度计算;回填轻质种植基质按体积计算。 (十二)客土工程:
1.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数量计算。 2.裸根灌木根据不同高度按数量计算。
3.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数量计算。
4.土球苗木和竹类,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数量计算。 5.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的箱体规格按数量计算。 6.绿篱,分单行双行根据不同高度按长度计算。
7.色带、草坪、花卉、地被植物,按种植面积计算。
附表1.1 筛土、筛余渣土、渣土、客土量计算表
类别 胸径(cm)或树高(m) 裸根乔木 3~5 5~7 7~10 10~13 13~15 15~20 20~25 裸根灌木 1.5以内 1.5~1.8 1.8~2.0 2.0~2.5 攀缘植物 三年生 四年生 五年生 六~八年生
规格 圆坑(直径3高)(cm) 70350 80360 100380 120380 130390 150390 170390 60340 70350 80350 90360 20320 30330 40340 50340
注:渣土含量按30%计算。 附表1.1
类别 球径(cm)/箱体 土球苗木 30320 50340 70350 80360 100380 120390 1503100 1803120 2003120 单行绿篱m 30320 50330 60340 双行绿篱m 30320 50330 60340 木箱苗木 2003200390 25032503100 30033003110 竹类 50340 70350 80360 色带 规格 坑径(cm) 50340 70360 100370 110380 130390 1503100 1803110 2103130 2303130 50340 70350 100360 60340 80350 120360 36033603110 41034103120 46034603130 90360 110370 120380 0.014 0.079 0.192 0.302 0.628 1.018 1.767 3.054 3.770 0.049 0.206 0.396 0.071 0.295 0.565 3.600 6.250 9.900 0.079 0.192 0.302 土球土量m3/株 高度1.2m以内:种植土厚度为40cm 高度1.8m以内:种植土厚度为50cm 草坪、地被、花卉:种植土厚度为30cm 注:土球土量+筛余淹土量=渣土量 单、双行绿篱客土单位为:m3/m
第二章 栽植花木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坚土种植,砂砾坚土种植,种植攀缘植物、草坪、花卉、立体花卉,喷播植草,栽植水生植物,浇水车浇水,普坚土掘苗,砂砾坚土掘苗,场外运苗,后期养护10节共236个子目。
(二)本章已包括挖穴(坑)槽、修剪、场内苗木搬运、施肥、箱包拆除、种植、立支柱、浇水、施工期的维护。本定额是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
(三)本章种植工程均为不完全价,未包括苗木本身价值。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损耗率计算。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
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损耗率为2%;
3.竹类、草根、花卉、草籽、花籽损耗率为4%; 4.草卷、立体花坛花卉损耗率为6%;
5.卡盆花卉缀花,花坛总高为5m以上时,高度每增加1m,成品卡盆花卉损耗率增加1%。 (四)本章立体花卉造型不适用特型(1.5m以内(含)、10m以上(含))、超大或超小的单体造型。 (五)凡种植工程所用苗木,由绿化工程承包人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如果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供应苗木,则苗木成活率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树木种植相应子目中已含毛竹三角支撑的摊销含量,如需采用其他类型的支撑,则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七)在边坡(坡度>30°)起挖或栽植花草树木按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I.2。喷播植草不执行此项规定。
(八)栽植水生植物是按无水栽植考虑的,如实际需在水中栽植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九)凡在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种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十)掘苗、运苗定额项目适用于移栽工程及种植工程中需单独掘、运的苗木。 (十一)攀缘植物、草坪、花卉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十二)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量垂直运输费用。
(十三)本章不含施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搭拆,如发生时另行计算相关费用。 (十四)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距地坪1.3m高处的树干直径。 2.地径:地表面向上10cm高处树干直径。 3.株高:指树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4.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5.色带高:指色带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6.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7.后期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后期养护是按有水源考虑,如现场没有水源应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8.立体卡盆花卉缀花,养护期自花卉上卡盆后开始计算;立体穴盘苗缀花,养护期自花卉栽植后计算,在此期间对花卉进行的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养护工作,本定额按一个月综合考虑。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米、平方米计算。 (二)苗木种植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裸根灌木,根据不同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土球苗木,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箱体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绿篱,根据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草坪、色带(块)、宿根和花卉、播花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本定额按宿根花卉25株/m2、色带16株/m2、木本花卉9株/m2、时令花卉40株/m2计算);卡盆缀花、穴盘苗栽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本定额按卡盆花卉83株/m2、穴盘苗按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