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生产或停产。
若污水厂事故排放,废水未经处理达标就排放长江,引起长江上、下游用水单位取水口处水污染物超标,则应及时通知相关用水单位停止取水。同时,应立即关闭污水排放口的阀门,把废水控制在厂内,并且检查污水厂发生事故的原因。
5)化学储罐泄漏事故排放影响分析及应急预案
由于构筑物机械安全性及基础安全性而发生化学储罐体发生破裂。预计罐整体发生破裂,液体总量10m3。若发生酸、碱泄漏,可基本全部收集控制在围堰内,利用围堰内的贮存的酸、碱进行中和处理。待事故处理后,中和后的废水排到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若其他化学品发生泄漏,应立即用沙土覆盖、吸附。
对大型液体储罐用钢板对可能会崩裂处进行加固,所有设备连接处全部接软接头,减少罐体发生爆裂的可能性。对其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复核、部分设施重新维护、整改。在各个罐体加设围堰,确保发生泄漏时,污染物不会泄漏至外围环境中。同时原有雨水管网的总排水管有通往污水事故池的旁路。 7.2.4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1)被救人员衣服着火时,可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盖措施灭火,伤处的衣、裤、袜剪开脱去,不可硬行撕拉,伤处用消毒纱布或干净棉布覆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2)对烧伤面积较大的伤员要注意呼吸,心跳的变化,必要时进行心脏复苏。
(3)对有骨折出血的伤员,应作相应的包扎,固定处理,搬运伤员时,以不压迫伤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难为原则。
(4)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5)抢救受伤严重或在进行抢救伤员的同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抢救伤员,并派人接应急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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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应急监测
突发环境事件时,环境应急监测小组应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现场,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出判断,以便对事件及时正确进行处理。 7.3.1 应急监测方案的确定
(1)根据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建立全厂应急监测网络,组织制定全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2)通过初步现场及实验室分析,对污染物进行定性,定量以及确定污染范围。根据不同形式的环境事故,确定好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质控要求。同时做好分工,由小组组长分配好任务。
(3)现场采样与监测。由厂应急领导小组进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应急监测技术研究工作。
(4)根据事态的变化,在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适当调整监测方案。
(5)应急监测终止后应当根据事故变化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进行追踪监测。
(6)完成厂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7.3.2 主要污染物现场以及实验室应急监测方法
(1)现场监测应当优先使用试纸、气体检测管,水质速测管及便携式测定仪。
(2)对于现场无法进行监测的,应当尽快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应急监测结束后需用精密度、准确度等指标检验其方法的适用性。
(3)对于某些特殊污染事件或污染物,也可适当采用生物法进行监测。
表7.3全厂主要污染物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对象 27
推荐监测方法
HCl雾 硫酸雾 COD NH3 TP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长江 长江 长江 1气体检测管 2便携式HCl雾检测仪 便携式H2SO4雾检测仪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钼滴抗分光光度法 7.3.3 仪器与药剂
当厂内仪器设备无法满足监测需求时应当向县、市监测站寻求帮助,若发生重大危险事故时应与国家相关监测部门联系进行监测。
表7.4 全厂仪器统计 仪器设备名称 大气采样器 分光光度计 酸度计 应急检测箱 大气采样 对采回的水质样品进行氨氮等定量分析,对采回的空气样品进行氨、氮氧化物等定量分析 现场对水质进行pH值测定 现场对空气进行测定 用途及监测项目 责任部门 环保科 环保科 环保科 环保科 7.3.4 监测布点与频次 7.3.4.1 采样点位布设
首先应当根据污染源以及污染物的类型,直接测定该污染源或排放口所排污染物在空气、水环境中的浓度。其次由于环境化学污染事故发生时,污染物的分布极不均匀,时空变化大,对各环境要素的污染程度各不相同,因此采样点位的选择对于准确判断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污染范围与程度等极为重要。这就需要根据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采样点。
(1)大气环境污染事故
对于有毒物质,若产生挥发性气体物质的泄漏,首先应当尽可能在事故发生地就近采样,并以事故地点为中心,根据事故发生地的地理特点、风向及其他自然条件,在事故发生地当日的下风向影响区域、掩体或低洼地等位置,按一定间隔的圆形布点采样,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确定采样点布置的范围。而且需要在不同高度采样,同时在事故点的上风向适当位置布设采样,作为对照点。在距事故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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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居民住宅区或其他敏感区域应布点采样,且采样过程中应注意风向的变化,及时调整采样点位置。
对于火灾以及爆炸事故,首先应当确定事故中可能产生的衍生污染物,再根据该污染物的性质特征,按照以上的采样点布置原则进行布点。
采样时,应当确定好采样的流量和采样的时间,同时记录气温、气压、风向和风速,采样总体积应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2)水环境污染事故
危险化学物质发生泄漏造成水环境污染,采样时以事故发生地为主,按水流的方向,扩散速度以及其他因素进行布点采样,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可现场确定采样范围。采样在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的下游布设若干点位,同时在事故发生地的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断面;由于厂外水沟水流速度较小,且河面宽度小,因此需要在同一断面的不同水层进行采样;另外,在事故影响区域内饮用水和农灌区取水口也设置采样断面。采样时,需要采平行样品,一份在现场进行检测,一份加入保护剂后尽快送至实验室分析。若根据污染物质类型需要,应当使用塑料广口瓶对水体的沉积物采样密封后分析。
对于火灾以及爆炸事故,除了执行以上的监测步骤,还必须对消防水采样分析。
(3)土壤环境污染事故
土壤污染的采样应当以事故发生地为中心,根据不同的污染物质确定一定范围,然后在该范围内离事故发生地不同距离设置采样点,并根据污染物类型在不同的深度采样,另外采集未受污染区域的样品作为对照。除了对土壤进行采样,还需要采集事故发生地的作物样品。若事故发生地在相对开阔区域,采样应采取垂直深10cm的表层土。一般在10m×10m范围内,采用梅花形布点方法或根据地形蛇形布点方法,采样点不少于5个。不同采样点采集的样品在除去小石块和杂草后混合放入密封塑料袋。
对于所有采集的样品(包括大气样品,水样品和土壤样品),应分类保存,防止交叉污染。现场无法测定的项目,应立即将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样品必须保存到应急行动结束后,才能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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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2 应急监测频次的确定
应急监测的频次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而有所变化,根据污染物的状况,在事发初期应当增加频次,不少于2小时采样一次;待摸清污染规律后可适当减少,不少于6小时一次;应急终止后可24小时一次进行取样。至影响完全消除后方可停止取样。
表7.5 水质监测频次表 监测点位 江、河在事故发生地、 事故发生地下游的混合处 江、河事故发生地 上游的对照点 监测频次 初始加密监测, 视污染物浓度递减 1次/应急期间
追踪监测 两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同等级地表水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以平行双样数据为准 表7.6环境空气监测频次表 监测点位 事故发生地 污染物浓度的最大处 事故发生地最近的 居民居住区或其他敏感区 事故发生地的下风向 事故发生地上风向对照点 监测频次 初始加密监测, 视污染物浓度递减 初始加密监测, 视污染物浓度递减 4次/天 2次/应急期间
追踪监测 连续监测2次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连续监测2次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或已接近可忽略水平为止 连续监测2~3天 表7.7 土壤监测频次表
监测点位 事故发生地受污染的区域 受事故污染水质灌溉的区域 对照点 监测频次 1次/应急期间 1次/应急期间 1次/应急期间 追踪监测 清理后、送填埋场处理 清理后、送填埋场处理 7.3.5 应急监测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应急监测分析方案的具体实施均是由应急监测工作者完成的,而每一污染事故都可能危及分析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了保护分析人员并有效地实施现场快速分析,在实施应急监测方案之前,还应该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隔绝式防化服、防火防化服、防毒工作服、酸碱工作服、防毒呼吸器、面部防护罩、靴套、防毒手套、头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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