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业单位指标
本指标适用于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含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临时机构、政府驻外办事处、部分使用事业编制的政法类事业机构)。
(一)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全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全称,必须与事业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2.其他全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其他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的其他单位全称。
3.主管部门:指举办该事业单位的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
4.批准文号: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文件号,并在文件号前注明行政区划和发文机关。如果没有该文件,则以最近一次批准事业单位设立的文件号或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件号为准;如上述文件都没有,则此项填“无”,并在特殊情况说明表中解释。
例如: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X编委[2007]1号,方括号在英文状态下录入。 5.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颁发的法定代码。 例如:XXXXXXXX-X
6.通讯地址:指单位的通讯地址,单位有多个办公地址的,填写主要办公场所所在通讯地址。 例如: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7.邮政编码:指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8.固定电话:指机构所在地的区号和机构的联系电话。 例如:0551-12345678
9.域名:指单位的中文域名。没有中文域名的,填写英文域名。如中文域名和英文域名均没有的,则填写“无”。 例如:XX编办.政务
10.法定代表人:指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
11.法人证书号: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号码。如没有,则填“无”。
例如:134130000XXX。
12.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选择型指标,指事业单位是否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包括:(1)是;(2)否。 13.系统类别:选择型指标,包括:(1)党委;(2)人大;(3)政府;(4)政协;(5)法院;(6)检察院;(7)民主党派;(8)群众团体;(9)经济实体;(10)其他。 14.事业单位类别:选择型指标,包括:(1)承担行政职能类;(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3)从事公益服务类(分为①公益一类;②公益二类);(4)未分类。 15.机构属性:选择型指标,包括:(1)县派驻乡镇;(2)垂直管理;(3)执法队伍;(4)教学点;(5)内设机构;(6)乡镇站所(中心);(7)其他。普通事业单位应选择“(7)其他”。 16.行业类别:选择型指标,指按事业单位主体业务属性划分的单位类型,包括:(1)教育事业单位;(2)科学研究事业单位;(3)勘察设计事业单位;(4)勘探事业单位;(5)文化事业单位;(6)新闻出版事业单位;(7)广播影视事业单位;(8)卫生事业单位;(9)体育事业单位;(10)农林牧水事业单位;(11)交通事业单位;(12)气象事业单位;(13)地震事业单位;(14)海洋事业单位;(15)环境保护事业单位;(16)测绘事业单位;(17)信息咨询事业单位;(18)标准计量、技术监督、质量检测事业单位;(19)知识产权事业单位;(20)物资仓储、供销事业单位;(21)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单位;(2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23)经济监督事务事业单位;(24)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25)其它事业单位。
17.机构规格:选择型指标,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事业单位规格,包括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未定级和其他,“未定级”指未明确规格的单位。 18.经费形式:选择型指标,包括:(1)全额拨款;(2)差额补贴;(3)经费自理。
(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信息
1.内设机构全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机构全称。 2.内设机构其他全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内设机构其他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的内设机构其他全称。
3.机构规格: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规格,包括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未定级和其他,“未定级”指未明确级别的机构。 4.内设机构类别:选择型指标,包括:(1)计入个数的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2)纪检监察(未派驻)、(3)离退机构、(4)机关其他等机构。
5.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6.全额拨款编制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全额保障的编制数。 7.差额拨款编制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部分保障的编制数。 8.经费自理编制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的编制数。
(三)事业单位台账信息
1.台账名称:指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机构成立及历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发文标题,及组织、人社部门核定和调整非领导职数的发文标题。 例如:《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XX机构的批复》。
2.批准文号: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成立及历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件号。
3.批准时间: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成立及历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文件印发的时间。 例如:1993-02-01 4.台账主题词:选择型指标,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成立及历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1)设立;(2)更名;(3)挂牌;(4)合并;(5)分设;(6)撤销;(7)编制变动;(8)撤销编制;(9)机构改革定编;(10)职数变动;(11)清理规范。 5.批准内设机构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的个数。
6.批准其他工作机构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臵的,不计入内设机构个数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离退机构、机关其他等机构数。
7.全额拨款编制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全额保障的编制数。 8.差额拨款编制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部分保障的编制数。 9.经费自理编制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的,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的编制数。 10.领导职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正(副)领导职数和其他领导职数。
11.非领导职数:指按有关规定,在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核定的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数职数。此项仅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填写。
12.单位领导正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中的正职数。 13.单位领导副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中的副职数。
14.单位其他领导: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除单位正副领导职数外的部门其他领导职数。 15.内设机构领导正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中的正职数。 16.内设机构领导副职: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中的副职数。
17.其他领导职数: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与内设机构领导级别相同的其他领导职数。
(四)事业单位人员信息
1.所在内设机构:指人员所在的内设机构的全称,不能对应到具体内设机构的人员,则填写单位的名称。
2.姓名:指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的姓名。 3.性别:选择型指标,包括:(1)男;(2)女。
4.出生日期:指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并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的出生年月日。 例如:1973-12-23。
5.身份证号:指公安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上十八位或十五位的公民身份号码。 6.岗位类别:选择型指标,指人员所在的岗位,包括:(1)管理岗位;(2)专业技术岗位;(3)工勤技能岗位;(4)特设岗位;(5)其他岗位。一人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的,选择所在的主要岗位。
7.人员状态:选择型指标,指人员在岗情况,包括:(1)在岗;(2)不在岗:①离岗待退;②借出到机关;③借出到事业单位;④援派挂职;⑤其他。 8.人员分类:选择型指标,指人员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情况,包括:(1)领导:①领导(党委、人大、政府、政协);②部门领导正职;③部门领导副职;④部门其他领导;⑤内设机构领导正职;⑥内设机构领导副职;⑦其他领导;(2)非领导:①非领导人员;②机关工勤人员。
9.编制经费形式:选择型指标,包括:(1)全额拨款;(2)差额补贴;(3)经费自理。 10.领导职务名称:指人员在当前所在机构中担任的职务。 例如:主任、院长。
11.领导职务层次:选择型指标,当“人员分类”选择“领导”时,则填写此项,包括:(1)省部级正职;(2)省部级副职;(3)厅局级正职;(4)厅局级副职;(5)县处级正职;(6)县处级副职;(7)乡科级正职;(8)乡科级副职;(9)未定级;(10)其他。只有“人员分类”选择“领导”时,才填写此项。 12.非领导职务:选择型指标,包括:(1)巡视员;(2)副巡视员;(3)调研员;(4)副调研员;(5)主任科员;(6)副主任科员;(7)科员;(8)办事员;(9)不定级。此项仅限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填写。
13.任现职时间:指担任当前职务的开始时间。担任不同级别的两个职务,填写较高职级的任职时间。
例如:2009-01-01。
14.专业:指国民教育序列中学业门类。
15.进入本单位形式:选择型指标,指人员进入本单位的方式,包括:(1)调入:①从机关单位调入;②从事业单位调入;③从国有企业调入;④其他调入;(2)录用;(3)转入:①机关单位整建制转入;②事业单位整建制转入;③国有企业整建制转入;④军转干部安臵;⑤复员军人安臵;⑥其他转入;(4)公务员聘任;(5)公务员考录;(6)事业单位招聘;(7)选调;(8)选举登记;(9)其他政策性安臵;(10)其他。 16.进入本单位时间:指人员进入本单位的日期。 例如:2003-01-05。
17.工资来源:选择型指标,包括:(1)财政工资统发;(2)财政预算已安排但未实行工资统发;(3)单位从财政拨款经费中安排;(4)单位自筹。
18.职称:指由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参加国家统一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五)编外人员信息
1.姓名:指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的姓名。 2.性别:选择型指标,包括:(1)男;(2)女。
3.身份证号:指公安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上十八位或十五位的公民身份号码。 4.岗位分布:选择型指标,指编外人员实际所在的岗位,包括:(1)行政机构:①工勤;②其他;(2)政法机构:①文职;②协勤;③书记员;④技术支持;⑤工勤;⑥法警;⑦其他;(3)事业单位:①管理;②专业技术;③后勤技能;④其他。 5.用工形式:选择型指标,包括:①自聘;②人事代理。
6.自聘人员签订合同情况:选择型指标,包括:①聘用合同;②劳动合同;③未签订合同。 7.工资来源:选择型指标,包括:①财政拨款;②单位自筹。
8.工作期限:选择型指标,在本单位已经工作的时间,截至2014年3月31日。包括:①1年以下;②1-5年;③5-10年;④10年以上。
(六)特殊情况说明
1.填报由于历史形成或现实原因造成的,无法直接在信息采集表中填写而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2.分为机构类事项说明、编制类事项说明、领导职数类事项说明和其他事项说明。
3.应填写本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特殊情况,并在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核查报告中如实反映。
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指标
本指标适用于省以下的垂直管理部门(分局),行政机构的派出机构,政法机构的派出机构、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政法类事业机构、政法类直属机构、政法类专门机构、政法类其他机构及部门下设机构。未明确单位领导职数的派出机构,职数和领导人员信息一栏可只填写实有人数信息。
(一)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基本信息
1.上级机构全称:指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的上一级管理机构。 例如:XX县地方税务局的上一级管理机构为XX市地方税务局。
2.机构全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全称,必须与机构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3.机构其他全称: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其他全称,包括加挂牌子的全称和实行合署办公的其他机构全称。
4.批准文号:指最后一次批准机构设立的文件号,并在文件号前注明行政区划和发文机关。 例如: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X编委[2007]1号,方括号在英文状态下录入。 5.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颁发的法定代码。 例如:XXXXXXXX-X。
6.通讯地址:指机构的通讯地址,单位有多个办公地址的,填写主要办公场所的通讯地址。 例如: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7.邮政编码:指机构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8.固定电话:指机构所在地的区号和机构的联系电话。 例如:0551-12345678。
9.域名:指机构的中文域名。没有中文域名的,填写英文域名。如中文域名和英文域名均没有的,则填写“无”。
例如:XX编办.政务。
10.机构性质:选择型指标,包括:(1)国家机关;(2)政党机关;(3)社会团体;(4)政法机关;(5)其他。政法机构选择“政法机关”。
11.机构类别:选择型指标,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种类,包括: (1)垂管或部门派出机构:①纪委派出的纪检监察组(室);②工商分局(工商所);③地税分局(地税所);④物价所;⑤统计所;⑥其他;
(2)政法机关派出机构:①人民法庭;②开发区法院;③检察室;④开发区检察院;⑤司法所;⑥市辖区公安分局(派出所);⑦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⑧森林公安局(分局、派出所);⑨机场公安局(分局、派出所);⑩水上公安局(分局、派出所);?其他专门领域公安局(分局、派出所);
(3)政法类直属机构:①戒毒所(队、场);②监狱;③拘留所;④收容教育所;⑤公安戒毒所;
(4)政法类专门机构:①海事法院;②铁路法院;③铁路检察院;④林业法院;⑤林业检察院;
(5)政法类事业机构:①科研院所;②学校;③出版机构;④后勤服务机构;⑤检验机构;⑥检测机构;⑦公证机构;
(6)政法类其他机构:①协会;②学会。
12.机构级别:选择型指标,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级别,包括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