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社情】国土与资源 知识点解析
1、 自然状况
①我国领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三。陆上邻国14个,逆时针依次为朝鲜、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越南。陆地边界全长约2.28万公里,与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6个国家隔海相望。
②我国位于亚洲的东部,太平洋的西岸,使我国东部广大地区在夏季风湿润气流的影响下,降水丰富,有利于农业生产。东南面对海洋,西北深入亚欧大陆,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 ③我国地形复杂多样,山区面积广,占全国总面积的2/3;我国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分布。
④我国气候类型多样,季风气候显著,雨热同期。近年来,灾害性天气频繁,其中旱灾、洪灾、寒潮、台风等是对我国影响较大的主要灾害性天气。 2、资源状况
⑤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小,地区分布不均衡,土地总体质量较差。
⑥我国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不足;支柱性矿产(如石油、天然气、富铁矿等)后备储量不足,部分用量不大的矿产储量较多;资源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匹配。我国稀土资源为世界之最。
⑦生物资源由植物、动物和微生物资源三大类组成。我国是世界上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我国微生物资源十分丰富。
人口与国民素质 知识点解析
1、人口状况
①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总人口约为13.7亿,约占世界的1/5。 ②我国男性比例偏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民族比例不均衡,汉族91.6%,少数民族8.4%;国民平均文化水平较低;东、中、西地区分布极不平衡;大部分人口在农村,但城市化程度提高。
③结合我国目前人口状况,备考中应适当了解相关热点知识,eg: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等。掌握并根据历年真题分析考点考查方向,能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 2、国民素质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科教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国的国民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此知识点,
建议考生结合当代文化事业的发展进行综合复习,侧重于知识的关联性。eg: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科教兴国、人才兴国等。
民族与宗教 知识点解析
1、民族状况与民族政策
①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汉族人口占91.51%,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壮族。民族分布格局为:大杂居、小聚居。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各民族已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②我国坚持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
民族问题是近年公务员考试热点知识,复习此知识点时,建议考生结合时政热点知识进行综合学习。eg:关注涉及到民族问题的重大会议、某重要领导人对某民族问题的认识、重要的民族政策、当代最基本的民族制度等。考生应对此类知识进行综合学习,能够进行深入了解,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定义及内容上。 2、宗教状况与宗教政策
①中华民族具有多种宗教信仰,不少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某种宗教,宗教在民族中有着广泛深刻的影响。
②我国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我国多种信仰的存在相适应,我国还有历史渊远的道教、佛教文化。此处也是考生在备考中不可忽视的一点。
我国的综合国力 知识点解析
1、国民经济综合国力 ①国内生产总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比重不断提高,2008年为6.4%,位居美国和日本之后,居世界第3位。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58783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的54589亿美元,跃居世界第2位。 ②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由1952年的119元上升到1978年的381元后,迅速提高到2008年的22698元,扣除价格因素,2008年比1952年增长32.4倍,年均增长6.5%,其中1979-2008年年均增长8.6%。根据世界银行资料,2008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已经达到2770美元。 ③国家财政收入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张,财政收入实现加速增长,到1999年,财政收入增加
了10多倍,达到11444亿元。到2008年,国家财政收入已经超过6万亿元,达到61317亿元,比1950年增长985倍。国家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④外汇储备
随着对外开放的推进,我国外汇储备逐步由短缺走向充裕, 2006年超过1万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一位,2008年我国外汇储备扩大到19460亿美元,较1952年增加近14000倍,我国由长期以来的外汇短缺国一跃而为世界第一外汇储备大国,并稳居世界第一位。 2、国防能力的增强
①经过60年的建设,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已经迈入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直接参战型向支援保障型转变的新阶段。目前,国防科技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2010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防动员法。
②军事高技术知识:战场数字化、精确制导武器、军事航天技术、电子对抗、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等。了解海陆空基本军事常识,灵活运用。
综合国力是近年公务员考试的高频考点,在常识判断占分比例较大,考生在复习此部分时,可结合我国科技、经济发展成就进行综合复习,eg:“十一五”规划(成就)、“十二五”规划(成就)、三次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经济增长速度、消费价格知识和城乡居民收入等。可适当的识记部分数据,掌握大体趋势。常识判断的考查面越来越广,所以考生针对此部分的复习,在识记的基础上应综合分析判断。
【法律常识】法理学
1、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权利和义务)。
①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者, 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客体是指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 ③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义务是指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2、影响法律效力层次的因素:①制定主体。一般而言,制定主体地位高的法律效力高;②适用范围。一般来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③制定时间。一般而言,新法优于旧法。 3、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权限划分制度和结构。 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④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还可以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⑤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还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⑥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宪法
知识点解析
1、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①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活动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②人民主权原则、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2、我国的国家制度
①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
②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③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纳入我国政治制度范畴。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①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特定人的权利。 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 4、我国的国家机构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其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并报告工作,同样具有立法权。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对外代表国家,由全国人大选举,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③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的工作,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④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主席负责制。由主席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
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⑦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关于我国的国家机构,不仅要理解其含义和内容,在涉及到具体法律法规时应重点理解,在做题时综合分析并灵活运用。 5、宪法的修改和解释
①宪法修改的一般程序为: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修宪草案——宪法修正案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公布。
②我国宪法修改提案权主体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我国宪法修改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改的议案,必须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我国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通过其主席团公布。
③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民法和民事诉讼法 知识点解析
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①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②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民事法律行为
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一定的民事后果为要素。
②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③我国《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