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
(1)业主的思想麻痹及利益驱使
某些建设单位的领导,思想麻痹、主观臆断,对房屋抗震设防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本地区近几年没有发生过地震,舍不得资金投入,婉转地希望设计院降低标准,节省资金。某些房地产开发商,受经济利益驱使,公开地要求设计院尽量地“能省一点,是一点”,追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回报,以牺牲抗震安全底线为代价获取利润。
(2)设计人员的心慈手软及原则放宽
某些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受到某些领导或业主的意向干扰,为了照顾业务关系,将原则放宽。安全系数取小值或打“擦边球”或降低标准,使房屋的某些部位形成薄弱环节,留下安全隐患。
(3)设计审查人员的近亲繁殖及彼此照应
设计审查本来是从工程技术安全的角度,对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把关,但某些审查人员,因为是熟人、是同门师兄弟,业务上需要彼此照应,而放宽了审查尺度,省略简化了审查程序,降低了标准和要求。在结构抗震设计方面存在小小的差错或疏漏没有被纠正,都会给日后的地震灾害留下隐患。
(4)施工单位的精打细算及以小充大
建筑施工承包单位,从追求经济利益角度考虑,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在用工用料上处处精打细算,这也不难理解。但某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趁现场监管人员不注意,偷工减料、以劣充优、以小充大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隐蔽工程施工中,现场监理应加强旁站工作,将抗震防灾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以确保房屋建筑抗震安全。
框架-抗震墙结构抗震构造措施
6.5.1 抗震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6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0,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16,抗震墙的周边应设置梁(或暗梁)和端柱组成的边框;端柱截面宜与同层框架柱相同,并应满足本章第6.3节对框架柱的要求;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和紧靠抗震墙洞口的端柱宜按柱箍筋加密区的要 求沿全高加密箍筋。
6.5.2 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并应双排布置,拉筋间距不应大于600mm,直径不应小于6mm。
6.5.3 框架-抗震墙结构的其他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章第6.3节、6.4节对框架和抗震墙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