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第二学科规定的全部课程。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在主修专业毕业时,学校除授予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外,另外颁发《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本科毕业时仍有第二学位课程未通过考试,不能获得第二学科学士学位,但可根据本人修读情况申请下列条款之一:
1.累计修读第二学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二分之一学分以上的学生,可在办理终止修读手续后获得跨专业选修证书。
2.累计修读第二学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不足三分之一学分以上的学生,可办理二专课程转入主修专业成绩大表手续,但不计入总学积分和总平均积点(GPA),不影响学生已受到的各类奖惩及2005 年学生手册 〃26〃 学籍处理。
3.保留第二专业学籍,在最长学制结束前重修或补修相关课程,考核合格者补发《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本管理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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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跨校修读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专业申请表
跨校修读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专业申请表
所在学校:西藏大学 编号:
基 本 信 息 栏 姓 名 主修专业 申请第二专业(学位)名称 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信箱 所在学院 / / 申请人意见:(如有个人爱好、专长或个人发展目标等申请原因,请说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跨校修读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和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批栏: 按照?宁夏大学、西藏大学本科生修读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试行管理办法?和?西藏大学学生跨校修读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公开、公平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该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核结果: □ 同意; □ 不同意; □ 其他: 审核人:(签名):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注:1、联系电话分别填写手机号码和宿舍号码。 2、联系信箱请用大写字母填写,可填写多个地址。 3、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与本申请表一起交至西藏大学教务处。 本表由教务处编,使用者可以复制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