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评估所确定的经济参数总生产成本186.51元/吨,经营成本166.38万元/吨,指标与调查的同地区同类矿井(大型、地下开采,开采6、15号煤层)的财务报表反映的吨原煤总成本2007年度249元/吨,2008年度320元/吨,考虑本次评估未计算环境治理基金和转产基金,由于在评估基准日无安全生产费相关备案文件,评估安全生产费与同类矿山实际计提安全生产费不一致,总成本费用水平接近。总管理费用(除人员薪酬、资源补偿费外)17元/吨,基本接近。可以代表矿权所在地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
本次评估安排基本建设期是根据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48个月,与国内大型矿井地下开采设计工期及实际工期接近。300万吨/年以上井工矿建设期一般40~50个月,试生产期1~2年,本评估矿井建设规模较大,但设计深度不大,加上后续补充勘查因素,安排48个月的基本建设期和1年的试生产期,符合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指标。
另根据现场调查,矿井实际已经建设基本完毕,进入试生产期,建设开始于2005年11月建设开工,于2008年11月首个工作面形成,计划2009年1月进入试车阶段。现在正处于生产准备阶段,加上施工准备阶段、补充勘查工作时间,与本次评估的建设期基本一致。
十、评估方法
根据上述分析,评估机构认为:评估范围内资源储量经过核实,又由有资质的勘查单位编制了《山西省沁阳水煤田阳泉矿区寺家庄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报告经过评审,并已经在国土资源部备案;委托方提供了有资质的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井(含选煤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评审。评估机构对矿权所在地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收集了相关可参考的财务方面资料,预计矿山有独立获利能力,其应力可以测算,符合折现现金流量法的选用条件,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P???CI?CO?tt?1n?1(1?i)t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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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CO)t—年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3、?,n); n—计算年限。
十一、评估指标与参数的选取 1、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批准的资源储量
本项目评估所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是根据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提交的、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一一九勘探队编制《山西省沁水煤田阳泉矿区寺家庄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08年5月31日)》,由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通过,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国土资储备字[2008]254号)及评审意见书(中矿联储评字[2008]44号)所批准的保有资源储量(331)+(332)+(333)110125万吨。其中(331)28286万吨,(332)25571万吨,(333)56268万吨。
2、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写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井(含选煤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说明书》,井田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批准的保有资源储量110125万吨,其中:(331)28286万吨;(332)25571万吨;(333)56268万吨。
按煤层划分,各煤层各类型资源量如下: 81煤层:(333)6689万吨; 84煤层:(333)6301万吨;
9煤层:(331)839万吨,(332)2018万吨,(333)10423万吨; 15煤层:(331)27447万吨,(332)23553万吨,(333)32855万吨。
其中先期开采地段设计资源储量合计(331)+(332)+(333)=29821万吨,生产补充勘探后该区域内资源储量为298952万吨,变化率0.44%,评估时仍按原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计算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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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储量+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81、84、9号煤层(333)资源量考虑煤层厚度变化较大,且为局部可采煤层,评估时按照0.75的可信度系数调整,15号煤层厚度稳定,全区可采,可信度系数取值0.8,经调整后设计范围内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各煤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如下:
81煤层=6689×0.75=5016.75万吨; 84煤层=6301×0.75=4725.75万吨;
9煤层=839+2018+10423×0.75=10674.25万吨; 15煤层=27447+23553+32855×0.8=77284万吨;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合计97700.75万吨。 3、开采方案
根据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审通过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井(含选煤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说明书》,寺家庄煤矿采用地下开采的方式。
矿井开拓:矿井开拓采用斜、立综合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主提升用斜井、副提升用立井。方案初期采用三立一斜四个井筒及六个后期风井、一个水平、一组大巷开拓全井田15号煤层。全井田分两个水平开采,上下煤组平均间距66米。上水平标高+580米开采81、84、及9号煤层,下水平标高510米开采15号煤层。
首采区选择在先期开采地段范围为4—10剖面线之间的西南部,面积9.47km2。采用倾斜长臂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主斜井提升采用带式输送机,副立井提升采用罐笼。 4.产品方案
该区煤质主为无烟煤,资源开发方案产品方案为洗精煤,主要用途为高炉吹炼用煤。根据评估委托合同书要求,评估产品方案为原煤。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昔阳县及阳泉市境内洗煤厂极多,原煤一般销向洗煤厂。部分原煤直接作为动力煤向电厂销售。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产品方案为洗精煤。根据评估委托合同书,本次评估的产品方案为原煤。
5.开采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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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损失量:根据《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家庄矿井(含选煤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说明书》,各种煤柱总损失量(对其中(333)资源量已经用相应的可信度系数调整):
①永久性煤柱(对其中(333)资源量已经用可信度系数调整, 81、84、9号煤层(333)资源量按照0.75的可信度系数调整,15号煤层按照0.8调整):
构造复杂区保护煤柱7551万吨,其中:81煤层906万吨、84煤层290万吨、9号煤层831万吨、15号煤层5524万吨;
井田境界煤柱756万吨,其中:81煤层46万吨、84煤层26万吨、9号煤层40万吨、15号煤层644万吨;
村庄及文物单位保护煤柱1613万吨,其中:81煤层126万吨、84煤层52万吨、9号煤层77万吨、15号煤层1358万吨;
水体保护煤柱3586万吨,其中:81煤层362万吨、84煤层258万吨、9号煤层246万吨、15号煤层2720万吨;
阳涉铁路保护煤柱380万吨,均为15号煤层;
断层及陷落柱保护煤柱1264万吨,其中:81煤层110万吨、84煤层109万吨、9号煤层109万吨、15号煤层936万吨;
以上合计永久煤柱损失15150万吨。 ②非永久性保护煤柱
工广及井筒保护煤柱(对其中(333)资源量已经用可信度系数调整)2381万吨,其中:81煤层59万吨、84煤层61万吨、9号煤层218万吨、15号煤层2043万吨;
大巷保护煤柱(对其中(333)资源量已经用可信度系数调整)2693万吨,其中:81煤层287万吨、84煤层133万吨、9号煤层311万吨、15号煤层1962万吨;
(2)采矿损失量
采矿回采率根据设计规范指标确定:
薄煤层:煤厚0.8~1.3米,采区回采率不小于85%,则采矿损失率为15%; 中厚煤层:煤厚1.31~3.5米,采区回采率不小于80%,则采矿损失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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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煤层:煤厚﹥3.5米,采区回采率不小于75%,则采矿损失率为25%。
81、84、9号煤层为薄煤层,其采矿损失率为15%;15号煤层为厚煤层,其采矿损失率为25%。则采矿损失量为:
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率
81号煤层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率 =(5016.75—1550-346)×15%=468.11万吨; 84号煤层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率 =(4725.75-735-194)×15%=596.51万吨; 9号煤层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率 =(10674.25-1303-529)×15%=1326.34万吨; 15号煤层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率 =(77284-11562-4005)×25%=15429.25万吨; 各煤层总采矿损失量为:17820.21万吨。 6.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永久煤柱-非永久煤柱-采矿损失量+井筒及工业广场煤柱×后期回采率
考虑护巷煤柱留设宽度较大,井筒及工业广场煤柱后期回采率按照35%计算。 81号煤层可采储量=5016.75—1550-346-468.11+346×35%=2773.74(万吨); 84号煤层可采储量=4725.75-735-194-569.51+194×35%=3295.14(万吨); 9号煤层可采储量=10674.25-1303-529-1326.34+529×35%=7701.06(万吨); 15号煤层可采储量=77284-11562-4005-15429.25+4005×35%=47689.50(万吨); 总可采储量=2773.74+3295.14+7701.06+47689.50=61459.44(万吨) 详见附表3-1、3-2。
(二)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1)生产规模:根据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划字[2007]006号规划生产能力与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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