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道容量。其中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一般应综合考虑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贮罐物料量、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 个)的喷淋水量以及当地的最大降雨量。
3.6.3 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
明确是否设有清污分流管网系统,是否设有收集受污染的清净下水、初期雨水和消防水功能的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或雨水收集池),是否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池内是否设有提升设施,能将所集物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清净下水系统的总排口是否设置有监视及关闭设施,是否有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清净下水总排口等内容。在平面图给出清净下水排放缓冲池的具体位置。
3.6.4 雨排水系统防控措施
明确是否设有雨污分流管网系统,是否设有收集初期雨水的收集池或雨水监控池;如何调控受污和未受污染雨水的去向;初期雨水系统的总排口是否设置有监视及关闭设施,是否有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雨水总排口等内容。在平面图给出初期雨水收集池的具体位置。
3.6.5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
应列表介绍企业生产废水的来源、种类、水量和水质情况,目前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和废水处理实际情况,展示污水处理台账;明确总排口是否设置监控设施并能确保未达标废水重新处理后再排放等内容。
3.6.6 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
应列表介绍企业涉及的毒性气体贮存单元和生产装置,是否具有针对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光气、氯气、氨气、苯等)的泄漏紧急处置措施、何种措施、如何实施等内容。
3.6.7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措施
应列表介绍企业针对有毒有害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氯化氢、光气、氯气、氨气、苯等)设置的生产区域、贮存区域或厂界泄漏监控预警措施,明确采用的监控装置型号、数量和安装位置。
3.6.8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对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逐项列出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明确是否还有未能设置的风险防控措施。
列表说明企业雨排水、清净下水、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排放去向、受纳水体名称、受纳水体汇入河流及所属水系,受纳水体的年平均流速流量和最大流速流量等。
根据评估依据列出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3.7现有应急物资与装备、 救援队伍情况
现有应急资源,是指第一时间可以使用的企业内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以及企业外部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包括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情况等。
应急物资主要包括处理、消解和吸收污染物(泄漏物)的各种絮凝剂、吸附剂、中和剂、解毒剂、氧化还原剂等;应急装备主要包括
个人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能力、应急通信系统、电源(包括应急电源)、照明等。
按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队伍,分别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名称、类型(指物资、装备或队伍)、数量(或人数)、有效期(指物资)、外部供应单位名称、外部供应单位联系人、外部供应单位联系电话等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完成短期、中期或长期的实施计划后,应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划定或重新划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并记录等级划定过程,包括:
(1) 计算所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2)逐项计算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确定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3) 判断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是否符合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卫生或大气防护距离要求,确定环境风险受体类型(E);
(4) 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按要求表征级别。 4.1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的计算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环境风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 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
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 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Q 表示。 当Q≥1 时,将Q 值划分为: (1)1≤Q<10,表示为Q1; (2)10≤Q<100,表示为Q2; (3)Q≥100 ,表示为Q3 。 4.2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的计算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附表3、表4。
附表3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 生产工艺 消防验收 安全生产控制(8分)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截流措施 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40分) 事故排水收集措施 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 雨水系统防控措施 生产废水系统防控措施 标准 分值 20分 2分 2分 2分 2分 8分 8分 8分 8分 8分
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12分) 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 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 废水排放去向 8分 4分 10分 10分 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附表4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M) M<25 25≤M<45 45≤M<60 M≥60 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M1类水平 M2类水平 M3类水平 M4类水平
附表5 企业生产工艺
评估依据 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 其他高温或高压、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工艺过程1 具有国家规定限期淘汰的工艺名录和设备2 不涉及以上危险工艺过程或国家规定的禁用工艺/设备 分值 10/每套 5/每套 5/每套 0 注1: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76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所确定的化学物质;
注2: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中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附表6 企业安全生产控制
评估指标 消防验收 评估依据 消防验收意见为合格,且最近一次消防检查合格 消防验收意见不合格,或最近一次消防检查不合格 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无要求 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或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无重大危险源,或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均已备案 分值 0 2 0 2 0 2 0 安全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