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交通工程“运河杯”奖评选规模
一、水运:
1、年吞吐量在100万吨以上及集装箱2万标箱以上的新建、扩建内河港口;
3、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其它水运工程和修造船厂工程。 二、公路:
1、长度在1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5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 2、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主跨跨度在100米(含)以上的桥梁、1千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3、长度在5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4、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大型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三、铁路:
1、编组站及30千米以上的线路综合工程; 2、长度在500米及以上的隧道;
3、长度在1千米或不足1千米但科技含量高,技术工艺复杂且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
四、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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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政、园林工程“运河杯”奖评选规模
一、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互通立交桥; 二、长度在3千米以上的城市道路高架桥; 三、路面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 四、设有首末站的轻轨线工程;
五、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六、日供水5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七、日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 八、长度在5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九、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其它市政工程、园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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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共建筑工程“运河杯”奖评选规模
一、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二、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三、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四、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五、1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六、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等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七、高度1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八、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仿古建筑及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九、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公共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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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
申 报 表
工 程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地 区(部 门) 申 报 日 期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宁市建筑业协会、济宁市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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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由承建单位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清楚。 2、填写的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工程名称一致。如有更改,需有相关单位的文件。
3、单位名称必须同相应的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公章一致。如有更名,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申报“运河杯”奖的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在“申报单位及工程概况”相应栏目盖章。工程主要监理单位不申报“运河杯”奖,由承建单位填写申报表“承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及主要参建单位简况”相关内容无须盖章。工程主要参建单位不申报“运河杯”奖,无须填写主要参建单位相关内容;
4、单位简介主要填写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
5、工程类别一栏,按(1)公共建筑工程类(2)工业工程类(3)交通工程类(4)市政、园林工程类(5)住宅工程类(6)水利工程类(7)通讯工程类分类填写。
6、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中,质量验收结论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为准。如所申报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应填写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论;所申报工程含多个单位工程,则需填写每个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表格不够可另加附页。
7、工程质量情况简介主要填写施工的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情况,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8、经济效益是指施工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省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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