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创新材料(2)

2019-04-22 12:30

十人多次聚集到调解委员会,要求肇事方以命抵命,同时要求肇事一方赔偿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共计76万元,还扬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因差距实在太大,双方僵持不下,矛盾随时会激化。面对如此棘手的局面,调解员没有退缩,认真倾听了双方关于对本事故发生的缘由、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依据和计算的标准的想法,坚持按事实公正处理。由于调解员前期工作做得细致到位,加上死者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和多方的咨询,更多地了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期望值也趋于客观实际,经过多次的思想沟通和法律教育后,张女士的家人接受了调解员的调解,双方最终以37万元赔偿达成调解协议。

四、周到服务,确保社会稳定

自准旗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由于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充分体现出大联调工作中“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和“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调委会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纠纷87件,调处成功69件,成功率达79%,协议履行率为100%,累计调解赔偿金额达696.88万元,原来一直由事故处理民警承担的调处工作量得到了有效缓解和释放,因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引发的社会矛盾明显减少,从而树立了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执法力,准旗司法局在政风行风千人民意测评中名列第二。人民调解员专司其职、工作时间场所固定、调解方式灵活,不仅避免了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产生的经济、心理负担,

达到快速处理损害赔偿争议,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而且还能避免事故处理民警既当事故认定“裁判员”,又当事故赔偿“调解员”带来的弊端。

道路交通调委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有力的整合了社会资源,盘活警力,让基层的警力从繁琐的处理非警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使有限的警力充分用在了警务工作上,并从根本上减少了诉讼,大大降低了司法成本和社会治理成本。

通过大联调机制的实施,实现了交通民警调解一般性纠纷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一矛盾纠纷调解报警率、复发率三方面明显下降,而诉讼案件调解率、矛盾纠纷调解率、各类相关案件撤诉率明显提高,从而实现了防止恶性群体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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