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24+428桥跨过一道冲沟,K24+417.558为冲沟沟底,冲沟内雨季洪水较大,桥梁范围内最大填土高度为16.07米。实地进行复测后,地面线和原设计图纸吻合,桥梁两岸路基以开挖石方为主,该桥梁位置可在右侧设置护脚墙左侧设置填方坡脚排水沟后进行填石路堤处理。另外,桥梁1#墩位于冲沟沟底,桩基位于多年堆积的松散土石层上,施工难度较大,施工期长,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施工前需要进行专项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桩基施工。因此可进行变更调整,调整建议如下:
为了更好的节约建设成本,利用土石方,建议取消K24+428桥,在K24+417.558处设置一道4×3米涵洞;桥位右侧设置护脚墙,左侧设置填方坡脚排水沟后进行填石路堤处理。
4、桥梁的施工征地
工区内三座桥征地范围仅为桥梁正投影,无法提供充足的施工平台,下部施工无施工机械作业的位置,施工困难,力度大,大型桥梁施工设备无法安放,以仅有征地安放设备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无法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作业,本工区处于北衙村附近,由于北衙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因此如果桥梁无足够的施工征地,在以后施工过程中难免存在村民阻拦桥梁的正常施工,可能造成本工区无法完成项目部下发的施工任务,保证上鹤高速按预期目标通车。望项目部领导对我工区提出的请求,在征地中桥梁位置左右各放宽4m。
(四)弃土场复测情况
根据“环保工程数量表”中,七工区弃土场设于K23+250右侧1600米处(8号弃土场),根据实际调查后,弃土场位置设置离主线路基距离太远,无法加快施工进度,施工征地成本投入过大且弃方运距太远,我工区对该位置设置弃土场存在疑问,是否可进行变更调整,我工区调整建议如下:
根据工程实体情况及施工进度的需要,对周边地形进行认真调查后,七工区应设置两个弃土场(8-1、8-2),8-1弃土场应设于K23+350右侧500米处,K22+981.96~ K24+428段内的废方堆放于该弃土场内。8-2弃土场设置与K26+330左侧600米处的深沟内, K24+428~K26+940段废方可堆放于该弃土场内,由于七工区与八工区共用8-2弃土场,征地补偿等事项需要进一步协调与沟通。我工区组织技术人员对8-2弃土场进行详细实地勘测(弃土场平面图,横断图附后)。需项目部,设计院人员进行实地勘测是否进行变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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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便道布置
七工区负责施工的段落内地势陡峭,地形地貌较为复杂,由于历史原因征地较困难,资金投入较大,施工便道打通较为困难,进场道路同行及施工便道施工事项需要项目部大力支持与协调,具体事项如下:
1、所有设备及材料进场需要从北衙村集镇内通过,通过集镇的道路狭窄,大型设备运输难以通过,并且重型车辆容易压坏北衙村道路,今后面临巨额赔偿或修复;
2、施工便道征地较多,投入资金大,所需机械设备投入成本大,牵扯农民较多,协商多次仍无法解决,进行便道施工施工较为困难,将大大影响我工区对主线的正常施工。
3、施工线路附近无法进行混凝土拌合站建设,拌合站及材料物资堆放场地只能建于主线K24+100右侧3000米处的村民土地内,重型运输车辆通行路线需要通过地方道路的长度有2000米,重型车辆长期通行后将对地方道路造成损坏,地方道路使用及修复事项需要与政府部门进一步协商。
上述事项望指挥部、项目部给予资金及人力物力的支持,关心我工区的施工进度。才能保证我工区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六)、地面附着物情况
施工红线范围内坟墓较多共69座,横穿路基的沟渠3条、管道(水管)24条,蓄水池1个,跌井1个及高压线路若干,拆迁工作展开后拆迁力度必须加强,否则工程施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详见数量一览表)
我工区组织技术人员对以下发图纸进行了详细参阅,认真组织人员对工区施工里程内路基,桥涵,施工便道,弃土场等进行详细复测提出如上请求,望给予解决。
现将复测成果上报,请予审批! 附件:复测资料
上鹤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七工区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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