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

2019-04-22 15:36

取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在人力、财力和交通工具等方面给予专项治理工作必要的支持,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产、街道、社区等部门和单位联合执法,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联合执法工作的安排,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履职尽责,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依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和规范民办学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保执法程序严谨,使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取信于民。市四部门将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形成专项工作总结,并于3、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城市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法办学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问题。同时加大联合巡查执法力度,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办学机构,依法取缔其非法办学牌匾、标识、

积极协调房确执法行为文明,执法效果明显,(市)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都要7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四部门。

公安等部门都要建立治理非定期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遇到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和日常6

执法过程合法,户外广告及街头小广告。对非法办学行为治早、治小、治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形成联合检查、综合执法、坚持经常的长效工作机制。使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化,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果,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教育培训行业的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责的暂行规定》,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管理、执法工作中不作为;疏于管理和管理、监督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年5月起,各县(市)区民办教育主管部门每季度都要通过《江城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本季度依法取缔非法办学单位的阶段性执法公告,公示其办学详址、阳光执法,加大政务和执法公开力度,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便于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防止群众因不知情而误入非法办学机构学习致使切身利益得不到保护。市主管部门将以此作为对县标责任进行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受理民办教育机构的户外广告发布业务申请时,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省政府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

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对因工作失职或在监督、产生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建立定期公告制度。从今(市)区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和目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在要按《吉林省促209号令)要求,查验市、7

机构名称及依法取缔的决定,实行证》和市、县(市)区教育局签发的《民办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广告审核表》,核实广告内容,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程序,使民办教育机构发布的户外广告依法合规,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办学单位的户外广告发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吉林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民办教育 规范 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6日印发

8


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档案管理规定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