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活性粉末混凝土(RPC)材料人行道挡板、盖板暂行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暂行技术条件规定了采用活性粉末混凝土(Reactive Powder Concrete,以下简称RPC)材料的铁路客运专线桥梁人行道挡板、盖板的技术要求、主要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制造技术验收书、验收标准、质保期等内容。
本暂行技术条件适用于采用RPC材料的铁路客运专线桥梁人行道挡板、盖板的设计、制作、检验。普通铁路桥梁、路堤上采用时可参照本暂行技术条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及设计规范、规程中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暂行技术条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暂行技术条件中的条文。在暂行技术条件颁布时,所示版本均有效。所有引用的标准及设计规范、规程都有可能在本暂行技术条件使用期间被修订,使用本暂行技术条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及设计规范、规程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 铁建设[2004]157号 (2)《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
铁建设[2005]140号
(3)《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
铁建设函[2005]285号
(4)《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TB10002.1-2005 (5)《铁路桥涵施工规范》 TB10203-2002 (6)《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TB10415-2003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8)《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 TB10210-2001 (9)《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4-2003 (10)《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TB10425-1994 (1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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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1997 (13)《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0-2002 (14)《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 (15)《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JGJ63-1989 (1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1992 (17)《混凝土氯离子渗透电量快速测定方法》 ASTM cl 202-97 (18)《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试验方法》 GBJ82-85 (1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1998 (2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3013-1991 (2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701-1997 (22)《钢纤维混凝土》 JG3064-1999
3、术语
RPC:是由各种专用原料经过特定工艺条件生产出来的水泥基复合材料,其力学和物理性能与现有混凝土材料有较大区别,其设计和施工除特别指明外,不能直接套用现有混凝土材料构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人行道挡板:是位于铁道线路外侧,人行道平面以上,起防护作用的板状构造物。
人行道盖板:是桥梁上供工作人员和桥梁检查车通行的通道路面盖板。 构件:在本暂行技术条件中专指客运专线RPC材料人行道挡板及盖板。
4、技术要求
采用RPC材料的铁路客运专线桥梁人行道挡板、盖板应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图纸及本暂行技术条件制造。 4.1 产品类型
客运专线采用RPC材料制造的人行道挡板及盖板。 4.2 原材料要求
4.2.1原材料应有供应商提供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并应按有关检验项目、批次
规定,严格实施进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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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水泥应采用品质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低碱硅酸盐水泥或低碱普通硅
酸盐水泥,水泥熟料中C3A含量不应大于8%。其性能应符合GB175-1999规定,不得使用其他品种水泥。
4.2.3骨料应采用SiO2含量大于97%的石英砂,分粗粒径石英砂(1.0~0.63mm)、
中粒径石英砂(0.63~0.315mm)、细粒径石英砂0.315~0.16 mm)及超细粒径石英砂(0.16 mm以下)四个粒级,含泥量不应大于0.5%,筛分试验按TB10210-2001规定进行。
4.2.4所采用的钢纤维应满足:直径0.18~0.23mm,长度12~14mm,抗拉强度
不得低于2850MPa,其他性能应满足JG3064-1999技术要求。
4.2.5外加剂应符合GB8076规定,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掺入氯盐类外
加剂,且减水率不得低于29%,硫酸钠含量不得大于2%。外加剂掺量由试验确定。
4.2.6拌和物用水应符合JGJ63-1989的要求。凡符合饮用标准的水,均可使用。 4.2.7钢筋(带肋、光圆钢筋及盘条)性能应符合GB1499-1998、GB13013-1991
及GB/T701-1997的规定。 4.3 配合比试验
客运专线RPC材料人行道挡板、盖板生产前应进行配合比试验,试件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氯离子渗透系数、抗冻性能等参数。拌合物的坍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4 主要工艺技术要求
4.4.1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保证构件各部位形状、尺寸及
预埋件的准确定位。 4.4.2 RPC材料的配制和灌注工艺
4.4.2.1搅拌设备应为强制式搅拌机,搅拌速度不低于45转/分。 4.4.2.2 RPC材料的水胶比不应大于0.2。
4.4.2.3在配制RPC材料拌和物时,水泥、专用掺合料干燥状态的用量均按质量
计,称量应准确到±1%;骨料采用干燥骨料,用量按质量计,称量应准确到±2%;水、外加剂的用量按质量计,称量应准确到±0.5%。 4.4.2.4投料顺序应为石英砂、钢纤维、水泥、RPC专用掺和料、水、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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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料先预搅拌5 min,加水、外加剂再搅拌4min。 4.4.2.5 RPC材料拌合物坍落度应小于180mm。
4.4.2.6搅拌完毕的RPC材料拌合物应在30min内灌注完毕。构件宜连续灌注,
最大间隔时间应不超过6min。
4.4.2.7 RPC材料搅拌、运输、浇注及构件静停应在18℃以上的环境下完成。 4.4.2.8在灌注RPC材料构件过程中,应随机制作RPC材料试件。试件应随构件
或同条件下成型,并随构件同条件养护。 4.4.2.9试件的留置与试验
RPC材料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氯离子渗透系数、抗冻融性能
测定试件,应在RPC材料的浇注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RPC材料力学特性(含立方体抗压强度、弹性模量、抗拉强度)每50m3
检验一组,批量不到50m3,按50m3考虑。每次取样应至少各留置两组。 2)RPC材料氯离子渗透系数与抗冻融性能每1000m3检验一组,批量不到
1000m3,按1000m3考虑。
4.4.3 RPC材料构件养护
4.4.3.1成型构件需要静停6h后,采用蒸汽养护,养护过程分为升温、恒温、降
温三个阶段,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2℃/h,降温速度不应大于15℃/h。恒温温度应控制在80±5℃,恒温养护时间不应少于48h。撤除保温设施时,构件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应超过20℃。
4.4.3.2构件蒸汽养护结束后需自然养护,环境温度不应低于20℃,并对构件进
行洒水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 4.4.4拆模
蒸汽养护结束后可以拆模,但应注意不得损坏构件的外观并不得造成构件的主体损伤。 5.5 检验标准 4.5.1 RPC材料
主控项目
4.5.1.1 RPC材料抗压、抗拉强度与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表1要求,并应采用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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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养护试件。
表1 同条件养护RPC材料性能要求
项目 挡板、盖板 抗压强度 ≥130 MPa 抗折强度 ≥18MPa 弹性模量 ≥48 GPa 氯离子渗透量 <40 Coul 抗冻标号 >F500
4.5.1.2 试件抽样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4.4.2条要求的留置数量全部试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RPC材料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和弹性模量试验。 4.5.1.3 试验方法
RPC材料试件应以配合比、生产工艺条件、龄期相同的材料组成同一验收批;同一验收批的RPC材料强度应以同批内所有各组标准尺寸试件的强度、弹性模量测定值为代表值。
1)强度试验方法按GB/T50081-2002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件选用100×100
×100mm试件,加载速率取1.2 MPa/S;抗拉强度采用棱柱体抗折强度试验方法,试件选100×100×400mm试件,加载速率取0.08MPa/S。抗压强度与抗拉强度均不乘折减系数。
2)弹性模量试验方法按GB/T50081-2002进行,试件选100×100×300mm
试件,其中加载速率应取1.0~1.2 MPa/S 。
一般项目
4.5.1.4 RPC材料拌制前,应测定砂石等原材料的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和理
论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 检测方法:砂石等原材料含水率测试。
4.5.1.5 RPC材料拌和物的塌落度应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塌落度试验按GB/T50080-2002进行。。 4.5.1.6 RPC材料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按4.4.2.3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工作班抽查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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