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6. 分包人工作
6.1分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3)劳动用工、安全消防措施及要求: 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的要求: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6)竣工资料名称、具体套数及移交时间: (7)提供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影响防护措施时间及要求: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7. 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 进度计划
8.1分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0. 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 安全施工
五. 质量与验收
15.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六. 材料设备供应 21. 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节约: 奖励: ; 超额: 扣罚: 。 23. 使用承包人的周转材料及设备(垂直运输机械和脚手架)内容:
费用约定: 24. 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分包人自行联系租赁垂直运输机械时,承包人委托吊装分公司收取租赁价格8%的管理费。
七.工程报量、工程款支付与合同价款及调整 25. 工程报量
25.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 工程款支付
26.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6.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款拨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如下表: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27. 分包合同价款调整及结算
27.1本分包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2)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7.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7.3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双方须办理工程变更洽商。洽商增加单项子目在 内(含)的,只做技术洽商,不做费用调整;超过 时,须经承包人现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7.4现场发生零星用工必须及时签证,并在一个月内办理预结算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必须使用承包人公司统一印制的零星用工签认单,并由生产副经理、总经济师和项目经理同时签认,否则不予认可,结算时不计入总价。
27.5工程最终结算额以承包人公司经营部审核盖章为准。
占分包合同 造价百分比 金 额 人民币(元) 备 注 八.质量保修
29. 预留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
九. 违约及争议
30.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30.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0(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0.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1. 本合同中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2款约定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款约定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承包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它 35. 保险
35.3分包人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
36. 担保
本工程约定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担保额度(不低于合同造价的10%): 担保金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交纳:
(1)现金担保: (2)扣款担保: (3)抵款担保: (4)担保保函: 担保金的返还: 没扣保修费的分包项目保修期满一个月内返还担保金;另扣保修费的分包项目,竣工交验并资料移交完毕一个月内返还。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38.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十一. 补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