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商业发展道德 ——以“厚生财,以人为本”为例
摘要:考察中国商业发展的历史,商业道德随着商业的产生而出现,并随着古代商业的繁荣而逐步形成统一的系列并不断完善。“和厚生财,以人为本”的人际关系思想便是庞大在古商业道德体系中的一支,并对今天的商业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就“和厚生财,以人为本”的人际关系思想进行浅谈,并依此提出自己对此思想在当代商业运用中的看法。
关键词:商业道德 人际关系 儒家文化 以人为本 和厚生财
中国古代经济基础思想非常重视伦理道德,在商业经营中则非常重视商业道德。所谓商业道德即商业主体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规范和执业准则,它是随着商业行为的产生而产生的,伴随着商业活动的扩展而确立的,因此,其主要表现在商人的经营活动中,“和厚生财,以人为本”的人际关系思想做为古商业道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便也贯穿于商人的经营思想中。
“和厚生财,以人为本”运用在商业中主要是指商人在本着获利目的的同时必须同时利人,以一种和谐的气氛、厚道的处事方法、态度来获取财富,服务大众。
一,“和厚生财,以人为本”的人际关系思想的由来
1. 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道德的影响
中国古代经济思想非常重视伦理道德,在商业经营中更是加以践行。早在春秋末叶,孔子在鲁国当政时就注意到对市场的规范。《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载,孔子“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施市”就是讲鲁国的市场经过孔子的整顿,价格公平了,讲究商业道德了。《孟子》中也记载了战国时的陈相说如果按照他老师许行的主张行事,“则市贾不贰,国中无伪,虽五尺孩童适市,莫之或欺”1也是讲商业道德。中国传统的长期形成的商业道德中“言不二价,童叟无欺”、“秤平斗满尺码足”等等已成为深入人心的商业道德。“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成为主些商人的座右铭。可见在古代的商业发展中,商人们对处理以人为中心的人际之间的利益关系时已将“诚信经营”的观念根植于商业道德中,这也是他们处理人际关系、建立各种适于商业发展的人际关系网络的思想体现。
同时,中国又是一个以儒学为核心文化传统的国家,中国传统儒学同时又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注意营造稳定、互利互惠的人际关系。受氤氲儒学的氛围影响的中国古代商人,把儒学“诚、信、义、恕、让”等儒家伦理道德贯彻到从商经营之中去,形成“诚信为本,以义制利,和厚生财,推己及人”的商业道德2。“和厚生财,以人为本”的人际关系经验便是受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商业道德的重要特点。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人心者得天下”,孔子倡导“和为贵,忍为高”、“和则两利,仇则两伤”等,使受儒文化熏陶颇深的传统商人将儒家的礼和之道用于润滑贸易中的人际关系,用于商业经营管理实践,作为处理商家内外关系的基本方法,总结出“和气生财”、“人无笑脸不开店”等处理公共关系的经验。认为“和”是生财的基本条件,为求在自己的周围创造一种祥和的气氛,从而减少贸易阻力。 2.古代商业活动发展的需要
古人云:“无规不成方圆”,即无论何时何地何行业,都应遵守一定的规范,有些是成文规定,有些则是不成文的软约束。道德行为则正是这种软约束力的成果,发生其效力在自古至今的社会的各个角落,遍及各行各业。因此,作为社会重要部门和组成部分的商业活动中也比不可少道德的存在。 其实,自我国商业从古代开始发展,人民便已注意到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其所形成的人际关系对于商业的发展是多么的重要 。一些商人坚信“财自道生,利缘义取”,讲究商业活动中的仁义道德,以物美价廉等吸引顾客,占领市场,发财致富。春秋时期利便有“市者,天地之财具也,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3”的理论来强调以万人之力,以和生财,又如“德义,利之本也”4、“义,利之本也”5、“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行之,信以成之”6等,都在强调,在与人交往的商业活动中要“有德”,尤其是“以义制利”,强调德义为先。春秋时期的大商人范蠡,坚持以义制利,诚信经营,即使是多次散尽财资仍能凭借其良好的经营之道迅速积聚财富而为富几十载。明清时期的晋商、徽商、甬商等商帮,他们之所以能持续数百年经商高潮,他们共同之道首先便是“以德经商”。由此看来,商业的发展如果离开了道德的约束,则商业经营活动中投机倒把、欺诈经营、市场混乱等现象就会层出不穷,商业也就不会继续健康发展并扩大,更不可能在没有任何道德约束的条件下从古发展至今,因此,通过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建立良好的商业经营环境,如良好的人际关系、市场氛围等则成为保证商业经营活动保持健康良好发展状态的保证,而系统的商业道德便成为自古至今在商业不断发展中逐渐完善的产物。
二,“和厚生财,以人为本”的人际关系思想的内容及体现
在我国古代的商业活动中这种“和厚生财,以人为本”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商业经营者与国家、社会、顾客、佣工等其他因素的关系中,以崇信、尚义为核心,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注意营造稳定、互利互惠的人际关系。
首先,诚信是无论古今及无论任何地方的商人都会提倡的工序良俗,因此,
“崇信”则成为古代商人经营商业的道德基础。如春秋时期的大商人范蠡曾提出:储藏货物要保证质量,不易保管的货物不要久留,并强调把握进货渠道,以保证产品质量7。这表现了古代商人重视商业道德,以诚信取胜的竞争观念。春秋战国时期,还有很多名人提出在发展商品经济的过程中,强调要以诚信为本。如管子就强调“诚贾”,“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诚士不得食于朝”8,把“诚贾”列为四民之首,可见其对商业经营中诚信的重视程度。同时,他还特别强调,要反对商人的“豪夺”,“大商贾家不得豪夺吾民”9。孔子强调诚信,强调“富而有德”。他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0”“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11”
至汉武帝时代,桑弘羊在经营商业方面还强调“平准”“均输”的思想。“平准”即是平抑物价,防止商人非法牟利;“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之货物,贵即买之,贱则卖之,如富商大贾无所牟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滕涌,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12”这就大大有利于打击不法商人的非法牟利活动,保护民众利益。东汉的班固反对奸商,“掘家博掩,犯奸成富”,认为这类商人是“伤风败俗,大乱之首13”。清人石成金所说:“为商者,诚欲通有无,权子母,总不出公、诚二字。14”以上这些从古到今的古训典言都在说明在经营商业的过程中,要强调诚信经营,要强调商业道德,做到“富而有德”防止“为富不仁”。
其次,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商业道德中,“尚义”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义”是中华民族重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孔子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15”是说诚信要与义相符合,才能真正实现。儒家强调“义以为上16”,提出“见
利思义17”的取利原则,反对以不择手段的方式获取利益,认为“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
18。”主张谋取富贵与利益要符合道德规范。面对义与利的冲突,儒家主张“先
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19”,强调利服从于义。
“尚义”商德在明清时期表现的最为丰富。随着商业活动的普遍化,商业行为规范活的了丰富发展,不仅刊行出一批总结经商经验和用于商德教育的书籍,如《三台万用正宗》、《客商规鉴论》等等,至于散于方志、族谱、家规、文艺作品和士人文集中的关于诚信商业道德的记载也比比皆是。
明清商人还提出:“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求生财者,自塞其源也,今之吝惜而不肯用财者,与夫奢侈而滥于用财者,皆自竭其流也。20”认为以义为利,因义用财,才能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商业形象,因此,可以获得丰沛的财源。如明清时期的商人程锁在漂水县经商,有一年,农业丰收,谷贱伤农,程锁按照往年的价格收购谷物,第二年,农业歉收,谷价大涨,程锁按平常的价格向农户出售,深得百姓的拥护,于是,生意越做越大。商人张州,“以义应事,故人乐与之游,而业日隆隆起。”商人李大暠常常以“财自道生,利缘义取”来教育他的晚辈和学徒。江羲龄“尝贸易芜湖,有误投多金者,却弗受”人称“江道公”。(上述事例分别见《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865.847.889.1356页)21
同时,自古便也有人明确提出了在商业经营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并且在不断的践行与完善中。
如先秦以来的思想家多认为人有求利的本性。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22”《商君书》也写道:“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23”汉代的司马迁提出:“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他还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24。这种追求物质享受,追求利的欲望是任何人都一样的,不仅农工商贾追求财利,而且帝王诸侯、各级官吏、将官、士兵以及赌徒、娼妓、流氓、恶棍无一不是为了追求利而活动25。他认为追求物质享受是“人之情性”是自然的事,但同时又强调“以义为利,趋义避财”即在强调“以人为本”的同时,强调“以义取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