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深刻地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作品熔现实与幻想于一炉,将两者进行对比,用虚实的反差来完善讽刺的艺术效果,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二) 小人国和大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胸也不同,小人国连年征战,尔虞我诈;大人国民风淳朴,对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有着很多疑问。大人国国王,讨厌战争,对制造
火药杀人深恶痛绝,在他看来,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毒害的爬虫,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不正常的。这里,表达了斯威夫特的反思,对人类社会各种不公平制度的诘责。 格列佛在大人国,像宠物一样被饲养,像猴子一样表演,供人取乐,这是他的生存价值。这比喻倒不错,我们人类不也正是这样对待其他物种,甚至这样对待同类中的弱者吗?弱者的命运,有时只能是供人取乐,任人玩弄。这是这个世界的法则,格列佛说,大人国最美丽的处女们,也引不起他的兴趣,因为她们身上的斑点被放大了,自己的眼睛像显微镜一样;而且她们身上的气味太熏人,因为自己小小的鼻子对气味已经足够敏感,谁让她们是巨人呢,气味也自然而然加倍了。她们并不把格列佛当成人,所以当着格列佛的面脱得精光,小便,还把格列佛剥个精光,让他骑在自己的奶头上玩儿。 斯威夫特揭示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性与爱,并不是绝对存在的,而是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巨大影响。表面上自然而然的东西,其实是在一切必要条件已然具备的情况下才自然而然地发展着。苹果落地并不是必然的,不信你去一下太空,男女性欲也不是必然的,不信你去一下大人国。
人类只是欲望的玩偶,从某种角度看,飞岛上的人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一点没有想到要全方面发展,才能让国家强大起来。而且那些致力研究一些奇怪实验的人,譬如用蜘蛛网作防线,用嗅觉、触觉辨别颜色,还有把粪便还原为原来的食物等等。这些实验都是很愚蠢,有的实验甚至根本没有意义,但他们却依然热衷于做这些实验,而不去造更好的房子或是种植出更优良的粮食,让土地都变的荒废后还不以为然,真的令人不解。
作者辛辣地讽刺了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科学研究者,并讽刺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的本性,人性随着历史的前进一步步地堕落,走向深渊。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
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
疾劣根的影子。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篇四:唐璜 读书笔记
《唐璜》读书笔记
长诗《唐璜》的作者拜伦(1788-1824)是英国杰出的诗人,也是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重要代表作家之一。他的诗歌以辛辣的社会讽刺和批评对自由、民主的讴歌,极大的鼓舞了欧洲的民族民主运动,在世界各国的革命志士心中引起了强烈共鸣。
《唐璜》这部以社会讽刺为基调的诗体小说约16000行,共16章,虽未最后完成,但因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广阔的生活容量和独特的艺术风格,被歌德称为“绝顶天才之作”。
诗歌对英国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作了淋漓尽致的揭露和讽刺。英国统治阶级夸耀“自由”和“权利”,但是唐璜初次来到伦敦,就遭到了强盗的袭击。诗歌痛斥英国贵族卡斯尔累爵士为“恶棍”和“奴隶制造商”,谴责当时备受统治阶级称赞的惠灵顿为“第一流的刽子手”。英国上流社会外表华丽,内部却糜烂透顶,丑陋不堪。
《唐璜》诗中表现了唐璜的善良和正义,通过他的种种浪漫奇遇,?描写了欧洲社会的人物百态,山水名城和社会风情,画面广阔,?内容丰富,堪称一座艺术宝库。
一
鲍伯·骚塞啊!你总算是戴着桂冠的诗人, 那些诗人当中足可堪称为他们的表率, 虽然你摇身一变,当上了托利党员, 您这种情形近年来也不算是什么例外。 头号的叛徒啊!你在消遣什么? 是否在和那些“湖畔居士”们在朝野内外徘徊? 依我看,都是一窝卖唱的先生, 好象把一块馅饼从两打画眉中找出来。 二 “每当切开馅饼,他们就听话似的唱起歌,” “正可作为一道可口的佳肴,献给尊敬的皇上,” 或者献给垂涎已久的摄政王。 最近,请看柯勒律治也展翅飞翔, 可惜却像蒙着眼的鹰,为头巾所蒙蔽, 他完全运一套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学问来向国民大众说明—— 我希望他把“解释”再加以更为周详。 三 鲍伯啊!你可知道你多么狂妄, 只因为不够称心如意便要蛮干到底: 你原本想要在那道菜里唯我独尊, 把其他啾啾的众生一一排挤, 竟然不知道自己用力太大,未等大展鸿图, 倒使自己跌一交,像一条飞鱼飞得很高很高, 不得不落在船的甲板上喘息, 又缺少水分,鲍伯啊,你可就死于干燥之地! 四 华兹华斯写了一篇《漫游》拖沓冗长,令人费解, 为他新创的博大精深的诗的体系 提出了一个即使是智者也难以理解的范例, 其实他自己也觉得这不是什么诗作, 对,等有一天天狼星的祸害降临这个世界, 也许是的。谁若是能理解,他就准能 把巴别的通天塔又加高一层。 五 诸位君子啊!由于你们长久以来 一味的闭关自守,封闭自己, 没有见过外面的大世面,
对他的不幸遭遇“时间”也只能是忿忿不平, “庄严”一词是由“弥尔顿风格”演化而来,
须知他没有违心地作歌, 他罪恶的源泉并非他的才能所变。 他咒骂前生也并不是为了赞扬后世, 他以仇恨暴君始,至死也不曾变换。 一一 可以这样设想那位老人双目失明 他如同《圣经》中的撒缪尔,从坟墓里走出来, 再次宣告他的预言,使帝王震惊, 或者又活在人间,深受种种苦难两鬓都已斑白, 绝望的眼睛中流露出种种苦难, 那冷酷的女儿,贫困,苍老,病衰—— 他不会拜倒在一个苏丹脚下? 他可否会受命于那心智上的太监卡色瑞? 一二 这个恶棍油头彩面,冷血无情,对此泰然自若! 爱尔兰的鲜血沾满了他光滑的双手, 但这只是小试刀锋;接着他奉派 为了满足他们的胃口,他们到邻邦大肆屠戮。 这是暴政所需的最卑劣的工具, 除了必要的才能之外,再多也没有, 刚够使他添一段别人打的镣铐, 端上的毒药早已由人精心配置。 一三 这个演说家是一个废话连篇的家伙, 不但鄙俗的不堪理由,而且还有一条头头是道的邪恶, 连最卑鄙下流的捧场人都无从恭维, 而敌人则不屑于一笑, 他张着如同地狱大门一般的嘴,却迸射不出 一串跳跃的火花,来越出轨外照耀。 是一块不停地转,不停的磨的好磨石, 无穷无尽的折磨,不停不息的运动,你由此而懂得。 一四 就论那厌恶的行业也很拙劣: 总是修修补补,终于到了事件的结尾, 主子仍放心不下剩下的些破绽—— 会议还得召开,阴谋一再制造, 统制思想,控制国家, 就这样愚蠢地为人类钉着镣铐, 这个奴隶钉制匠啊!专修旧锁链, 天灾人祸是由他的每笔生意招惹而成。 一五
篇五:刑诉读书笔记
世界眼光﹒程序法治﹒回归诉讼
—读陈瑞华教授《刑事
诉讼的前沿问题》、《问题与主义之间》、《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有感
(高子懿 学号:s1119w104)
学法之人,必有常人非有之思维模式。随着时间的流逝,对于过去所学过的许多法律知识,可能都会渐渐淡忘,尤其是某些法律规则、制度乃至理论,如果长期不在接触和适用,更会形同陌路。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所掌握的一套概念、观念和逻辑推理模式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生根发芽、逐渐成长、更加清晰,这就是“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犹如一束光线,照耀着我们的心灵,影响着我们对社会问题的看法。作者认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就包含着三个方面。一是包含着
一套完整的概念体系,任何思维都离不开概念,概念是逻辑思维的起点和细胞。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明能力”“证据力”、“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概念之分,使用时都应受到严格的限制;二是有一套独立的价值理念体系。法律规则的后面是原则,原则之后则是价值,纵使法律条文可能被增加、删除或者修改,但条文背后的精神和价值却不会轻易的发生变化。如刑诉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其内涵就要求通过诉讼程序将一个人从事实上有罪转化为法律上有罪,而在证据领域,“凡是法庭上又证据证明的事实,应视为存在;凡是无证据证明事实,则视为不成立”这就意味着,事实必须经过证据加以证明;三是包含一套独特的逻辑思维方式。在刑事领域,有两个概念要严格区分,一是“事实上有罪”,二是“法律上有罪”,而刑事法律实施的过程就是将一个人从事实上有罪转化为法律上有罪,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没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未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任何一个事实上有罪的人都不可能向法律上有罪转换。从这个角度讲,刑事诉讼法一个基本功能就是限制国家将公民从事实上有罪转化为法律上有罪;四是独特的责任分配体系。法律的制裁通常包括承担不利的后果和其行为及结
果被宣告无效。在刑诉中对于违反法律程序,程序法的制裁模式就是宣告无效,违反了规则就要宣告违反这种游戏规则的结果无效,否则,违反规则的人和行为会肆意泛滥,即只有对违反程序的行为作出无效之宣告,才能保证程序法的有效实施。
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
胡适先生七十年前曾发表题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
论文,强调从具体的问题入手,透过对具体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假设和检验,提出有价值的思想。基于此,作者的研究思路,用最简练的学术语言表达,意为“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就是将中国问题纳入视野,通过对问题的发现、描述和分析,对问题的现状作出尽可能精确的解释。然后,就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带有假设性的思路,并对解决方案的局限性和可行性作出剖析。通过这种层层置疑式的研究,我们可以抛弃那种就事论事的对策式研究方法,最终使得问题的分析逐渐走向深入。最后在针对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尽量对问题的分析从特殊走向一般,由个别走向普遍。作者指出,中国法学要想作出自己的独特贡献,就不是只能重复西方学者研究过的问题,重走老路,而必须从本国发生的重大社会转型和法制改革中寻找问题,同时借鉴西方法学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以世界眼光对中国问题作出独立的学术研究。
“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这一命题,其实所要表达的就是“小处着手,大处着眼”,处于巨大社会转型和法制变革的中国,几乎成为最为丰富的问题来源地,无论在法律制度的构建还是司法改革方面,亦或是观念革新和理论转型方面,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既然有问题,那么关注本土资源,从本土问题入手,通过分析和研究,逐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对于刑事诉讼领域而言,笔者不由感慨到,每一次修法或者进步无不是以鲜活的生命和宝贵的自由为代价,往往当生活中冤假错案见诸公众时,才能推动立法的进步,如杜培武、佘祥林等案才催生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明确列入此次刑诉修正案的条
文,16年一修,其艰难历程可见一斑。
与传统的“对策法学”,动辄就问题提出方案、思路相比,作者的研究思路更加关注与现实情境,再好的理论对策倘若在今日的中国司法制度下也不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那么显然也是无用的。因而,中国法学者要想提出有创见的理论,就必须走出“对策法学”的误区,真正从学术的视角、世界的眼光来分析中国问题,更加关注现实的案例、现状和司法运行机制,并在解释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反复设定疑问,引导出富有见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
程序法治
到底什么才是刑事诉讼?是一部以惩罚犯罪、揭露犯罪、证明犯罪为目的的法律?还是为了限制警察权力、保障公民正当权利不受公权力机关无端侵害的人权法?答案是前者吗?显然是否定的,君不见,在1980年代初的“严打”期间,当局强调从重从快地打击各类犯罪分子,其中的“从重”直接与刑法规定背道而驰,而所谓的“从快”则对刑事诉讼法造成了冲击。要单纯地追求打击犯罪的效果,可以不要任何法律,只要恢复军事管制状态,按军事化的模式管理社会,就够了。德国法学家李斯特曾将刑法命名为“犯罪人的大宪章”。后来也有人把刑事诉讼法称作“刑事被告人的大宪章”,所谓“大宪章”,其实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护章程的意思。与刑法一样,刑事诉讼法之所以要制定、颁布和实施,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保护每个国民不受国家公共
权力机构的任意侵害。这部法律将警察、检察官、法官、刑罚执行官员都视为潜在的“侵权者”,而把嫌疑人、被告人、被害
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都看作可能的“被侵权者”,也就是国家公权力滥用的受害者。 因此,刑事诉讼作为动态的宪法,作为直接关涉到公民自由、健康、乃至生命的最重要的程序法,应当也必须恪守程序正当和程序正义的理念。英国法学家梅因爵士曾指出: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如果上述仅仅是在私法领域,那么在公法领域,尤其在刑诉领域,其标志就是从结果到过程,而这个过程就是我们所说的程序。任何旨在限制公民自由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都应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陈瑞华教授认为,相对于获得利益而言,失去利益、遭受惩罚更容易使人们对一种程序是否公正,因此,越是涉及剥夺、限制权益的决定过程,程序正义就显得越发迫切和重要。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任何一个准备作出某一法律决定的个人或机构来说,要想使其决定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就至少不应将那些处于被裁判地位的人仅仅视为一种工具和手段,也就是不将其视为等待处理、承受惩罚的诉讼客体;否则,一种不具有最低限度公正性的法律程序,就会成为被裁判者视为任人宰割的司法奴隶。
所以,要实行真正的“法律的统治”而不是“通过法律治民”,就必须防止刑事诉讼成为国家对个人的报复行为;必须将刑事诉讼纳入到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理性对抗中,使国家追究个人的任何行为和决定都具有正当和合理的基础,即一系列诉讼活动都通过程序表现出来,这样,通过程序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